星期三, 十二月 21, 2011

学习休息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11年12月21日

年尾碰到朋友,听说我们今年哪里都不去,而是要待在国内好好休息,都感到很讶异。出国旅行,不就是国人最喜欢的休息方式吗?我倒不认为。

不久前曾看过一份报道,新加坡人天生都是劳碌命,工作时间比其他地区的人长,但效率却远低于一些较“散漫”的国家,这是为什么呢?照理说,像我国这么注重教育和科技发展的地方,不应是智或技不如人而败下来。

问题出在哪里呢?我想,这也许是因为我们都不知何谓真正的休息。

不少人觉得,休息就是把手上的正事暂时搁在一旁,然后随心所欲去做想做的事;譬如,扭开电视机看节目、看场电影、吃或逛街, 到了年尾与家人出国旅行。其实,这是把休息和消遣混淆了:也许在做这些活动时,会有短暂的满足感,但精神上的休憩不代表身体上会轻松,尤其是追看韩剧要熬夜,山珍海味多吃也无益,而逛街“血拼”则伤财伤神;出国旅行,成日随团颠簸和早出晚归,回来后又要面对那些堆积如山的工作,和清理电邮箱里百多则电邮就更累人,哪是休息?倘若多补充睡眠呢?睡觉固然能够让人消除疲劳,恢复体力,但整日躲在被窝里让人身心懒散,提不起精神,所以也不算休息。

真正的休息,是应该能够让人放松紧绷的身体和精神,过后又令人有种重生的感觉,仿佛身心都活跃起来,有足够力量继续面对新一轮的挑战。而真休息,是必须学习的;就像拉得太紧的橡皮筋,若一下子放松了会造成反弹,所以休息也是要有计划性的。

怎说呢?首先,我们要了解休息的重要性,知道为什么要休息。常言道:休息是为了走更长远的路。休息,也是我们自我检讨,纠正以往的错误,重新设立目标的好机会。

其次,休息是要定期进行的。圣经记载,上帝在创造世界的时候,到了第七天就安息,车子、机器也要定期维修,我们的身心工作了一段日子,就一定要休息,看看哪里需要搽一搽、补一补、充一充电。

最后,要选择休息项目,不要让身体或精神都太操劳,以免弄巧反拙。我一向觉得最好的休息方式,莫过于到植物园散步,放空脑袋,什么也不想,只沉浸于鸟语花香,远离尘嚣市扰,一次次被美丽的大自然感动,一遍遍为我所拥有的感恩。

所以,若你许久还未曾真正的休息,也不需要出国,就乘这来临的圣诞节学习放慢脚步,好好的歇一歇吧。


蓝璐璐
18.1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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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这个12月,彦妤忙完了学校的事情后,到了本地一所医院跟了医生们前前后后两个星期,至少对学医和行医的要求有个概念,不要以后跟着班上同学人云亦云的不知行医到底是什么就冒冒然的选读医科。


弟弟彦廷因为是学校网球手,则常要回到学校练习。


友仁因工作关系,12月到了北京两次,上个星期五刚从三藩市总部归来。我则教了几堂课,审了几份文章和博士论文。 


不过,这礼拜大家总算可以好好休息了。



星期三, 十二月 07, 2011

不要有遗憾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1年12月7日

人往往不会珍惜身边的事物,一厢情愿以为它永远都会在那里等着我们转身,直到即将失去时才恍然大悟,想要挽留却为时已晚。

我们对周围的人也是一样,总相信今天所看到熟悉的面孔,明天理所当然的也都会站在他们各自的岗位上,即使偶尔会有想要关心对方的念头闪过,却认为明天或后天再去做也一样,一拖再拖,等我们想起他们时,早已时过境迁,人事全非。

昨早接到了杨院长的电邮,告知我院全体同仁前院长陈水华教授逝世的消息,大家都非常惊讶,对于这位在管理学院服务了近40年温文尔雅的长者,无不深感惋惜。其中有一位在院里执教20年的同事很诚实的感叹,他唯有在走廊与陈教授擦肩路过时点过头,却因来去匆匆从无与后者交谈过。从同事的字里行间看到了他丝丝的悔意。

我顿时想起我自己。我当年到管理学院当助教时,资深望重的陈教授刚卸任院长职位,而我们不同学系,再加上年龄悬殊,陈教授又是寡言少语之人,所以我们不是太熟络。但陈教授早年念公教,饱读诗书古文,所以看到我在早报上刊登的文章,偶尔在休息室里碰了面会走过来,脸带微笑的勉励我几句,让我又惊又羞又喜。今年初我把专栏的文章辑成集,曾有想过送他一本,但近期我都在法学院,少到管理学院走动,再说我也有点腼腆,觉得送一本小家子气的书给学识渊博的他,难免会有班门弄斧之嫌,就搁了下来。

八月某天我在清理我管理学院的置物箱时,却发现他不知几时送了我一本他最新的学术著作。此书虽与我本身研究没有太大关系,但让我百感交集,霎时就觉得送书一事不可再耽搁,也不在乎是否难为情,敢紧把手头上一本签了名的《蝴蝶效应》,加上一张写了感谢词的字条,放到了他的置物箱。就在九月时,我收到了他一则非常简短的邮件:书,收到了。祝你一切安好!

岂知这就是我与他最后的交会。如今字还在,斯人已去。心虽很难过,但比起我同事的懊悔,我还是有少许的安慰。

我不知陈教授后来有没有看我的书,但我很庆幸我当时没有怠惰。至少我现在仍可幻想他读我书时脸带微笑的样子,仿佛又看到那位慈祥和煦的长者。

真的,有机会与身边的人交会时,一定要紧紧捉住,就因为你不知晓几时不再见面,所以不要有遗憾。

(此文为悼陈水华教授而写)


蓝璐璐
3.1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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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突然接到陈水华教授逝世的消息,我们很多人都觉得很意外。

不过后来听说他其实病了有一段时间了,只不过陈教授一向来非常低调,而他一直到最近几个月都还是常到办公室工作,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他生病...

我也刚刚接到中学同学在面簿上的通知, 我们那一届有一位同学突然心脏病暴发, 昨天去世了。

其实,本来就知道世界上没有东西或事情是绝对永久的,只不过随着年龄增长,这个感觉就越来越强烈。

所以,想要去珍惜什么人或事情,现在就应该去做了,不然可能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星期六, 十一月 26, 2011

从“占领”学习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1年11月23日

“占领”运动在世界很多城市闹了几个月,到底做了什么?我们又可以学习什么?

以“占领华尔街”开始的示威运动,蔓延到欧美很多大城市。这些示威人士主要就是占据各城市的金融区,发泄他们心中的忿怒,抗议经济不公平。他们认为这十年欧美国家都在增长,但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大家才发现绝大部分财富其实都被大公司和银行高级人员“刮”去了,聚集于这1%的人身上,而99%的普通老百姓并没有享受到他们努力的成果。等到银行、大公司出现问题时,人民跟着失业,政府却又要增税、缩减开支和福利,来拯救这些罪魁祸首,怎不叫他们愤怒呢?因此他们跑到街上或是到公园搭帐篷,也通过Facebook、Twitter等,跟政府、社会,甚至世界示威:是银行、大公司和政府的贪婪,导致今天的经济大难!

也许身在亚洲的我们感受不到他们的激愤,因为我们目前的经济状况还是良好。但风水总是在轮流转,1997年我们见证了经济风暴,2008年轮到欧美地区,所以我们不能天真的认为永远都会有好日子,更应该从这“占领”运动中得到一些领悟。

首先,我们应该认清贪婪的根源不是银行和大企业,而是人类本身。欧美“占领”运动的人只会把矛头指向银行和金融市场,认为是整个经济欺骗了他们,却不会扪心自问:若不是大家的私欲,人人都想要更容易的投机赚钱,市场上又怎会出现性质如赌博的金融衍生工具,公司又何敢以资产的几倍贷款,银行又岂会不要命似的放款,房价又为何会一涨再涨?贪欲就像头永远喂不饱的大野狼,人一旦染上了贪欲,就成了它的奴隶。

另外,只有抗议和示威,但没有具体的解决方案始终是无用的。“占领”运动闹了几个月,要传达的讯息全世界都知道了,但除了扰乱治安、破坏公物、阻碍交通等,就没有正面的行动。事实上,就如经济不景也不是一日所导致的,问题不可能通过几个法律修改、更换政府等就能解决,最后大家还是应该回到根本,少花时间投机取巧和闹事,多花点精神和力气在创造出改进人类生活的事物上,提高生产力,才是实际的。

最后,今天的欧美城市的“占领”行动,虽在亚洲地方还不成气候,但历史总是不断的在重演,我们唯有认真地借鉴这行动来教育人民有关贪婪的后果,才有希望不会重蹈欧美经济的覆辙。

蓝璐璐
20.1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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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不好意思,最近实在是太忙了,尤其是小孩放假,我刚从北京回来,要清理的电邮、垃圾太多了, 要批的论文堆积如山...


这个就是放假的代价。


这次去北京5天是真正度假的:没带孩子,跟着友仁;他做事,我休息。


北京现在比较冷,所以也没到处去逛,5天的时间大部分就是花在王府井书局,不然就是买了书抱上旅店房内看,真的是“不务正业”,不过非常愉快!


现在大陆女生都爱看穿越的网络言情小说,好像桐华的“步步惊心”,天衣有风的“凤囚凰”等,都带有一点历史色彩,还蛮有特色的。这次也抱了几本毕淑敏的散文集,好像都不是新的,不过因为书荒,大陆中文书又太便宜了,只要看到一些以前好像没有看过的文章,我就抱了。


虽然现在有了ipad,有些小说和文章可以直接下载看,但是还是喜欢摸书的感觉, 和翻阅书时所透出来的淡淡的香气。


若有前世,我真希望我是条书虫。因为来世若书都只有电子版,有了纸书,书虫恐怕就会绝种了。

星期四, 十一月 10, 2011

女人当自强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0年11月9日

人类虽进化了数万年,但无可否认,男女如今还未达到真正平等的程度,这仍是男强女弱的世界。人们总爱把造成这不平等的原因推到社会或男士身上,但追根究底,这与女人本身心态上的不足有很大关系。


不久前我学院发布一份有关董事会多元化的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很多世界性调查都证明有女性在公司担任要职,在盈利上比单一只有男性主权的公司来得好。但在2010年所有在新交所上市公司的5000多个董事席当中,女性只占6.9%;而超过半数以上的上市公司的董事局内,居然没有女性代表!

这报告真让人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毕竟在现今新加坡社会里,女性教育程度普遍都很高,不可能是因为能力不足而不能胜任董事职责。另外,很多女性虽然可能因为还需要兼顾家庭,所以不得不在事业上做出让步;但如今科技发达,周围有很多辅助资源可供利用,而家庭让女人裹足不前也不再是一个好借口。

问题出在哪里呢?

有一位我非常仰慕的企业界杰出女士就曾指出,这可能是本地公司董事会犹如私人俱乐部,而此俱乐部成员大多数是男性,所以来来去去以“你介绍我,我推荐你”的方式来选董事,女性就少了很多当董事的机会。但更重要的是,新加坡女性一向比较被动,很少主动去争取当公司独立董事,因此许多有能力的女士就被忽略了。

我觉得她的话很有道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显出男女之别。

男人一向气度比较大,而女人天性善嫉,尤其是对于同性,因此在很多场合上,男士不介意提拔出色的下属或同仁,但女人似乎都宁愿推荐比自己强的男士,却难容忍较出色的女性。另外,女人较易陷入自我否定的状况,也太在意别人的眼光,总顾虑太多而错失良机。

所以,女性不能受到平等待遇,不能完全归罪他人。女士们首先必须自我检讨,调整心态,同气连枝,把心胸放大,彼此给予机会,开拓更多互助网络。另外,女性本身也应该勇敢地站起来,站出来,争取机会,不要被自身性别绊倒,不可以抱有“守株待兔”的心理等待机会从天而降。只要我们好好善用我们的智慧和现代科技和资源,无论性别,大家都可以在有生之年对社会和世界有一番贡献。

女人当自强,唯有先学习了解自己,才有希望把这社会推向更平等的方向!

蓝璐璐
7.1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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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每次写关于女人的文章,说是给读者看,但主要还是提醒自己。

其实,本来还要写更多的,但是被篇幅所限,这次只能写这么多,有点好像刚入主题却又被迫终止。看来改次有机会再补上好了。

孩子考完试,现在要为全家年底旅行筹备筹备。这次我真的还没想好要到哪里....唉....

星期三, 十月 26, 2011

放大你的世界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 2011年10月26日

最近发现我有几位朋友钻入了牛角,小小的事情,左思右想,把自己的世界越想越小,逃不出来。


朋友A因担心女儿小六会考考不好,患上了忧抑症。考试期间,白天需服镇静剂才能工作,晚上则要吃安眠药才能入睡;即使会考之后,她仍松懈不下来,成日忧心忡忡。另一位朋友S,儿子考上了本地大学, 但不是第一志愿,又觉得把他送出国念书太昂贵,所以很不开心。

看到他们面瘦肌黄,日日愁眉不展,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我也颇为担心。

问A,女儿成绩真的不好么?她说,其实女儿聪明,也早被一所很不错,又有机会直通高中的中学录取了,但这不是她的理想学校,觉得女儿应可争取到更好的。

问S,儿子学系不好么?他说,这只是普通学科,不是专业,担心以后找不着好的工作,必须为他日后发展着想。

我说,我无权过问这些事情在你的心目中是否应该是件大事,毕竟每个人角度不同,看待事情轻重不一。 但无论如何,你因日思夜想着这事,你的世界从何时已变成了小如牛角,而你成日钻着钻着,无法解脱。若再不逃出来,就会久积成疾。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先从牛角,即最坏的情况说起, 慢慢退出来。

先说A,女儿最坏情况就是考不上理想学校,这比一些连中学都考不上的学生好多了,可退一步;再说也比一些考上普通中学的同学好,因为他们4年后还要面对另一个考试,所以退三步。另外,早被学校录取胜过许多还没被录取的学生,这你就应该很开心。至于是不是理想学校,等日后女儿上了课再说吧。

再说S,现在考进本地大学多么不容易,考得进就很好了,这就退一步;另外,考取大学文凭只是踏入社会的第一步,不能笃定一个人日后的职业, 而现今从事与大学本科无相关职业的成功人士比比皆是,所以可以退五步。最后,职业只是人生的一部分,人生还有家庭和其他事务,最重要就是幸福快乐,以后若真的需要一张专业文凭,只要身体健康,机会还是有的。这就可以退出来了。

有些事情,我们怎么去想,都不会影响外边情况,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去调整心态,控制我们的世界。我们的世界就跟我们脑袋那么大,你把它想得小,它就小得能够让你窒息;同样的,我们也可以把世界想得很大,大得让我们有空间去享受人生。

所以,朋友,不要再停留在牛角里,放大你的世界吧!

蓝璐璐
25.1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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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

有时候我们自己钻入了牛角都不知道,需要旁边的人提醒的。

不过, 有些人可能想太多,或是个性比较悲观/容易忧虑,要退出牛角也不容易,所以这个时候就要学习自我控制。

我们虽然做事情时应该以多方考虑利弊,但是没必要或改变不了什么的事情就不要去想,船到桥头自然直,有时候很多事情的发展都不是我们能够完全掌控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也是这个意思。

这几天非常忙,下午讲课,星期五又要到台北做一个讲座,内容现在还在准备,看样子今天假日就这样子完了...

星期三, 十月 12, 2011

重量级的人生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2011年10月12日

苹果的乔布斯,终于走完了他戏剧性的人生,起起落落,不过只有56年。


56年,勉强过了半百岁,在现今医学发达的社会里,却还是太短了。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已经活得比预想的超出十倍长:他于2004年被诊断出患上胰腺癌,医生给他最多六个月生命,可是他却多活了6年。

而在这56年内他为资讯科技界带来了多次惊叹,改写了这时代普通人的生活,做到了许多人花了很长时间都做不到的事情。

我对乔布斯的钦佩不仅只是因他构思出iPod, iPhone 或iPad 等带动了这世纪的科技时尚潮流的产品 -- 毕竟创造出精致高科技的物件不可能单靠一个人的力量,他背后还是有公司大团队的支持;但真正让人折服的是他一直过着重量级的人生:他一生都忠于追求完美与梦想,从不言放弃,甚至到死前两个月仍忘我不懈的参与新产品的开发工作,使人理解到死而后已是什么意思。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2005年时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发表的“串点论”。他叙述了当年他如何被蓝领阶级的父母领养、因看不见念大学的用处而休学、后却在机缘巧合下上了书法课而爱上美丽的文字体,最后把美学引入了麦金塔等点点小事,来说明人的一生没有偶然的,很多生活中的点滴现在看起来也许毫无意义,但日后再回头重新思考就会发现它们其实都可以被串起来,也能解释一个人以后为什么是处于那种状态。有此领悟,就能够改变人生。

这让我想起另一位英年早逝,也是死于胰腺癌的卡内基梅隆大学的计算机系教授兰迪•波许(Randy Pausch)。他只活了47年,同样是一位至死都要让生活过得有姿彩的人。他2007年临终前几个月在著名的“最后一课”演讲上,把人生比喻成一个牌局,他说我们虽不能改变分发给我们的牌子,但我们能够选择如何把牌打出去,所以他并不感到沮丧。这与乔布斯的“串点论”有着同工异曲的意念。

古人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其实重点不只是一个人死得是否有价值,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选择如泰山那么意义重大的死亡形式,但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慎重对待生命的过程,让生活过得与泰山和绚阳般那样充实和耀眼。

就像乔布斯和兰迪教授,生命虽短暂,但其重量在历史上和很多人的心里都留下了深深烙印,所以只叫人激赏,不让人感到悲哀。


蓝璐璐
10.1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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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Steve Jobs 于上星期三10月5日离世,我想这期若不写他,就太对不起我桌上的iPad 和手提袋里的iPhone 了。
 
虽然关于他的消息早已经布满报章、网页等,《四方八面》也有好几位作家(包括今天的庆康)写了关于他的文章,但我觉得还是取角问题。
 
其实乔布斯不是个完美的人,也有很多人不喜欢他的处事作风,或认为他那种打不死的企业家精神不应该被模仿 -- 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像他一样,只要执著就会有收获。但是我觉得做人与其没有梦想而每天活得混混沌沌,倒不如抱着希望充实的过着每一天。
 
我很赞同他的“串点论”,但我和他的信念基础不同。对于我来说,凡事都乃由上帝主宰,都早有定数,所以我每次回首看我做过的事和走过的路,无论是挫折或是成功,不会感到惊讶,反而是感恩。

星期三, 九月 28, 2011

一口气的官司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11年9月28日

上次我写了有关一对昔日情侣为了争夺宠物狗的抚养权而闹上法院的官司。对于男方的执著我一直疑惑不解:小狗既非名种,长相虽可爱但并不特别,那位医生为什么非得把它抢回来?难道他就不怕会触“狗”伤情吗?

后来我在报章和网上看到女事主笑盈盈捧着爱犬愉悦的样子,瞬间猜想男方也许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两人分手,我难过,但你凭什么这么开心?”为此他才会不听律师劝告,不惜抛重金也要让她寝食难安。

大概是都市人生活紧张,热带气候又易让人心情暴躁,人与人之间相处难免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再加上心胸若不宽大,生气、妒忌等几种负面的感情就可轻易挑起那口气。以前比较冲动的人总以暴力来解决这口按捺不住的气,现在的人虽不随便动粗,却转而喜爱运用法律来宣泄这气,以为这就是一种文明的处理方式。

譬如,今年就看到几宗“一口气的官司”。除了上述的争狗案外,从文坛名人到老字号的面摊叔侄,大家都为了争一口气对簿公堂,无所忌禅的把私人恩怨公诸于世,仿佛通过法庭把对方扯得头破血流,才可安抚心中那口闷气。殊不知在发泄这口气的过程中,其实自己也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不但可能也会被伤得体无完肤,有时甚至还连累到亲朋好友。

而一口气的官司最坏之处,就是在花了钱财、时间和精神后,除了让双方律师口袋多赚了几千块钱外,根本没有所谓的赢家。即使是法庭宣判你胜利,你若没有实际的损失,也不能因为你“受气”而要求对方赔偿你巨额。相反的,你可能会失去得更多。

例如,不久前才结束的东部地区邻里纠纷引发的官司,据说这事导火线为邻里相互霸占停车位,就因为某方忍不了那口气,结果变成谩骂、互相拍摄等,最后闹上法庭,几位当事人还被治罪、罚款。

从最初的车位,到末了的一万元罚金,再加上律师费、庭费、时间、烦恼,和一个至今还让人津津乐道的故事,就是那一口气的价值。

事实上,解决闷气的方法很多,打官司和打架都一样,是属于下下策。当然,若可以常常保持心胸宽广,凡事都能泰然处之是最好的,但如果做不到,另一个好办法就是把这口气化成一股正面的力量,积极的生活,一定要比对方过得更好、更快乐!就让他睁大眼睛看着你愉快地活着而生气吧!


蓝璐璐
25.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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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其实,邻里停车位的纠纷,我也碰过。搬到私人住宅,不好处就是左邻右舍的私家车都特别多,自己房子范围的停车位不够,大家就把多余的车子停放在外头的小巷。

我们只有一辆车,平时不需要用到小巷,但因为时不时有朋友来访,或是装修人员需要来家里做修补工作,所以有时就必须把车子停放在外头的小巷。刚开始时我不知道,后来才发现某邻居为此不太开心,因为小巷某一段地方早已被他们“默认”是他们专属的停车位。

我发现时,觉得与其与他们争执(毕竟小巷是公家的,谁都有权在不影响他人之下随意停放车子),闹得大家平日见面都会尴尬,倒不如就告知访客把车子停放在别处。虽然离我家比较远,但是多走几步路也不是什么大事,访客大多也不介意。所以事情也就这样容易化解了。

做人其实不需要凡事都一定要取得上风,有时吃一点小亏也不要紧,就如我妈常说,又没有少一块肉,实在不用太计较。

星期三, 九月 14, 2011

情感与理智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1年9月14日

不久前一位外科医生与前女友情逝分手后,两人却因争夺宠物狗的抚养权闹上法庭。初庭判女方获胜,男方不服,执意要上诉,结果不但败诉,还被三司谴责男方感情用事,为了与女方斗意志浪费法庭宝贵的时间。

这案例对理性的新加坡社会来说是比较罕见的,尤其是当事人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士, 很难想象会为了一只从动物庇护所领养回来的小狗花上万元打官司。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男女感情之事本来就是不易理智的,一旦发生问题,就好像走进了纷繁错杂的迷宫,外边的人也许可以给予指点,局内人却往往被愤怒、妒忌、悲恸等交织的心情冲昏头脑,即使听得到旁人的引导,知道该怎么做,但思想和情绪总是难以协调,以致久久找不着出口。

我有一位女友是职场上的女强人,平时把公司几百亿的项目打理得井井有条, 什么大小事都难不倒她,但最近她发现先生有外遇,顿时乱了方寸,差一点连车都不会开,打电话向我求救。我跑去接她,她急着问我是否应该打电话骂对方的母亲没有管教女儿?我啼笑皆非的回答,对方是有夫之妇,本身已有三个孩子,大女儿都十七岁了,你打电话找人家的母亲又有什么用?她听了后也就安静下来了。

但情感有时太理智也不好。我有另一位朋友,与先生吵架时总是她先冷静下来,然后无论对或错都向先生道歉,以为这种理性的处理方式不仅能够缩短双方冷战的时间,先生也会欣赏她的大方体贴。刚开始时先生对她还会感到内疚,但渐渐就不耐烦了,有天终于忍不住问她到底是冷血还是虚情假意,怎么翻脸及和好都只是瞬间的事情?这让她了解到凡事都有定时,哭有时,笑有时,该伤心的时候就不应强颜欢笑,不然这种以理智来竭力克制情感的做法不只是苦了自己,也让人觉得虚伪。

其实经营一段情感就似跟伴侣跳一场圆舞曲,不只需要用心灵去感觉,也要头脑的配合,才能跳得天衣无缝。在这场人生舞蹈中,左转右转旋转打圈,舞者可跳多久就得看彼此能不能跟得上对方的步伐。偶尔也许会有踏错舞步或是其他舞者想介入的时候,这时就要看双方如何拿捏情绪,用理智来分清接下来该走的方向。

倘若付出了努力和真心仍无法赶上对方的舞步,而他/她也毫无意思要放缓脚步等你,那即使是万二分的不舍,这或许就是你该鞠躬退场的时候了。


蓝璐璐
11.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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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这跳圆舞曲与经营情感的比喻,灵感来自我朋友的那段婚姻。

朋友与她的先生可以称得上是郎才女貌,非常匹配。两人感情非常好,又很会享受生活,不要小孩,爱跳舞、旅行、到高档餐厅用餐。 所以他们给我的感觉就是永远像是在跳圆舞曲,优雅、自在、羡煞旁人。

但也许就是这场圆舞曲跳得太好,吸引到第三者的目光,后者大概也想摆脱自己较平凡无趣的生活,尝试跳这场舞,所以才会介入搞局。

不过,男女之事真的很难说得清,只有当事人知道那里出现问题。

外人只能帮他们祈祷,希望所有当事人最后都不要受到太大的伤害。

星期三, 八月 31, 2011

如果大家都这么想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1年8月31日

总统竞选期间,在很多社交场合上,无论是碰到熟悉或初识的朋友,一聊起来话题总离不开哪位陈氏会当选我国新一任总统。有趣的是,大家虽然都一致看好陈庆炎博士,但被反问会不会投他一票时,不是踌躇不决,就是斩钉截铁的回答:“不会。”

我很好奇,问:“为什么?”得来的答案可分两种,一种是很理性、经过深思熟虑才定下的结论,另一种却是类似无厘头的回答:“反正他的支持者很多,不用选他”、“他怎么说都一定会被选上,我想给其他参选者一个机会,让他们不至于丧失按柜金”等。我很尊敬给予我第一种答案的人,毕竟民选总统的意义,就是要让每位国民都有机会选出与自己心里头理想总统形象最吻合的人。

对于第二种回答,我相信大多是戏言,但也让我想起一则英语小故事。有四个朋友,名字分别是‘每人’、‘某人’、‘任何人’和‘无人’。他们之间有项重要的工作必须完成,‘每人’被要求去执行,但‘每人’认定‘某人’会去做。这本是‘任何人’可以做的事情,最后‘无人’去做工作。‘某人’因此很生气,因为这是‘每人’该做的;‘每人’却认为‘任何人’都可以做,但‘无人’意识到‘每人’不会去做。结果,‘每人’会指责‘某人’,就是因为‘无人’去做‘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事情。

这故事凸显了那种“反正其他人都会去做,因此我可以不做/我去做别的”的心理,就是当每个人都被赋予同样的责任时候,很多人都会以为这是集体责任,而忘了集体责任也需要个人去行使和推动的。倘若大家都去猜测揣摩别人的想法,以此来决定自己行为,认定事情会由某人去执行,就轻视或不在乎个人力量和责任,而大家都这么想的话,终末这事情就变成无人的责任了。

这次的总统大选,陈庆炎博士只以多出7000多票或0.34百分比的选票,险胜陈清木医生,成为我国第七任总统。虽然最后结果没有出乎预料,但这么小的差距,也重新提醒我们个人责任的重要性。点滴之水,亦可成海,所以我们不可以低估个人力量对社会的影响。

试想想,如果当初投这7000多票的人都仅仅只是因认为别人会投票给陈博士,而把手上的一张票转投给他人,那今天的总统虽也姓陈,但此陈也许就不是彼陈了。

蓝璐璐
28.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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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昨天接到编辑的电话,本要把这篇文章放到《言论》版上,因为内容涉及政治讨论。

我倒觉得文章主要讲的是责任稀释的问题,而总统选举只是我引用的一个比较应时的例子。最后,感谢编辑让我把文章保留在《天平秤》内:-)

其实,责任稀释就是当人很多的时候,个人越觉得没有责任,因为认为似乎做或不做对后果都不会有影响,或是心里总觉得一定会有他人上前去做此事。

例如,班上40多位同学,老师上完课后踏出教室,若没有预先点名指定同学搽黑板,就很少会有人主动去做这件事情;虽然这件事情哪位同学都可以做,并且若不做的话就会占据下一节老师的上课时间。

又例如,很多人觉得环保和绿化的推动是大事情,个人力量是很难起作用的,因此做或不做都没有大碍。但事实证明若大家都肯有此心想环保,尽量废物利用,少用塑袋等不能以生物分解的东西,这会形成一股庞大、并有足够影响的力量的。

所以,还是我文章里的那一句:我们不可以低估个人力量对社会、国家、甚至世界的影响。若有机会让我们发挥个人责任或影响,应该慎重对待这权益。


星期三, 八月 17, 2011

反贪与勇气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11年8月17日

贿赂是个古老恶习,尤其是在跨国商业业务上,似乎总免不了。

但贿赂都是在双方你情我愿之情况下进行的。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要表扬像东汉人杨震这种清廉自守的清官,也应重惩类似王密怂恿他人做恶的小人,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股歪风。因此若只有法律来打击那些接受贿赂的贪官污吏是不足够的。

尤其是这几年亚洲经济突飞猛进,许多西方公司都争先恐后想打入亚洲市场,纷纷行贿当地官员,欲走捷径,导致一些本因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到位的亚洲国家之贪污腐败的情况更为严重。

我们都听过IBM、阿尔卡特朗讯 (Alcatel-Lucent) 、西门子 (Siemens) 等跨国企业在国外行贿的丑闻。这些公司的贿赂手法层出不穷,令人乍舌:从直接的夸大合同价格,或在购物袋里塞满钞票,到变相的利用旅行社支付跨国旅游,或以参观工厂和培训名义邀请官员到拉斯维加斯游玩;为了换取商机,真是费尽心思不择手段。所以,有法律来制止企业行贿是件好事。

只是,若要成功反贪,不但是拒绝受贿者和执法人员在面对金钱诱惑和压力时不能胆怯,连把相关法律推到台前的国家也需要勇气。

今年7月1日,让跨国企业心惊胆寒的英国《反贿赂法》(Bribery Act)修订版终于生效。其实美国早在1977年就已经有《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禁止在美国成立或上市的公司向国外政府官员进行贿赂,以换取商业利益。但英国反贿法律更可怕:它涵盖层面很广,只要是跟英国扯上任何关系的公司都有触犯此法的可能;它不局限于向外国官员行贿,也包括商业贿赂。而且,除了直接贿赂外,即使通过非源自英国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进行贿赂也逃不掉;一旦证据确凿,所有相关公司都要负刑事责任。

此法律影响到所有与英国有商业往来的公司,虽长远来说对全球反腐行动会起一定的作用,但以欧洲目前经济危机状况来看,此法律在短期间只会打击英国自身的竞争力,甚至可能殃及欧洲这片鱼池。尽管如此,英国政府挣扎了一番,仍顾虑到本身行为对世界的影响,最后还是决定做反贪法律的领头羊,希望能带动其他国家铲除世界贪腐歪风。

这种敢于挑战贪腐的勇气,坚持深信法治能够战胜人类贪欲的精神,怎不让人觉得这世界还是有希望的呢?

蓝璐璐
14.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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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我告诉友仁有关英国的新《反贿赂法》,他嗤笑说英国太天真,这法律实在太难推行了。贪污腐败,尤其在亚洲甚至一些欧洲国家,早已根深蒂固,说得不好听,是文化的一部分,怎么去铲除呢?

我说,与其让这个世界因贪腐一直烂下去,倒不如尝试做点什么,有法律好过没有,至少还有一点希望。而如果大家肯同心协力,即使不能完全除掉腐败,只要可以减低贪污的频率,也是尽了做世界公民的一份力量了。

触犯《反贿赂法》的后果很严重,除了被惩的企业需要缴付无上限的罚金(unlimited amount),受牵连的高层经理、相关人员也可能被判入狱十年!

希望这么重的刑法,会至少起点警惕作用吧!

星期三, 八月 03, 2011

灵感是什么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1年8月3日

灵感是什么?它是你伏案苦思良久,无从下笔,却在你读一本书,看一部电影或一片景色,听一首曲子,甚至在你解衣就寝时,突然在你脑子里闪过的瞬间霎那。它既非梦,也不真实,但足够让你兴奋得即刻从床跃起跑到桌前用笔把它捕捉下来。

灵感是伟大超凡的。它不计较文化差异,不忌讳贫贵;可以跨过国界,穿越时空。从感性的文学和艺术,到理性的科学与技术,都缺不了它。是灵感让莎翁创作出像《哈姆雷特》那样撼人心魄的悲剧,使冰心写出如《纸船》般温馨感人的小诗。也是灵感让300年前坐在苹果树下沉思的牛顿,发现主宰万物间的引力定律,和使现代的罗琳构思出风靡全球的《哈里波特》。

但灵感也是幼小脆弱的。它犹如火柴头上的一点光亮,也似那还未成形的胚胎,经不起你的怠慢或猜疑。一旦你踌躇,它就会熄灭或流逝不见;纵然你顿足捶胸,苦思冥想,它也不愿归来。倘若你能毫不迟疑把它牢牢的逮住,努力不懈地用爱心呵护、开发它,哪怕再缈小的灵感,都可能被孕育成一个空前绝后的作品。

灵感是无形无影无色无味,难以捉摸的。它像极一条慵懒迷离的波斯猫:喜欢自由,讨厌被约束,总是若隐若现若即若离,爱与你玩捉谜藏。你越着急懊恼找寻它,它越避而不见,但当你欲放弃的时候,它又会悄然出现在你面前。所以你必须持着静若处子,动若脱兔的态度,学习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广开你的思路,让你的洞察力变得敏锐,耐心候待它的现身。

灵感也似一位尚未出嫁的大闺女:平时总是红着脸羞涩地不敢见人,偶尔却会劳烦媒婆子将她牵引出场。在孟浩然的《春晓》里,这媒人可能就是那扰人清梦的鸟叫声,或是那散落一地的繁花;在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里,她可能是个民间童话;而在上帝创造人类的过程中,她就是上帝自己的面孔。

所以,我们虽不能刻意制造灵感,但灵感的泉源是处处可见。世间是如此广大,生活是如此多彩,哪里都能有触及你心弦的情、物、景。只要你了解灵感的习性与特征,平时勤学习常思考,当细微的灵感偶尔闪过时,你就必定能及时把它捉住了!

蓝璐璐
31.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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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我一向写的东西很杂,所以很多人常问我,为什么有这么多题材可以写?如何去找灵感呢?其实,每个创作人都有遇到思维瓶颈的时候,我也是。
 
所以这一篇就是当我没有灵感的时候写出来的 :-(
 
不过,这也表示什么情、物、景都可以勾起灵感。更多时候是取角问题:即,如何把一篇文章(或作品)写好,写得有内容,而不是无病呻吟。
 
只不过,这一篇灵感文章就只可以用一次而已。下次就要找别的题材了!

星期三, 七月 20, 2011

奇迹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2011年7月20日

奇迹,就是异于常理、极难做到的事情。虽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顾名思义,奇迹这种事情,还是不应该经常发生的。只是今年短短的7月,就让我们看到了三个令人心情亢奋的奇迹,犹如沁人心脾的甘露,把炎热的日子变得清凉。

第一个奇迹发生在杭州。7月2日一名两岁女童妞妞突然从十楼坠落,本应非死即伤,幸好被从楼下经过的吴菊萍用双手接住,救了她弱小的一命。

第二个奇迹是一位关了六年监狱的死囚伊斯米,7月5日被高等法院上诉庭推翻其谋杀罪名,无罪释放。主要原因是辩护律师迪鲁姆甘有力举出控方在初审举证时,程序上有严重的失误。这种情况在执法严谨的新加坡是非常罕见的。

第三个奇迹是7月5日刚毕业的国大法学院状元萧梓洋,本身曾在初级学院时因成绩差而必须留级一年,高中会考也不出色,甚至是以候补身份进入法学院就读。但后来萧梓洋不但能够发奋图强、努力读书,最后还在220多名优秀学子中脱颖而出,独占鳌头。这在我20年大学任教生涯里,也是从未遇过的事情。

虽然这些事迹的结果都叫人欢欣鼓舞,但它们感人肺腑的地方其实不在于当事人是否获救或者成功。仔细看每个奇迹,故事背后都有一位把人性的真善美发挥到最高境界、愿意先人后己的奇迹推手。在这个弱肉强食、个人主义至上的社会里,这种人是凤毛麟角;他/她们都有一颗纯洁善良美丽的心,在必要时候毫不犹豫的舍己为人,展示了一般人所没有的高尚精神。是他/她们无私无悔的奉献,及对当事人的锲而不舍与坚持,促使后者创出了奇迹。

小妞妞因为碰到了不顾自身安危、甚至冒着手臂骨折风险的吴菊萍勇敢抢救,才能够奇迹般活下来;伊斯米很庆幸的有了只追求真理、不计回报的律师迪鲁姆甘替他辩护,六年来对他的不舍不弃,才让他奇迹般的逃出鬼门关;萧梓洋初中时因父母离异成绩恶劣,却有个从不对他放弃的伟大母亲一直支持、信任他,使他后来能够改写自己的命运,拼出一片蓝天。

这三个温馨感人的小故事,让我们知道奇迹很多时候不是从天而降的。只要还有愿意燃烧自己、无私奉爱的人存在,这个世界就继续会有奇迹出现的希望。

蓝璐璐
16.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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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在这三起事件中, 最令我感动的是律师迪鲁姆甘为伊斯米打官司一案。 6年前,伊斯米嫌疑与其弟串通谋杀邻居老妇人,没钱聘请律师,国家配给他迪鲁姆甘为他的辩护律师。对于自愿者迪鲁姆甘来说,这是一份无酬劳又很难获胜的官司。而原本国家派给伊斯米的另一位律师,也辞退责任,不愿意继续跟进此案。

但迪鲁姆甘始终对伊斯米不弃不舍。即使高庭已判伊斯米谋杀罪名成立, 必须死刑,迪鲁姆甘还是执意要帮伊斯米上诉。最终,迪鲁姆甘成功帮伊斯米洗脱罪名,还后者一个清白。

更叫我肃然起敬的,还是迪鲁姆甘接着甚至安排伊斯米到他律师事务所当送货员,希望借此能帮伊斯米找到一份正当职业,让他能够重返社会,重新做人!

近年来法律界频频出现律师欺骗客户,或卷巨款而逃的丑闻,让律师形象大受损。但迪鲁姆甘的例子犹如一道清流,重新提醒身为执法一份子的律师的责任,就是为了维护真理,服务社会!希望我所有法律系的学生都会因这事件,而有所启发!

星期三, 七月 06, 2011

头衔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 2011年7月6日

年轻的时候,我跟很多人一样,都觉得有个好听的头衔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试想想,那些被挂上博士、董事长、总经理、专家等头衔的人,不只是个别领域的权威,钱赚得比别人多,名字比别人长,感觉上他们的品德修养、甚至是身高长相也似乎比常人略胜一筹,怎不威风?

后来在社会上工作多年,我才发现头衔虽然有它的作用,但只限于字面上,其他都是假象。就像所谓的“佛要金装,人要衣装”,头衔也犹如名字的装饰品:它或许华丽堂皇,但其背后不一定都有相符的高尚人品与涵养。另外,美丽的包装有时反而成为人生的包袱,更牵带法律风险。

怎么说呢?报纸上常见到本身已是腰缠万贯的博士、专家等人为了祖业,不惜与血亲撕破脸皮,在法庭上大打出手的丑闻;也听过博士、董事长夺人妻被列为离婚案的第三者,和虐打女佣等故事。所以一个人的品德修养,与其专业能力不一定就可以挂钩,再璀璨耀眼的头衔也不能改变人的本性。相反的,头衔似放大镜,让人把你的缺点看得更清楚:普通人做坏事不会显著,但一位拥有头衔的人若触犯法律,或行为有所偏差,就令人惊骇,甚至遭千夫所指。例如最近闹得轰轰烈烈的国际货币组织前总裁卡恩性侵案,虽然近日案情出现峰回路转的现象,卡恩却为其头衔所累,人生从此被改写了。

头衔也能成为人生的绊脚石。拥有头衔的人也许是该行业的佼佼者,但世界不停的在向前迈进,人类在改变,知识不断的在更新,若行业领袖不能放下身段继续虚心向学,并抱着“学如不及,犹恐失之”的态度,很快则会被后起之秀迎头赶上,头衔也就变成名符其实的虚名了。

最后,有头衔者应注意头衔所连带的法律责任。我们现处于一个资讯发达的时代,人们教育水平也普遍提高,不再容易受骗,因此博士、专家若没有真正的实力,不但能够很快的被揭发,还可能会被起诉虚伪陈述。另外,随着公司治理理念被广泛的推行,公司素质提高,董事长、总经理不单单只是好看动听的头衔,挂上此名堂的人也必须准备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有头衔的人不应被其名蒙蔽了眼睛,更要时常自我对行为、知识、法律责任做检讨。唯有坚持不懈学习提升自己,为人处事严谨,才能不愧对那顶显赫的头衔。


蓝璐璐
4.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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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我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在报章上看到太多斯文败类的丑闻,颇有感触,也觉得自己应该时时刻刻自我检讨,有没有愧对头衔。我的头衔虽然不大,但毕竟也是为人师表,一举一动会影响社会上的一部分人, 所以多少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另外,这篇文章也警惕自己,头衔最好不要乱接受。我最畏忌接了头衔,但没有做到所需的责任,或是不需做事只挂个名字,这种事情让我半夜都睡不好觉呀!

星期三, 六月 22, 2011

清单宣言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11年6月22日

相信吗?有时候,能够拯救重危的病人或是一个面临破产的企业不是高端科技,或是深奥的理论, 而是一张平凡的核对操作程序之清单。

最近看了美国印裔医生作家阿图尔▪加万德 (Atul Gawande) 的《清单宣言》(Checklist Manifesto) 一书,觉得很有启发性,值得介绍给读者。

作者在书内以很多例子,如1935年波音新款飞机试航的失败,和作者与同僚几个紧急手术成功等,来解释有时候事情的成败,就在于过程中是否做对,或做错了一个简单的步骤:譬如,忘了开启方向舵,或是检查病人是否对某药物敏感。因此,如果我们可以为自己主要的任务,列出一个操作程序清单(checklist),并确保在进行任务当儿,由自己或通过第三者来核对这个清单,就可以减少在执行过程中,因人为疏忽而导致失败的概率。

拟定清单其实很容易。例如,在实施手术时,为了减少病人中央静脉导管感染的发生率,医生应该:1)用肥皂洗手,2)用消毒药水清洗病人皮肤,3)为病人裹上无菌布条,4)自己戴上无菌手术衣、口罩、帽子,5)用无菌纱布来包扎插入导管的伤口。这些基本程序看起来似乎简单到不可能被遗忘,但作者在书中就记载了一个真实例子:2001年在著名的约翰霍普金斯医院(John Hopkins Hospital),一位皮德▪伯诺瓦思 (Peter Pronovost) 医生私下嘱咐加护病房里的护士观察并记录医生们在进行手术时,是否有做到每一个步骤,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就发现在至少三分之一的个案里,医生遗漏了其中一环!后来在伯诺瓦思的建议下,医院推出了手术清单,在18个月内就拯救了1500名病人的性命,并为密歇根州省下了1亿美金。

为什么小小的清单会有这么强大的威力呢?这主要是因为现代人类的生活内容是越来越繁杂,人的脑袋根本记不住太多的资料,尤其是越小越不起眼的步骤,常就会被人遗忘或是忽视,而有时这就是致命的一环!

记得我以前当金融律师时,主要从事集资、收购合并的案子。当时部门也设有清单,而每次在让客户签署主要文件时,我们都必须先核对清单,确保无错误,才能发出指示。清单内容很简单,例如客户名字、地址、金额、收购股票数额、抵押资产内容等。但试想若有一项资料不正确,合约可能就因此无效,对客户(也对我们律师事务所)会是带来多大的经济,甚至是名誉的损失呀!

所以,不要小看清单的作用,因为它很可能就是避免你失足掉下山崖成千古恨的告示牌!

 
蓝璐璐
18.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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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这几天都与家人在北京度假,而这篇文章则是在酒店的星期天早上3点爬起来写的。幸好我本来就有打算介绍这本好书,所以有灵感时写起来就不难了。
 
这次是两个小孩第一次到北京。虽然六月不是到北京的好日子 -- 天气闷热、空气也不怎好 -- 但孩子们还是玩得不亦乐乎,倒还有点出乎我意料。我起初还担心他们会嫌这怨那的,但姐姐彦妤说的很对:哪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家人一起玩乐,这就是幸福了!
 
我们前几天去了天安门广场、故宫、长城等,今天去了北京的欢乐谷,明天就会到十度。大家都还蛮期待的 :-)

星期三, 六月 08, 2011

择偶条件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2011年6月8日

那天几个上学期修过我学科的女生跑到我办公室找我,本来是想讨论大学毕业后的职业与升学选择,怎知聊呀聊的却谈起择偶条件来了。

甲说除非可以找到一个比她能干的男人,不然她宁愿不嫁;乙说她现在的男朋友憨厚老实,虽然学校成绩没她好,但对她体贴,她觉得日后能够有个可以控制的老公也不错;丙说男生身材一定要比她高,要有幽默感,要爱动物和小孩,要…

女生们突然把矛头指向我,央求我与她们分享我当年所开出的择偶条件。

我呵呵笑着说,我那时有三个条件:第一,我只想嫁给新加坡人。父母朋友都在这里,我不想离乡背井到一个我不熟悉的地方落户成家;尤其是看到我母亲当年为了我父亲远离台湾家人孤身来到了陌生的新加坡,这种为爱牺牲的精神虽伟大,但毕竟与亲友不常见面的日子很辛苦。

第二,我要嫁个年纪比我大的男生。因为结婚不就是希望能够找个从此可以依赖的归宿吗?同龄的男生都不一定比我心智成熟,更何况是年龄比我小,生活经验比我不足的男子。我又怎敢把一生幸福交托给他,让他带领我过下半生呢?

第三,我不要嫁给工程师。不是说当工程师的人品有什么问题,而是我天生是个话匣子,印象中和所认识的工程师朋友们似乎都一律比较文静,肯定受不了我叽喳多话的性格。

我也曾因为某某人不符合其中一项条件把他排除在外,但最后与我结婚的友仁其实也没达到任何我定下的要求:他是个马国人,年纪比我小两岁,更是位土木工程师。

女生们很好奇的追问:为什么您当时没有坚持找到一个符合您条件的人选呢?

我说,如果你们有机会去问结过婚的人,就会发现幸福婚姻的秘诀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双方能够长期互相沟通。而很多人在婚前会开出择偶条件,都是因为还没遇上一位彼此互相吸引,又能够与自己在心意和言语上都相通的人,所以这几条自定的要求就成了“挡箭牌”,方便日后有个借口推辞不中意的对象。

倘若真的让我们碰到一位从一开始就能够彼此坦诚相对的人,其实什么条件都不重要了,因为择偶不外就是要寻求一个能够相互扶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彼此相爱、珍惜,一直到死亡才分开的伴侣。相反的,如果双方不能真诚交流一辈子,即使符合再多的择偶条件又有何用呢?

蓝璐璐
5.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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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每次看或听到某某人列出他/她的所谓择偶条件, 我都会想:最后与他/她结婚的人,到底符合了其中多少条条件呢?即使对方拿了个满分,王子公主是否就如此美满幸福的永远在一起呢?
 
往往理想和现实都会差一大截,尤其是在择偶方面。
 
不要说这世上根本没有所谓的完美情人,即使是有幸让我们找到一位理想的情人,两人相处久了关系也会起变化。 双方如果能够沟通,时不时地提醒对方,各自还可以尽量调整自己来相互配合;但两人若一旦失去交流,就是关系终止之时,那符合再多择偶条件都无济于事了。

星期三, 五月 25, 2011

法律与公平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11年5月25日

在公开场合演讲时,总有人喜欢问我,法律不是黑白分明的吗?为什么还有一些不公平的事件发生?例如,为什么一对夫妻在离婚时,妇女宪章总是比较偏袒保护女方,即使她不一定是受害者?另外,在非礼案中,为什么只是轻轻的碰触到女当事人,并没伤她半点汗毛,就可能引来坐牢,甚至是鞭刑这么不相符合的刑罚呢?

说到法律与公平的关系,很多人都会不约而同联想到包青天。尤其是戏里的包大人永远都是顶着一张异于常人的黑炭脸,用他那对炯炯有神、黑白分明的眼睛瞪视着疑犯,总会吓得后者屁滚尿流,最后什么坏事都招认,受害者沉冤得雪。

但现实里法律并不是黑白分明的。不是说法律黑白不分,而是法律并不等于公平。因为法律是客观的,并且是以一个社会的主流道德尺度为标杆,但公平却往往是主观的,决定于什么人站在什么立场所看到的视角,所以这两者不能划上等号。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事情到底有没有发生,这是一个事实问题,黑白分明;但这行为是否违法,违法后果又是什么,就要看法律是怎么定位,黑与白就不是那么清晰了。

简单来说,法律犹如一场游戏的规则;要玩游戏,就要遵守规则,若没有规则,游戏也进行不下去。当然,时过境迁,游戏规则也会过时的,所以拟法者(即国会和法院)必须定期检讨和修改法律,以达到维持社会秩序和安宁的作用。

例如在2007年以前,已婚夫妻只要尚未离婚,做妻子都不可以控诉丈夫强奸她。但在修改后的刑事法下,只要是双方已分居并准备离婚,做丈夫的就不可以强势要求行房。所以这不是对男士不公平,而是广大社会承认女士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另外,不同国家对某行为的看法不一样,是否违法也因此而异。就好像在有些国家里,男同性恋者在公开场合内亲热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不违反当地法律,在我国却是刑事罪。这不是对男同性恋者不公平,而这是我国大多数人民认可和接受的社会游戏规则;若要在新加坡继续生活下去,就要遵守规则。

如果你不喜欢这规则,又不想改变生活方式,在我们现今民主社会里,你可以采取两种解决办法:一就是选你认为会帮你改变游戏规则的人入国会,希望有朝一日你的视角会成为主流观点,法律能因此改变;不然,你随时可以离开这场游戏,去找寻一个与你理念相符合的游戏场地,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这,相信对众多的人来说,就是公平了。

 
蓝璐璐
22.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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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这次我想我写的题材会比较深奥 -- 虽然我已经尽量把它写得浅白一点了。
 
圣经罗马书5章13节也写道:“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这意思也就是说,有些行为本来就存在了,但是没有法律之前,这些行为不算罪,但一旦定下法律,这些行为就变成罪行了。这里虽然指的是人类的原罪,和上帝的法律,但是跟人所定下来控制一个社会的秩序、安宁的法律也是同样的道理。
 
因此有些行为在某国家不算罪,但在我国就是罪行了。 同样的,有些行为在其他国家虽可能违法, 但后果不严重, 反过来说,若在我国违法,就是重刑了。例如,贩毒、谋杀等,在新加坡若罪名成立,就是死刑,而新加坡根本没有什么缓刑,所以被判死罪的人除非上诉成功,或被总统赦免,不然一定面临刑罚。
 
嗯,这次写得可能比较难懂些,下次换写比较轻松的题材吧!

星期三, 五月 11, 2011

吹哨文化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1年5月11日

不久前在报章上看到一则新闻:去年因非法出租,而组屋被建屋发展局强制收回的案例有39起,另有95名屋主被罚款高达新币2万多元。建屋局把这次执行成功归于更有效力的调查,和更多吹哨者(whistle-blowers) 愿意站出来,揭发从事非法行为的邻居。这次,有四分之一的调查是在公众举报后进行的。

这则报道让我联想到不久前我在商学院,为一些来自中国大陆某市政的政府官员做培训时的课堂上讨论。当时有一位学员举手,问我一道颇有趣的问题:

“为什么在新加坡各处都不常见到公安(即警察),但人民却很奉公守法呢?”

我说,这答案有两个层次。第一,是内在;我们新加坡人民公安都在心里。也许是从小受到学校和家庭教育熏陶的关系,我们其实都很明了哪些行为是违法的,而作奸犯科的后果又是什么,因此普通正常的人大多不会轻易铤而走险。会犯法的不是有病态,就是生活上出现了问题。

第二,是外在原因;我们这里盛行吹哨文化。吹哨(whistle-blowing) 英文词的意思就是告密。就好像以前的警察看到可疑人物时,会吹警哨警示嫌犯停止犯罪行为,现代吹哨也有这种意思。吹哨可分在企业内部或在外间:通常企业内部发生丑闻,知情者较有顾虑,不敢随意吹哨,担心告密后饭碗不保。相对在企业外就少了这层忧虑。因此,只要是广大民众觉得有人进行不公平或非法的事情,知情人士都会到相关部门告发。例如,假结婚、组屋出租超出允许人数、非法占用残疾人士停车位等事件,很多都是邻居或当地居民告密后被曝露出来的。

学员又好奇问:在这里公众举报有奖金拿吗?不然怎会有那么多人肯免费举报他人的事情?他们都是吃饱了撑着没事找事做吗?

我答,虽没奖金可领,但是新加坡人民一般心理就是:如果我是个循规蹈矩的人,我就不喜欢别人钻法律漏洞获益;虽无直接影响到我个人生活,但他人怎可以因违法而得到好处?讲得好听,这是我们有很强的公民意识,但反过来说,这也是新加坡人“怕输”心理的衍生。再说,我国人民一向对新加坡司法和治安颇有信心,不像在其他地方举报后也许要担忧黑白道上的人上门找麻烦,我们没有这种现象,因此国人更能毫无忌禅的勇敢站出来,为不平事件吹哨。

所以我常说,想要为非作歹或做偷鸡摸狗勾当的人最好不要来新加坡。因为在这里,即使你看不到威风凛凛的警察,但四周都有“居民公安”准备吹哨捉你们!

蓝璐璐
4.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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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记得那位学员问我举报是否有给奖金时,我还真有点摸不着边,问, 谁给奖金?他说警察呀!或政府呀!我说,我们这里只有买万字票可能有奖金拿,还有每年财政预算时政府派红包外,其他就是工作才有钱,哪有什么举报给奖金的。

所以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国人举报真的不是为了什么直接利益的,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拿什么奖金,只不过看不惯别人违法, 所以有时“怕输”也不一定是件坏事!

星期六, 五月 07, 2011

碧山妇女组导读会-导读《蝴蝶效应》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5月5日)碧山妇女组导读会,协同碧山东居委会第五分区,在碧山联络所三楼音乐室举办了2011世界书香日导读会,选择导读了我的新书《蝴蝶效应》。在此感谢主办当局和李淑英会长!

会员们的热情,让我受宠若惊;李淑英会长在讲述我书时,对我文章的了解和赞美,更叫我感动和脸红!毕竟这是我继上次的新书发布会后,第一次在公开场合上听别人朗读和谈论我的文章,怎不令我有种像小学生做了好事被校长表扬的兴奋感觉呢?

再次对所有出席的来宾和朋友说声“谢谢”:谢谢你们一路来对我的支持与鼓励!我会继续努力的,希望能够写出更多能引起大家共鸣的文章!


与李淑英会长(右4)及碧山妇女组会员同影



与李淑英会长、洪鼎良先生和圭华女士合影
 
 
 当天导读会场面


签名时间


与会友衍芳合影


主办当局赠给我的纪念盾牌
 
 
与导读会会员合影
 
 
与会友及新加坡国家图书馆副处长高丽莲女士(右四)合影

星期三, 四月 27, 2011

我不愿意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1年4月27日

他在结婚宣誓官面前兴奋地说了声“我愿意”,然后转过头含情脉脉的注视着那位即将与他共度一生伴侣,满怀期待着她也做出相同的回应,怎知从她两片动人朱唇迸出来却是一句狠心的“我不愿意”。什么?!这,这叫他如何是好呢?

这是在上星期六翰林书会举办的世界书香日讲座中,谈小说创作的孙爱玲描述她作品《逍遥曲》里的一个精彩场面。记得美国影星朱莉亚▪罗伯茨 (Julia Roberts) 在《逃婚俏佳人》(Runaway Bride) 的戏里,也曾上演过类似的桥段:新娘在结婚前刻突然变卦逃婚,留下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的新郎呆站在殿堂。

你可能会说,这只是小说或电影里的情节,以笑话来讲也最多是一个准新郎的梦魇,现实中哪会有这种事?

但我确实碰过这种情况。多年前,我曾受邀出席一位朋友的婚礼,不料在婚宴的前天接到了准新郎的电话。新郎百般痛苦的告诉我未婚妻突然说不愿意嫁给他了, 问我怎办?

在故事里,落单新郎或许就此终生不娶(言情片)/ 开始憎恨女人而变成恐怖连环杀人魔(恐怖片)/发现未婚妻爱上其兄而开始寻求复仇机会(家庭伦理片)等。但现实生活却没有那么戏剧化:等待可怜的新郎是一群群要告知解释的亲友,和一堆堆需兑现付款的账单。

他说,亲友那边我会处理,但是与酒店、餐馆、婚纱及摄影店、珠宝行、花店等这些林林种种的合约要怎么办?订金付了,照片拍了,婚纱戒指也做好了,可以退货解除合约吗?拿得回订金吗?须付全数吗?

最后,他愤怒的问,我可以起诉那个不负责任的女人吗?

我说,我不晓得你们之间关系是否有望扭转?若有希望,可与商家商量把婚期挪后。倘真无望,就要看你与商家的合约是怎么定的。通常,若非发生无法控制的状况,如一方突然暴毙,不然很难解除合约。尤其是在婚礼前夕取消安排,商家大多都无法通融,除非是他们能及时把场地租出去,不然你须负责他们全部损失。量身订做的婚纱戒指?退货是不可能,只可看有关公司愿不愿意折价回购。

至于可否起诉对方?法律上,除非当事人事先有很明确的意思是要双方共同承担婚礼花费,不然则由签署合约的那一方负责。

即使是两人本有意愿承担费用,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你难道还真想在自己伤口上撒盐?倒不如收拾一下伤了的心,潇洒等待下一个肯诚心颔首说“我愿意”的女子吧!

蓝璐璐
23.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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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上星期六听尤今、孙爱玲和艾禺的演讲,非常精彩,让我都听出耳油,相信在场的观众也有同样的感受。尤其是我从来没有写过小说或剧本,听孙爱玲和艾禺讲述写这种文体的窍门,真有点想偷师自己也来学习写写小说和剧本的冲动 :-)
 
不过,我觉得学法律的人写小说总有点麻烦,因为有时太理性,很多本来很有气氛的场合混入了理智,就变得不好看了。例如,最近跟孩子们看了《猫头鹰王国--守护者传奇》(Legend of the Guardians: The Owls of Ga'Hoole), 虽然觉得故事还蛮有意思的,但我还是认为这动画主要重点是介绍澳洲较奇特动物 (好像针鼹鼠(Echidna)、袋獾(Tasmanian Devil) 和不同种类澳洲稀有的猫头鹰), 害得孩子们说跟妈妈看动画片没有情趣,发誓下次不要跟我一起看戏了。
 
但话要说回来,西方也有好几位原是律师的著名小说家、戏剧家,如美国的John Grisham,还有执导过Ally McBeal 的 David Kelly。 所以只要会讲故事,律师也可以写出好小说或戏剧的。
 
看来若能够腾出时间,我真的要尝试了...

星期三, 四月 13, 2011

第三者被告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1年4月13日

今早在报章上看到一则新闻,一位前上市公司总裁在一起离婚案件被列为同案被告(co-defendant) ,还须在法庭上澄清自己与离婚案子女主角之间的关系。女儿很好奇,一对夫妻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把破坏他人婚姻的第三者指名道姓的列出来固然应该,但把他归为被告就有点令人匪夷所思,难不成要他赔偿婚姻失败的损失?

我解释,这倒不是赔偿的问题,而是那位丈夫要以通奸 (adultery) 名义与妻子离异,就必须把第三者也拖入案。大多数的第三者被告都不会在庭上露面,有些则因为这关系到个人声誉,选择出庭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若他/她胜诉的话,就意味当事人离婚申请失败;倘若他输了,而本身在社会上又赫赫有名,那他个人形象就会受损,但在金钱上他只需支付部分庭费,并不需要对当事人做任何赔偿。

可悲的是,这也许就是一段婚姻因一方出轨而亮起红灯时,受害配偶唯一可向第三者采取的法律报复。

虽然我国早在1960年就通过《妇女宪章》 (Women’s Charter) 来制定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但限制的只是重婚,而非通奸;所以婚后沾花惹草、红杏出墙等行为或许可耻,在新加坡却不是刑事罪。即使在台湾或韩国等地把通奸列为刑事罪,真正执行的例子也稀少。相反的,若受害者在发现自己妻子/丈夫有外遇后,一时咽不下气而恐吓或向对方动粗,还会犯了蓄意伤害他人等罪行。

另外,通奸也没有民事罪。在普通合约法律下,如果两人之间有合约,而第三者以金钱或其他方式引诱其中一方毁约,受害一方可以起诉这第三者,要求后者赔偿金钱损失。可惜婚姻虽常被人比喻为爱情契约,在法律下却没有同等地位,因此即使有婚外情,受害一方也不得以第三者破坏他/她与妻子/丈夫之间的关系为理由,要求对方赔偿他/她精神、金钱等损失。

为什么婚外情这么难立法控制呢?因为它包含的不单单只是身体上的背叛,很多时候也涉及到感情上的纠结,而情感问题往往是法律最不善于做裁决的:到底谁是谁非,婚姻哪里出了错,不只是出轨的那一方和第三者的问题,受害者有时也要负起责任。所以外遇由始至终都只能够是一个社会道德伦理问题,很难制定相应的法律来杜绝这现象。

唯有在受害配偶忍无可忍之下提出离婚,并选择以通奸为理由,小三的身份才会合法的被供出来。受害者当然希望可以借此打击第三者,但对于早已越过了道德底线的人,再提廉耻又有什么意义呢?


蓝璐璐
9.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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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我在文中也写到通常这种第三者被告都不会出庭辩护的,只不过名字完整地被记录在别人的离婚案情内,不是很“风光”。尤其是法庭文件通常是所谓的公共文件(public document),普通人只要缴付一点小费用,就可以查阅法庭判决,什么丑史都曝露出来。

所以现在英国、美国盛行当事人申请封锁法律文件,有时候法庭认为披露可能会影响到司法程序或对当事人打击太大,会考虑批准此申请。一旦封锁令生效,连媒体都不能为此案作报道。

这就是个人隐私权和公众知情权的冲突。

到底哪个更为重要,就是最近英国法庭正讨论的问题 -- 这个我们留到改天再谈吧!

星期三, 三月 30, 2011

水货与行货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11年3月30日

不久前,国大商学院受邀在商业时报开辟一个“问教授”(Ask the Professors) 的专栏,让读者写信发问一些与商业有关的问题,然后由学院教授来帮忙解答属于他们专业领域的课题。

有一回我解答了一则有关水货和行货的问题,觉得也应该与早报读者分享。

平行进口货品(parallel imported goods),俗称“水货”,指的是非授权代理商所卖的原装正货。所以水货既不是从水路走私入境的逃税货品,也非伪制或次等的。与行货不同之处,乃是货品原为另一个区域市场要求所制的,因此在价钱或模式上与在本地销售的同牌产品有所差异,而一些商家便利用这差别所产生的需求,把这些原属于“外域”的产品引入本地市场销售。

新加坡法律是鼓励平行进口经营行为的。在本地,上至汽车,下至牙膏,顾客任何时候都可以买到水货或行货。我国市场小,政府提倡企业之间进行竞争,以让顾客在价钱和货源选择上受惠,所以只要货品是以正规渠道引入口,不是假冒的,并且在销售时不误导顾客,就不违法;剩下就要看水货商家怎样与规模较大的授权代理商在宣传手法和价钱上比高低了。

由于水货商家不需支付代理费,更不必花钱打广告宣传品牌,成本相对低得多,故此在价钱上取得很大优势。譬如2008年本地的一场牙膏品牌合约纠纷中,代理商就指出水货商能够把来自香港和泰国同牌子牙膏的价钱压低至行货的60%,很明显的授权代理商在价格上很难跟平行商家竞争。

那这是否意味行货就没有市场?对于顾客来说,通常行货好处在于授权代理商所给予的售后服务。例如购买车子,有些授权代理商明文告示不为平行进口的同牌车子进行维修服务,因此顾客在选择购买水货时就必须考虑这点。另外,有些产品——尤其是需要外接电源的器具——是依照某区域市场要求设置的,可能不符合本地市场规格;虽然这并非不合法,但顾客在使用这些水货时就应该格外小心,因为电源不同,不单单只是换个电插头那般简单,轻则会损坏电器,重则也许会造成安全问题。

另一个买水货的缺点就是风险比较高,因为水货商通常规模不大,所以容易受市场波动影响,有时候顾客给了定钱,货还没拿到,水货商就因融资上出问题而被迫关门。这种例子最近在汽车行业里就看到好几宗。

最后,水货和行货品质上也可能有差别的。所谓“一分钱,一分货”,虽然行货可能比较昂贵,但若能排除日后维修所带来的不便,有些钱是值得花的。


蓝璐璐
28.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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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因为专栏篇幅关系,其实我也想说水货不一定都是便宜货,有时还比行货更贵。
 
第一原因是货品在各个地区发行时间不一样,导致某些地方的客户愿意付更高的价钱早点得到这产品。最好的例子就是苹果的ipad了。苹果最新的ipad 2在美国3月11日正式发行,但是香港、新加坡和其他亚洲地方得人可能要等到4月底才能从他们国内授权代理商买到 ipad 2。而一些苹果发烧友则不惜抛重金来买水货,听说现在ipad 2的水货在新加坡的市价是新币$1600 (美国行货价钱是US$499, 新加坡估计是$700左右),比行货价钱高出一倍以上!
 
另一种原因是有些货品模式在某些市场里根本买不到。最好的例子就是一些车子模式,例如新加坡的丰田(Toyota)授权代理商虽没有引入Estima、Isis等, 但在这型号的车子在这里也见得着,所以就是有些人不介意花多些钱来买比较特别的车子。
 
所以水货受欢迎有时不一定是价格问题,跟市场需求也有很大关系。
 

星期三, 三月 16, 2011

成功的定义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1年3月16日

那天在新书分享会上,司仪宜平介绍我是个成功的女性,有位读者在发问时也说我很成功。我只听过人家说我努力、用功,却是第一次听到别人说我成功,因此很好奇她们是如何能够下此结论。

“你有高尚的职业,事业有成,家庭生活美满,就是成功呀!”被问者回答。

虽然很感激她们,但这样子就算成功吗?那未免也太狭义了吧!因为这只是片面的结果,也许会有人认为我特别侥幸,所有好运同时聚集在一起产生了化学作用,而我碰巧就在对的时候找到对的工作和嫁对了人而已。另外,这也仅是对于我此时此刻的评价,我以后生活会是怎么样连我自己都不晓得。所谓人生不可太早盖棺定论,历史上一世英名毁于一旦的例子比比皆是,一个人成功与否应该由后人来鉴定。因此,我不敢说我是成功的。

也有人说,成功定义就是朝着梦想或目标前进,不屈不挠的直到实现梦想或达到目标为止。若是以这样来看,那我更算不上成功。

回首看我以前所定下的目标和理想,其实许多都没有达到。因为人生不一定都是有付出就有收获的,往往成败的决定权根本不在自己手上。例如,小时候我很执著想当医生,努力用功读书,怎知念大学时被派到第二志愿法学系,当时心情是很沮丧的。毕业后,我只想当金融律师,从来没想过要回到大学教书,而当初到商学院任教更并非我所愿。碰到友仁跟他结婚前,我也曾哭哭啼啼的斩断过另一段感情。

若以成功衡尺来量,我肯定是失败了很多次。而且,与其坚持目标,即使失败都不言放弃,我却选择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每次的失败,其实都是给我重新思考和调整目标或理想的机会,因而让我发挥我未曾发掘的潜能,认识一个崭新的我!

老实说,我从没有想过一向念理科的我,竟也能念法律,还能念得头头是道;到大学教书给我机会精研我喜欢的法律原理,并被莘莘学子的朝气感染,也让我远离商场上的勾心斗角;在商学院任教了十多年,再回到法学院重新看金融和公司法律,使我有新的领悟和思考方向。分离了20多年再遇见前男友,为他美满家庭高兴,也为自己当初与他分手而与友仁结合感到庆幸。

所以,我虽不能说我是成功的,但我敢肯定说我是快乐的:因为成功的定义是由他人决定,而快乐与否则始终由我掌控。



蓝璐璐
13.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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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我看我心中没有所谓的大志,与其做个成功的人,我情愿做个快乐的人。

当然,如果又成功又快乐是谁都不会去拒绝的,只不过我认为快乐应该才是做人的最终目标:对凡事都尽力去为,并持有乐观态度、对周围的人都以诚相对、对亲人更要花心思去体会他们的感受,最后,对一切所得都存有感恩的心,这样就会问心无愧,快乐自然而然就跟着有了。

这,在我眼中也就是成功。

星期三, 三月 02, 2011

你也逃不掉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2011年3月2日

人,有时平白无故遇到太离谱的好运,应该怀疑自己是否在做梦,不然就是好运背后另有乾坤。譬如说,当公司小文员的朋友有天突然发达,一夜间汽车洋房什么都有,还要与你合伙做生意,并借用你的名字登记一些资产:此人可能盗用公款。另外,珠宝行有天走入一位豪气客户,不计价钱欲以大手笔的现金向你购买多颗高品质的钻石:这顾客也许想借用你公司来为他洗黑钱。


事后若东窗事发,该人受法律制裁,你可能也逃不掉。

最近一些曾参与美国金融巨骗伯纳德▪麦道夫(Bernard Madoff)投资公司的受害者就遇到这问题。

麦道夫在2009年因650亿美元的庞氏诈骗案(Ponzi Scheme),被美国法庭判处150年的监禁。所谓庞氏骗局,就是以一个虚拟高回报率的投资计划为诱饵,吸引投资者投资,把新加入投资者的资金转成高利息支付给旧投资者。麦道夫的庞氏骗局经营了8年,无人觉察其中内藏玄机,原因是此人在金融界赫赫有名,给的回报率又极高,再加上参加投资计划的都是达官贵人,口碑很好,所以从没人真正调查这计划的背景。直到有天雪球滚得太大,碰上金融风暴破掉了,大家才发现所有的荣华富贵都只是南柯一梦!

当年受害者多至7000名,很多是大银行、投资基金、富豪、明星等,也包括普通平民百姓。法庭委派的资产清算托管人皮卡德(Picard)在为他们追讨麦道夫的巨大债务时,首先开刀的对象竟是也曾把大笔资金投入于麦道夫的投资计划,原则上同样是受害者的金融机构。而皮卡德要他们归还过去从麦道夫那里得到的利润。

在法律上,托管人在追算违法者的资产过程时,若发现有第三者在知情下从违法者手上接过资产,这资产就被归于推定信托(constructive trust)之下,托管人可以从第三者手中把资产“爪耙”(clawback) 回来,分给其他债权人。但这些金融机构自己也承受损失,血本无归,为什么还会被起诉呢?

原来在麦道夫的投资计划下,投资者每年无论市场好坏都能够分到10-12%的利润,这种回报率老实说离谱到令人咋舌。作为金融市场主体的这些机构接到这种收益,怎会不过问来源?即使不知内情,多少也能猜到这或许是通过不法手段取来的。而这种“开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也可构成“知情”,让所得的利润成为推定信托的资产。

所以,有时某事若好得令人难以置信,应该提高警惕,因为它或许就是假的了。

蓝璐璐
27.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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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友仁今早问我写了什么,我说关于麦道夫庞氏诈骗案。他说不是审判完结了吗?我说后面手尾还多得很呢!这种案子就像是挖到了一个大粪坑,越挖越臭,最后凸现的就是人性的贪婪了。

友仁说,题材适合我们这小社会吗?我说适合呀。所以题材取角很重要。我觉得现在对付这些所谓麦道夫“受害者”的法律依据就是,他们事实上都知道或可以猜得到麦道夫给他们的回报乃不义之财,但就因为贪婪其高回报率,选择不拆穿麦道夫的假面具,才能让此人横行霸道于美国金融界这么久。所以从麦道夫那边得到的收益应该全部“充公”。

这种为虎作伥的行为,其实在普通情况也可发现,就如我在文中所提到的两个小案例,其实都是真实的,往往都是“贪”这个字害死人。

当然,法庭还是会进一步了解到底受惠之人是否“知道”对方是在违法情况下接受钱或资产,而“知道”的程度就要看当时的情景了。例如在大卫拉锡一案,损失上千万的美国当事人就企图向珠宝行追讨大卫拉锡向他们购买钻石的钱(因为这些钱是大卫拉锡违反了对他们的诚信责任所得来的), 但是法庭判证据显示珠宝行没有理由很肯定的“知道”这些是不义之财,因为支票来自大卫拉锡的户头(只有其中一张来自律师行的户头-- 法官判珠宝行必须偿还这数额),而有些律师在花钱时的确是很大手笔的,也有可能是要买钻石作为投资。

不过,另一个案子的当事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有时,还是知足一点好!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所以我最后引用了一句英语常见的俗语:
"When something is too good to be true, it probably is".

星期一, 二月 21, 2011

《蝴蝶效应》新书发布与分享会 - 2011年2月19日

谢谢出席《蝴蝶效应》新书的发布与分享会的朋友与读者,谢谢我美丽大方的司仪兼主持宜平,也要感谢玲子传媒的思齐与德楠,和国家图书馆的Peter, 让我在一个美丽下午,在美丽的Pod (即国家图书馆16楼顶层),与大家分享我的写作心得。

现与大家分享当天现场的几张照片。


与司仪宜平合照



在发布会前与宜平进行讨论


国大企管学院中文校友会校友前来给我打气、支持。
左起:会长锺腾芳博士、我、孔采想女士、白振才先生


《蝴蝶效应》-- 挥翅的影响


解释书名的由来


分享会现场场面

帮我书写序的学枫分享


新加坡作家协会会长希尼尔
 
现场读者发问问题


为读者签名


 全家福(另加上我爸爸以前工作时的上司许统义夫妇(左两位))


 校友翟湘明女士带了其女儿前来支持



 为读者签名


 与SIM校友会代表合影



 与小学同学合影

 与玲子传媒的德楠和思齐合影



 兴奋的读者(谢谢你:-))



 与国大企管学院一些校友和工作人员合影



家人与司仪宜平合影

星期三, 二月 16, 2011

《蝴蝶效应》后记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2011年2月16日

这是我第二次出版与我学术专业无直接关系的书籍。

第一本《情怀集》于1987年由当年的华中初级学院出版,属于华初文丛第18集单行本。

事隔20多年才推出第二本。只因大学毕业后投入社会工作,也为人妻、母,自然写作的时间就相应少了。近期是因为为早报《四方八面》的《天平秤》一栏,每隔一二个星期就必须“挤出”一篇文章。就如玲子的得楠所说,专栏作家就像是养在农场里的母鸡,时间到了就要下蛋,这样子我也累积了百多篇500-800字的“蛋”(小品文)。这本书则收录了其中的95篇文章。

在决定书名的时候,我思考了许久。我早期为《天平秤》写稿的时候,刚离开律师事务所,因此写的较多是行业中鲜为人知的故事。十年后重新为《天平秤》执笔时,觉得自己应该多运用本身的专业知识,与读者分享一些与日常生活有关的法律哲理,让大家在阅读我的文章之余,也能跟我一同探索法律的奥妙。虽不是每篇文章我都能做到这点(因为要让严肃的法律课题生活化,有时取角还真不容易),但篇篇小文章都注入了我无限心思,尽可能以理性的角度来探讨一些感性的话题。所以书命名为《蝴蝶效应》,除了是书里一篇文章的题目外,我也希望能像挥翅带动连锁效应的蝴蝶,在与大家一起追求人生真善美的过程中,尽一分力量。

与《情怀集》一样,这本《蝴蝶效应》能够顺利出版,首先还是要感谢我双亲,尤其是我母亲。是她每次不辞劳苦把文章一一从报章上剪下收集起来,如今我才有非常完整的写作记录。

其次感谢好友学枫在百忙中抽空帮我写序。他对我的缪赞,让我脸红了好一阵子。也要感谢作协会长希尼尔和莱佛士女中高级华文部陈美玲老师的鼓励和协助。更要谢谢早报《四方八面》的编辑们。

还要感谢先生友仁的支持:他虽看不懂我的文章,但仍以我为豪。也要谢谢孩子们彦妤及彦廷:他们不只是很多篇文章的灵感来源,这次为了出书还主动帮我打出一部分的旧稿。

再次以此书致给每一位爱护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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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这星期六是《蝴蝶效应》这本书的发布会。朋友问我有没有作宣传,我说没有,但商学院的几位课程经理和同事们都帮我通过“面书”(Facebook) 发通知给我曾经教过的学生们(只可惜他们很多都不在国内),到时就只好看看这种“面书”网络有多强的游说力度了。


老实说,我从来都没有举行过新书发布会,所以虽然准备了一点东西,但还是会有点战战兢兢,不知道到时场面会是怎么样的。也担心若无人出席怎么办?友仁打趣跟我说,若无人就不需要开工,我们就到附近的瑞记吃鸡饭好了。看到他一点都不害怕,想到的也只是吃, 我就觉得没有什么好紧张了:-)

星期二, 二月 08, 2011

《蝴蝶效应》新书发布与分享会

这是《蝴蝶效应》发布会的消息。

日期是2月19日(即下星期六),时间是下午3点,地点是国家图书馆16楼活动大厅。

希望大家能前来给我支持!


阖家共乐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11年2月2日

去年我在文章《一生缘》内透露了我即将搬家,过后有读者和朋友联络我,向我了解状况。除了祝贺我乔迁之喜外,更让他们好奇的,是我们如何度过三代九口(包括我的帮佣)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日子。

这要重头说起。

我和友仁都来自小家庭,在各自家里排行最大。虽然我们很蒙恩,两边的爸爸妈妈在本地或马国(友仁父母是马国人)都有自己的住宿,生活很写意,但我俩比较贪心。除了奉养四位长辈外,我们也期许有朝一日能在我们的住所内,为他们各自设一个房间,邀他们与我们共住,让大家享受最完整的天伦之乐。只不过我国土地稀少,我俩资金更有限,所以三代同堂的建议一直只处于梦想阶段。

2009年的金融危机对有些人来说也许是危难,却是我们的机会。在理财方面我和友仁都属保守派,向来只做定期储蓄和只买自己的住宿,这次竟傻福般的逃过此金融浩劫,更在机缘巧合下买了一所房子。我们花了八个月的时间扩建,在底层增添了两个房间后,终于在去年十一月中旬搬入新家。

底层的新房主要为两家爸妈而设。房间内除了橱床外,都各自有浴室,还有一台配好电缆电视和激光片播放器的电视机。另外,两房都有直通向外面的门,方便长辈们出入。夹在这两房间之中则是两排高高的书柜,布满了我们的藏书,右边的饭厅就是我们家的枢纽中心。

硬体是不错,软件呢?四位长辈现在行动上都还自如,所以爸妈们暂时还两边住:我爸妈是周日一至五住我家,周末回到他们的组屋,到附近的教堂做礼拜;从马国过来的家翁婆刚与我们共度了圣诞与新年。九人在一起的时候,我家婆主管厨房,女佣是她的助理,我妈负责打理家里和小花园;两位爸爸若不是闲聊,就是看创新科技“天鹰”播放器的邵氏老影片,在讨论到底是狄龙还是尔冬升比较有大侠风范之余,也重温旧梦。

我们一家四口则扮演“咖喱菲”的角色:长辈打麻将不够人手,我和友仁随时顶上成一脚;家婆做糕饼需要人帮她擀面粉,儿子便成了厨房小师傅;大家休息时想听音乐,女儿就又钢琴又吉他的露两手,乐得四老喜滋滋。

俗语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们家有四宝,福气漫溢,怎能不感恩?


蓝璐璐

28.1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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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这几天过年实在太忙了,都没有自己的时间空间, 所以拖到现在才把这篇文章播上来,不好意思!
 
不过,今年的新年也过得蛮有意义的。这是我们在新家迎接的第一个新春,也乘这长长的假期与几位旧同学(甚至是小学同学!)和多年没联络的朋友叙旧,因此虽然忙碌, 但心情愉快!彦妤及彦廷也很“合作”, 当访客带孩子到我们家,这两个小瓜也会自动招待小朋友,令我感到很欣慰。

这次最大遗憾就是家翁家婆不能到来与我们共度新春。因为友仁在大年初一前两天才从国外公干回国, 我们赶不回到马国,而家翁家婆才刚从我们这里返太平,觉得再坐12小时的火车路程回来新加坡很不可思议,所以这次就只有通通电话而已,真是美中不足呀!

星期三, 一月 19, 2011

生与死 -- “死”篇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11年1 月19日

上回说到了“生”与血缘之间斩不断的牵绊,如今谈谈“死”。

去年年底备受争议的就是几则自杀事件所引出的法律问题。其中有一则是一位外籍女郎与房东吵架后,爬出阳台企图逃走,不料失足坠楼,幸好跌入底层的泳池大难不死,但过后她还是被警方以企图自杀的名义拘捕。这案子突显在新加坡自杀不遂是一种刑事罪,而罪名若成立的话,当事人可能会被判坐牢长达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也许有人觉得这种法律有点荒谬,一个企图自杀的人所需要的不是法律的裁定,而是心理辅导和精神治疗,甚至是经济上的援助。另外,也有人把自杀视为个人行为的自由,只要不危害他人,每个人应该有权力决定他要生还是死,法律不应过问。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自杀对国家来说是一种资源损失,更不是社会应该容许的行为,因此保持社会秩序稳定的刑事法,应该对活人警示法律的不赞同。

在英国,以前自杀不遂和自杀都是一种重罪行(felony),而因自杀(felo-de-se)死的人,财产全部充公,也不能安葬。有关当局会用木条穿透死者的心脏,然后在夜里把他葬在十字路口中央。后来英国国会在1961年通过《自杀法令》 (Suicide Act) ,自杀和自杀不遂不再是刑事罪,而怂恿或协助他人自杀罪名成立的话,可能被判坐牢长达14年。但英国的《自杀法令》近期也受到人权人士的挑战,尤其是安乐死(euthanasia)在欧洲有些地方(英国除外)已被视为合法,所以最终个人选择生死的权力,很可能会战胜法律的阻挠。

我的信仰不允许我接受这种法律发展,但单单信仰和法律是不能阻止一个人轻视生命,而认为唯有死才能解决他的痛苦和烦恼。追随新婚亡夫赴黄泉的白丽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在丈夫离奇坠楼身亡后企图割脉自杀被救活,也经过心理辅导和受家人的照顾, 但始终结不开心头死结。夫死35周后,她再度自杀,终于成功结束生命。

夫妻之间亲密固然是好事, 但一个人若忘却自己在世上还有其他爱护和心疼她的人,尤其是生她、把她带入这世上,让她经历了一段刻骨铭心爱情,还有生活中许多美好感受的父母,也许她真的不了解“生”的真谛了。


蓝璐璐

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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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我想很多人都曾有过自杀的念头。有时候被丈夫孩子、财务烦得不得了,或是为一件事伤心透顶,眼前又好像没有立即解决的方式,就会想说死了算了,一了百了。

幸好很多人这种念头也只是一瞬间便过去了。可能是因为觉得一死不值得,但大半原因是周围还有关心和爱护自己的人。为了这些会心疼我们的人,是应该活下去的。

我门常听人家说,凡事都应该看开一点。看得开的意思就是想想自己其实是活在很大很大的世界,我们生活再怎么苦,世界上还是有比我们生活得更苦的人(所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只要有这个身躯,就还是有一个“明天比今天好”的希望。如果一死,那什么都没有了, 而带着痛苦的心理离开这个世界,离开爱我们的人,是多么对不起自己和这些人呀!

所以,遇到悲痛的时候,一定要学会想想一些曾经经历过美好的事情,和自己周围真心爱自己的人。这样想着想着,你就会发现悲痛没那么痛了,凡事一定都有其解决的方式的。

星期四, 一月 06, 2011

《蝴蝶效应》出版了!


去年12月除了忙着整理新家,也赶着新书的校稿工作等。

没想到玲子传媒的效率这么高,我上个星期才把终稿定下来,昨天接到思齐的电话说书在下星期三就会送到我的办公室, 今天就看到玲子传媒的新书宣传网页。

这书主要收录了我1993、1996和2006-2007年在早报《四方八面》《天平秤》一栏所刊登的文章。我想,我前后为《天平秤》写了至少百多篇小品文、杂文,有个具体的记录也会比较好!因此,自掏腰包出钱印了2000本, 幸获国家艺术理事会和李氏基金赞助部分印刷费用,在此谢过有关当局和作协会长希尼尔的帮忙。

也要谢谢学枫帮我写序。

300本将通过玲子传媒发行,其他可能就要看看怎么推出去了:-)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要的是《蝴蝶效应》是我续1987年出版第一本散文集《情怀集》后,第二次出版与我本身学术研究无关的书籍, 这就让我感到很开心。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在玲子网站上直接定购,或是到大众书局购买。 当然也可以写电邮给我向我购买。 每本卖新币15元。

另外,我2月19日在国家图书馆会有个小小的讲座和签书会,具体情况到时候再通知大家!

星期三, 一月 05, 2011

柠檬与樱桃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11年1 月5日

柠檬与樱桃给你的感觉是什么?一个又酸又苦,一个香甜美味;一个令人讨厌,但另一个叫人喜爱。

但,请不要被我这话误导。我今天要讲的不是水果的特征,而是浅谈贸工部即将修正的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法令;这个让小商家们恐慌但消费者拍手叫好,俗称“柠檬法”(lemon laws)的法律。

先说这雅称的由来。“柠檬”这词来自2001年诺贝尔经济奖得主之一乔治▪阿克罗夫教授(George Akerlof)1970年的一篇论文,讲的是在二手车市场买车的风险。一个普通人到二手车市场买车,因为对旧车的背景(如,前主人驶车方式、意外记录等)不熟悉,而许多车内部隐藏的瑕疵不是试车一、两次就能觉察出来的,所以有可能买到樱桃(即好车)或是柠檬(即坏车)。由于卖方和买方之间的讯息不对称(即卖方比买方有更多关于所欲卖/买的车的资料),因此买方买到酸柠檬的机会,会比甜樱桃来得高。就此这种二手车市场,在美国也称“柠檬市场”(lemon market);而起源于保护旧车买主权益的法律,后来也逐渐被引用于其他商品上,成为保护消费者法律的俗称。

其实我国一向都有保护消费者法律。例如货物买卖法令(Sale of Goods Act),就有一条款指明卖给消费者的货品品质必须是令人满意的(of satisfactory quality) ,不然就是违约。只不过现法没有明文写出违约的后果:即买主可以把货品退还给商家,要求退款和赔偿。贸工部所提出的修正,就是在相关法律内把这些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明文的列出来而已。

有些小商家表示修改后的法律会提高他们的运作成本,也担心狡猾的顾客会因为改变初衷,或对产品的颜色、尺码不满,要求把产品退还。

其实,这些都是对“柠檬法”的误解。顾客只有在买“樱桃”时,误买到“柠檬”,即在品质上有潜伏的缺陷 (因此不是令人满意)的产品,才能够动用此条款。若只是对樱桃的大小、生或熟(即在购买时可看到的特征)有异议,买的还是樱桃,因此不可退货。

最后,商家最好的自我保护方式就是告知:在还未把东西卖给客户时,把所知的产品缺陷说给对方听,并以白纸黑字的一一写在合同内。而顾客在了解产品品质后,仍愿意买下柠檬,那他过后就不能以柠檬不是樱桃,要求商家赔个樱桃给他了。


蓝璐璐
2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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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有些商家常爱借口某法律修改了,或是消费税增加了,成本提高,所卖的东西也跟着涨价。其实,很多时候这些法律或环境的改变并不大,跟产品价钱涨度不成对比。

卖东西,应该让买家买得心服口服,卖家也有责任确保自己不是卖假货或有问题的产品。例如,买一只新的原子笔,在普通情况下,这笔不应该在一个星期内就没有墨汁了;买一台二手电脑, 这台旧电脑也不应该在一个月内就不能使用了。当然,如果卖家已经把他所知道关于电脑现有的缺陷完全告诉买方, 如电脑开关钮有故障、荧幕有时会闪烁、电脑有时会“当机”等, 要是买方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所付的价钱仍是合理的,即买方贪便宜愿意买次等货, 所谓“一分钱一分货”,那就是买方自己愿意承担货品日后出现故障的风险, 过后就怨不得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