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七月 21, 2010

独臂律师的答案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10年7月21日

日前朋友B打电话来,跟我说她为了父母留下的祖业,想起诉她姐姐。她把事情经过说给我听,然后问我她成功几率有多高。

我听她的案情叙述,觉得她从法律角度来说还蛮有胜算的:她与姐姐在父母亲打拼创业的家族公司内都有股份,但姐姐年纪较长,主要掌管大权。前几年B因发生一些事故,无暇过问公司业务,姐姐就擅自冒用B的签名,把后者的股份转入自己名下,不再让她介入公司的事情,也不发股息给她。这种情况我们在法律下算是侵占,受害者可以索赔;另外姐姐的行为也涉及到刑事法下的诈骗和冒用他人签名,若定罪的话,不只会被罚款,也许还会被判坐牢。

我没把我的结论直接告诉B,反而问她,你要听独臂律师的答案?还是我的答案?

B听了我这番话,当然不知所云。我便跟她解释,记得当年念书的时候,教证据法的老教授在上课时给我们说了个笑话:有位老妇人到了律师事务所,要求找一位独臂的律师为她办案。柜台小姐不解的问她原因。她说:“我拜访了很多位律师帮我解决问题,每位都跟我分析事情,从一面(注:英语‘一面’通常说one hand或直译为‘一只手’)看来是这个样子,但从另一面探讨又是不同了(on the one hand…on the other hand)。我不要给我双面答案的律师,我只要一只手的律师告诉我,我若打官司的话,到底是会输还是赢?”

讲到这里,我说,独臂律师的答案就是你胜诉的几率很高;而且会因诉讼时效的问题,劝你应该尽早采取行动。

B听了很高兴的说那很好呀!可是你的答案呢?

我说,我是你的朋友,就会从‘另一只手’来告诉你,法律并不是解决此事的唯一途径。你目前有很好的职业,收入也乐观,不须依赖公司股份及股息来过日子。另外,你父母虽年迈但仍康健,他们在社会上也有点颜面,你两姐妹若撕破脸皮闹上法庭, 他们必大受打击,肯定很伤心。即使你等父母过世后再采取行动,把股份争回来,你的存折上数额虽因此增加几个零, 但你觉得把姐姐弄入监牢,她上有公婆,下有儿女,他们会为此蒙羞,并感到痛苦不堪,这是你想追求的后果吗?

B听了后,久久不语。

独臂律师的回答也许直截了当,毕竟还是残缺不全的。


蓝璐璐

1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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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写这篇文章主要的推动力有两点。第一,我觉得我们现代人因为科技发达,生活比以前方便许多,所以在很多事情上都喜欢追求“快熟答案”。其实,很多时候这些“快熟答案”只能解决当前问题,但是它不只不是治根本的办法,反而日后还会引起一些更深远、更复杂的难题。因此希望借此短短一篇小品文,提醒读者和自己凡事都应该想得更透彻,真的是三思(甚至是四或五思)而后行。

第二,我最怕就是被朋友问起如何以法律来解决一些家务事,譬如离婚、争财产、争孩子等。我知道自己不是专业的辅导员,但是每次碰到这些事情,总会按耐不住要“婆婆妈妈”的从社会伦理角度来说几句。我现在非常了解为什么我们华人(我找过了,好像西方文化没有)有一句俗语:清官难断家务事。就因为此人是清官,他很想帮所有当事人找出最好的解决方式,但往往家事是最复杂的,法律除外,感情和文化的成分更重,而这种东西不是依几条简单的条令或案例就可打发的。

我庆幸自己不是家事律师或法官。更希望大家以后有机会的话,给他们多几分尊敬!

PS: 上星期六出席了冯焕好老师的“弟子规”讲座,对老师非常钦佩。她虽然现已经退休(但看起来还是那么年轻、爽朗,一如往常),不再执教,但还是不遗余力的做更广泛和普及的社会教育工作!这种精神真的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星期三, 七月 07, 2010

一生缘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10年7月7日

最近我们买了栋旧房子。为了能够在楼下多设两个房间,让我父母及友仁的爸妈与我们同住,屋子不得不作大幅度的装修,连大门都换了,必须重新买门锁及把手。

到了门把手专卖店,我和友仁不约而同都看中了一款复古式的铜制把手。青铜色的把手比较常见,这却是乌黑黄铜色的,虽不起眼但感觉舒服。

最重要是它很有家的味道。

正欲付款的时候,忠厚的老店员大概害怕我们“年幼无知”,好心的提醒说,他们店里最畅销的是镀金色的门把手,不只是因为金光闪闪的大门把手看起来壮观有福气,更要紧是这颜色有美国制造商永不褪色的品质保证。相比之下,其他颜色的把手会跟着门和屋子一起变老,年复年,渐渐色泽就会转为黯淡,虽然门锁还能用,但脏兮兮不再光鲜漂亮了。因为把手价钱不菲,所以大多数的顾客一开始就选择买金黄色的,以提防日后还要面对换把手的烦恼。

其实经他这么一讲,我更不介意买下那门把手。

这是多么好的事情呀!这世上能够共度一生,一起变老的东西早就不多见了。

以前电视机、洗衣机一买就可以用上好十几年;现在的科技虽发达,产品功能也越来越多,但大多不耐用,保证期一过不久就坏了,找人修理工钱昂贵,难怪多数人会觉得将之丢弃买新的,更省钱省事。工作也一样,在今时把效率摆第一的社会里,员工对公司是否忠心不二,已不再是升迁或加薪的考量要素了。

另外难共度一生的就是住址。不久前在海峡时报上阅读到一位记者的文章,她颇自豪的宣称她在过去的20年内,一共搬了12次家。有时是因为形势所逼,但大多时候是因为她觉得生活闷了,既不想换工作或伴侣,唯有选择频频换家来寻求刺激。这记者的例子可能是属于少数的,但搬迁对于当下国人(包括我自己)来说,已经不再是陌生的字眼;随着买屋卖屋的热潮日益剧增,如今越来越少人可以骄傲自称说是某某镇上的老居民了。

这次,我实在很想在这里住上一辈子。扩建后的房子不只可以容纳我们全家,还能让我们有一次完整三代同堂、同住一屋檐下的机会。这本身就是福气,所以我不需要灿烂发光的把手来提醒我的恩泽。

但我却为能够找到一把似生命、会随着岁月的流逝,与我一起变老、褪色,见证我这一生为人之女、之妻、之母缘分的把手,感到心满意足。


蓝璐璐

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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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最近为了房子扩建的事情忙得团团转,装修、买家私和家庭器具等也花了不少钱。不过当我们看到孩子们、四位爸妈们兴奋的样子,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一个人若可以与自己最亲的人度过这一生,还有什么遗憾呢?我们一辈子操劳和很努力赚钱,不就是为了享受这种幸福吗?

有些朋友会好心的“泼冷水”,叫我们别期望太高,因为八个人住在一起能够和睦共处不容易。

不过,我和友仁都觉得,这是我们两人这一生的最终目标:我们各自都是长子与长女,都来自小家庭,上帝已经特别厚待我们,让我们此时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奉养两对双亲,而他们此时也还都康健,有时间享享清福,那我们还要等什么呢?

所以无论日后如何,只要现在大家都非常高兴、非常快乐,我觉得就足够了!以后我们大家多祷告(我们两边的爸妈也都是基督徒),祈求上帝的怜悯和宽爱,相信神必定保佑我们全家十口的(包括女佣和孩子们要领养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