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七月 30, 2007

暂别了!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07年7月23日

这一季《天平秤》写了一年多 (59篇文章), 又是时候鞠个躬跟大家说声谢谢!有机会我们下次再见了!

每一次被邀写专栏,虽是很兴奋,也很感激早报副刊编辑对我的信心,但我压力却很大:第一,跟很多专栏作家一样,我们很重视这小亩文林,在短短的几百个字内,都会要求自己写到言之有物,不能浪费版位和读者十几分钟的时间,因此每篇文章都是想了又想, 改了又改,不到最后一秒不愿把稿发出去的。由此“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用来比喻大家写每篇文章的心态,和所花上的时间和精神实不为过。 而我的功力尚浅,耐力就只能是59篇文章,过后就要透一透口气了。

第二,就如中国现代女作家毕淑敏在弃医提笔,成为全职作家兼心理辅导师时说:“因为有话说,才拿起笔来,假如有一天, 我的话说完了,就回去当医生,治病救人。” 我跟早报很多常驻作家比起来,话可能比较少;这次讲了一年的话,跟以往半年(第一季)和三个月(第二季)相比,对自己已经是相当满意了。因此,与其强迫自己继续说下去,我觉得是时候休息一下,聆听别人有什么话说,从中学习和整修自己,希望有机会再次重新出击时,能够写出更多与人起共鸣的文章。休息,就是要走更长远的路,不是吗?

第三,写作虽然是我的至爱,但是身为两个尚幼龄小孩的母亲和全职女性,孩子、家庭必定摆在前面,然后宗教、事业、自愿社会服务等顺序排下来,兴趣只能垫在末端了。在面临小孩今年小六会考,大学新学年必须备新科,以及要把时间分配予教会和其他社团等的要求下,必须做个取舍,而通常舍去的也就是自己兴趣了。

这一年来,我非常感谢编辑们帮我修稿、改错字,也要感谢所有一直陪着和鼓励我的读者。尤其是我公布了《天平秤》的博客后,发现有些甚至是在二三十年前就读过我文章的读者,让我很感动!我一直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作家,只不过有幸能够在报章上分享自己一些生活上的体验和感受,从小学五年级开始投稿到现在,也只有出版过一本散文集, 所以竟有人记得“蓝璐璐”这个名字,怎么不叫我有受宠若惊的喜悦呢?坦白讲,说写作是一种分享是很正确的,因为我在这短短一年内与读者交流中,所学习到对事物的认识和看法,比我过往从书本上学习得更多!

还要感谢的,是一些曾经提供文章题材给我的朋友,当然也包括家里的那两个小瓜和妈妈帮我看稿。友仁最近也开始找中文补习老师,来教导他看和写中文字;当然会有人问为什么他不干脆找我教他呢?他说他很难把太太看成是老师!?我坳不过他, 也就算了!

美国电视连续剧在每一季结尾时,都会卖个关子或播个所谓cliffhanger来吊一下观众的胃口,引起观众追看下一季的兴趣,我想,我若有机会再执笔写《天平秤》的话,除了要多写一些与日常生活法律有关的小品文以外,会再跟大家报告孩子和友仁的进展。祝福大家身体健康,读报愉快!也要祝福我哦!


蓝璐璐
17.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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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看到今天刊登的文章,我心中感觉复杂。高兴是终于可以喘一口气, 不然每次拜一文章一出现在早报《四方八面》,我又开始为下一篇稿发愁了;当然不写免不了有点失落的伤感,毕竟写了一年多,多少都会对这专栏和读者有了感情...

不过,休息是必要的。我总觉得写作应该是有感而言,如果只是为了写而写,对自己和读者都是不负责任的。

休息的这一阵子,我要专心写几篇学术论文,还要与几位我国律师、法官、法学院同事一起出版一本法律专业书(关于特别合同,我主要执笔的部分是金融与融资器具的交易合同)。接下来还要督促女儿准备小六会考,帮教会做一些事情、帮一些非营利团体等...

不过,我偶尔也会上上博客留言, 若大家想与我交流, 也可以上帖在留言板。

谢谢大家!

星期一, 七月 23, 2007

生气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07年7月23日

那天接到一通电话, 让我生气了好几天!

电话另一端是一把女声,报上名字,说曾是我的学生,今年刚大学毕业,找到了份工作,但最近工作出现了法律上的麻烦,希望我帮她。我虽然不认得她是否真的上过我的课,不过既然说是学生,寻上门来,我都不会拒绝的。

原来她毕业后通过报章广告找到了一份工作。广告上刊登的是猎头公司,申请职位是高级执行人员,但是开始工作后才发现原来不是这么一回事:这只是一间小型职业介绍所,高级执行人员是包括打杂、影印文件和接电话,全公司只有她跟两三位员工。学生做了一个星期工作后,就递交辞职信了。而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她也接到一间真正大公司的面试通知。

“问题是我在上班的第一天,与公司签下了一份合同。合同指明我一开始上班就一定要做满六个月,不能提出辞职,不然就要赔偿公司$1500。我每个月的薪水是$2000,一个星期扣完公积金都不足$500。公司连这笔薪水都还没付给我,就拿合同来威胁我!”

“你上过我的法律课,就知道我说过合同一定要慎重读过后才能够签的。一旦签了约就表示有能力履行合同,违约就要付出相应的赔偿的。严格来说,你明知道一签就有6个月的行为约束,你不应该违约;更不可以因为找到看似更好的机会,就随便想放弃第一份工作。不过,在课堂上我也说过,这是一种约束商业行为条款(restraint of trade clause),一定要合理才是合法的。你的工作不涉及商业机密,工作时间短,公司也没有花钱让你受训,雇主没有利益保护的借口,所以不成立的。另外,我也教过你们,这种条款也可以是一种惩罚条款(penalty clause),你工作才一个星期,雇主哪有这么大一笔损失呢?薪水没拿到,还要倒贴$1500,这种情况倒像打抢!你好好跟公司说,你学过法律,这条款站不住脚,违约是要赔偿,但是公司也要证明他们有什么具体损失。若他们不讲理,你可以写信到人力部或报馆告发公司!”

她听了我的一番话,说会鼓起勇气,好好跟公司协商。

隔天我生病没上班。第三天回到办公室,惊看到她在前一天打了十多通电话,连忙复电。

“老师,我打电话找不到你。我又跟他们签下了另一份合同,说明我了解第一份合同内所有条款,签合同时也是自愿的。因为他们对我很凶,说我若不签,他们不让我踏出办公室!”她像是要哭出来了。我没好气地说:“他们怎么逼你?有警卫架住你吗?有动粗吗?”“没有,可是他们讲话很大声,我很害怕。打电话给你,你又不在。打电话给我同学,同学说付钱算了!”

我很生气。若上过我的课,为何一点基本法律常识也没有?不是很多人常说大学教的科目在社会上不实用? 实况是真到了社会,有些人却不懂得动脑筋去利用所学过的知识。另外,若是大学生,怎么签约解约都这么轻率,但真正碰到问题时,却又受不了一点惊吓?再说,若是我认识的人,怎可能还没有赚到钱,就那么容易把$1500双手供送给人?钱怎么来的呢?又是父母或长辈们帮忙解脱困境的吗?

我宁愿她是骗我的, 不是我的学生。


蓝璐璐
1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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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天平秤》这一季写了一年多了,算上下一期的那一篇“暂别了”, 总共也写了59篇‘豆腐干’般的小品文章。但台湾女作家张晓风也说过, 写‘豆腐干’文章不是那么容易,一方面有字限, 另一方面又要让人觉得言之有物,有时就要花一点时间去想和下笔了。

我为《天平秤》所设原本的宗旨,就是希望能够把一般人在生活上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写成浅白宜读的文章,一方面分享我的专业知识, 另一方面也可以教育广众, 为社会做出一点绵力;毕竟普通人要阅读厚厚的法律书籍,不只要有耐心,还要克服很多法律术语上的障碍。

但是可能法律真的不是这么容易浅白化。刚开始时写了一些与法律方面有关的文章,有些读者就向我反映说看不懂, 我也发现把与法律有关的文章博上博客,也不会引起很多人的阅读和讨论, 所以就渐渐少写这一类的文章。毕竟,没人看的文章,对报章版位和执笔人来说,都是一种浪费。

不过,我想,还是会有一些人想念这一类的文章。 所以在这季最后一篇文章(下一篇是向大家道谢和说再见的,所以不算), 我把最近碰上的一件事情写出来。

文章内的故事是真实的 (其实我所有文章写的事情都是真实的,我也说过我不会写小说 :-)),而且不只我碰过,我其他一些大学同事也曾经遇过。现在是雇员市场,对大学生就业机会来说是很好,但是有时我们老师对于毕业生一些轻率的行为却不能苟同。希望这篇文章除了能够让大家对合同内约束条款有多一点认识外, 也能让大家想想一些道德上的问题。

这篇文章我修过几次,因为怕写得太短,不能很好解释, 但另一方面又顾及篇幅问题 :-)

非常感谢我同事陈素娟博士帮我看稿!

下星期就是最后的“暂别了”,敬请留意 :-)

星期一, 七月 16, 2007

公平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07年7月16日

女儿一进门就大呼小叫,直嚷这世界太不公平了!原来她在上数学课时跟同学讲话,被代课老师逮个正着,最后她与同学两人都被罚站。

很公平啊,我说。才不呢!当时明明有好几位同学都在讲话,但老师偏偏盯着我们,只罚我俩,我们是杀一儆百的代罪羔羊!她还是深感到愤愤不平。

我知道女儿对此事很在意,平时她都被老师们宠坏了,又是模范生又是副巡察长,这一次真的是让她丢尽了脸,颜面全失。

我问她:在老师上课时讲话是不是应该受罚?她点头,但也辩护:老师不罚其他讲话的人就是不公平!我再问她:老师罚你应不应该?她说:应该,但是…。我知道她要说什么,打断她:不讲别人,只看你自己,老师有没有罚错你?她低着头说没有。那就很公平呀!你知道上课讲话的代价是什么,你做了,得到应有的惩罚, 就是公平。老师没有惩罚其他人,不是因为给某同学特别优惠,而她是赏罚执行者,她可以选择饶恕,从你的角度看别人似乎是不公平,但对那些同学来说她是宽容,不是不公平。

女儿虽还不是很信服,但不会像刚进门时那样的怒气冲冲了。她反问我:那您说这世界上有没有不公平的事呀?

有啊!连这地球都是圆的,不是平的,这世上也有太阳照不到地方,哪可能有事事都是公平的呢?不过要看你站在什么角度去看事情。

记得曾经有一位朋友跟我分享一件事情。朋友是一家大型机构的主管,当时因为他所管辖的部门表现优越, 所以公司给了他一笔奖金,要他分配给下属。他那时觉得最公平的分配法,就是大家不分辈分,一律获得相同的一笔花红,毕竟大家同样为部门辛劳付出,部门的成果是属于大家的。怎知花红分配方式公布后,怨声四起,大家都觉得这种分法不公平:有些年资深的员工认为部门有今天的成果,主要是因为他们任劳任怨的一路支撑着部门,所以他们应该获得比较大笔的花红;另一批新生力军则认为若不是有他们注入新的元素和创新精神,部门必定像往年一样,没有进展,更不用说表现优越,所以他们的花红数额应该大一些。

我对朋友说,要真的争公平的话,那他应该得到最大份花红,因为大家都忘了,就是因为在他领导下,大家才能够争取到那额外的一笔花红呀!

我们人往往就是这样,站着看自己,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很清楚,知道自己的付出,应该有怎样的对错赏罚;而不公平的心态的产生,就是当我们抬头看别人时候,本来平稳的步伐,因为与他人作比较而错乱了,后来更可能成为自己生活上的绊脚石。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天平秤,保持自我平衡,真的是最为重要的呀!


蓝璐璐
13.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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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公平是要看你站在什么角度看事情的。虽然“公平”意思就是公认的平等,但是通常“公认”也是很主观和个人化的, 所以其实这个词也相当吊诡,是一个paradox。

星期一, 七月 09, 2007

奶奶、婆婆、嬷嬷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07年7月9日

上周二在早报的《交流站》看到一位读者的信件,道出我一篇文章《感激,就要说出来》里儿子“错”把我妈称为奶奶,虽然很感激他如此细心的阅读我的文章,但这样一来我就不得不把我们家族背景写一写,也要劳烦读者听听我的奶奶、婆婆、嬷嬷的故事了。

我爷爷是早期移民,祖籍广东大埔,客家人,而我爸是第一代新加坡人。我妈妈虽也是客家人,在家却讲福建话,嫁给我父亲则响应新加坡政府当年的号召,家里一律不讲方言,只讲华语。只有在称呼长辈的时候,我们用的还是方言, 因此爷爷是“阿嗒”,婆婆是“阿内”(客家话),外公是“阿公”, 外婆是“阿玛(嬷)” (福建话)。

友仁则是广东人,在老家都讲广东话,不会讲华语,而我除了会看港剧外,也说不上几句广东话, 所以我们在沟通上都一律用英语。一直到孩子们出世,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尤其是在称呼长辈那一环上,爷爷公公还好商量,但在称呼婆婆外婆时就非常伤脑筋。

第一, 广东话的婆婆是“阿玛(轻声)”(家婆说这是他们家族的叫法),福建话的外婆是“阿玛(第四声)”,再加上自己的“妈妈”,对于刚刚学会说话的小孩来说,喊起这三个名词就好费劲,使几个妈妈之间不得不做一些“内部”调整。第二,家婆还是保留“阿玛(轻声)”,我妈就必须考虑采用“外婆”,但是我们家族一向对于华人传统的内祖和外祖之分歧有异议(孩子们必定会问:有外婆,就有内婆。而内外的差别非常明显),只好让妈妈自己选一个给孩子们叫的昵称。

我妈想了许久,决定用“奶奶”作为孩子们对她的称呼,我们也尊重她的意思。 一来解决与我家婆在名称上的冲突;二来这是华语,虽不是正规的称呼,也不会与任何方言互相抵触;最重要还是为了让内孙和外孙的孩子们之间不感到有任何隔膜:我和弟妹的小孩都同时喊我妈“奶奶”,从外人眼里看来较为奇特,但是孩子们却非常欢喜。孩子们长大上学后,在学校认识到婆婆/奶奶和外婆的分别,考试出题错不了,但看到我妈时还是很亲切的叫“奶奶”,也了解长辈们的一番苦心。

在写文章的时候,由于我是写实况,也为了给孩子留个纪录,因此就照实写。本来考虑是否该加个括弧做个解释,但为了不影响读者的阅读乐趣,而文章重点也不在于谈奶奶、婆婆、嬷嬷的故事,所以就搁着,没想到还是让聪明的读者看出其中的差异。这说明了我们在口头语和书面语,有时是不能够那么统一; 因为口头语是活生生,书面语则是比较死板和尊重语法规则的。另外,掺杂了方言的中文称呼,有时真的不如字面上的奶奶、婆婆、嬷嬷,分得那么明朗和简单。更为要紧的是,在现实生活中称呼长辈,重点还是让他们开心,语法规矩不是那么重要。

最后,为了避免大家以为我们家族是长辈称呼语法不分的,一定要说明:由于背景特殊,除了外婆有特别的名称选择权外,其它一律都是叔叔、婶婶、姑姑、姑丈、舅舅、舅妈、阿姨、姨丈等, 这是无可妥协的。


蓝璐璐

4.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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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讲起这件事,当年我妈还差点与家婆吵了起来。

家婆说广东话的称呼应该是嫲嫲(祖母)、爷爷(祖父)、婆婆(外祖母)、公公(外祖父)。

但妈妈说福建话的称呼是婆婆(祖母)、爷爷(祖父)、嬷嬷(外祖母)、公公(外祖父)。

所以共同点只有爷爷公公,而嫲嫲嬷嬷两个称呼差不多同音,但谁也不肯用“婆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大概觉得听起来好像很老) , 最后妈妈干脆选“奶奶”作为内外孙的称呼(因为妹夫是福建人,妹妹的小孩称祖母为婆婆),家婆也没有异议, 大家开心就好了。

我是这样觉得,有时候一个家族的事情,是很难用括弧内几个字解释得清楚的。而《感激,就要说出来》的要点也不在于讨论到底是奶奶煮的蛋比较好吃呢?还是外婆煮的蛋比较好?重点是女佣雅蒂的卤蛋很好吃!没想到后来竟引起了茶杯内的一场风波...

题目应该称为“嫲嫲嬷嬷和蛋的故事”...

星期一, 七月 02, 2007

落叶归根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07年7月2日

我喜欢琉璃,也喜欢用琉璃做的颈坠子。

上次到北京,在秀水街买了琉璃坠子,五颜六色,又便宜又漂亮,跟衣服很好搭配,所以每次友仁出差到北京,我都会央求他帮我带回一些。

这次,他带回的不但是十多个让人看了爱不释手的琉璃坠子,还有一个温馨的小故事。

秀水街的那间店铺,通常都是由几个年轻的小姑娘打理,帮顾客把选好的琉璃坠子拴上绳子。这次,竟然让友仁碰上了该店的老板。

老板是一个年纪过半百的华裔女子,但讲的是一口流利标准的美国腔英语。原来她双亲在她年幼的时候就从中国举家移居美国,她在维吉尼亚州长大,住了五十多年,从来就没有怀疑过自己不是个美国人,一直到两年前她年迈的父母想回家探望老乡, 所以她也跟着来了。但这一住,就没有再回去美国。

为什么没回去呢?她反问友仁:你听过中国人有一句成语“落叶归根”吗?

友仁说到这里,坐在一旁仔细听故事的女儿突然插嘴:我明白了!

彦妤说:“落叶归根”指的就是一棵树即使长得再高再壮,当它的叶子掉落的时候,还是想要寻求落在它的原点,也就是长着树根的泥土上。所以一个人不管到了世界哪个角落,还是会惦记着自己的老家,若要死,也想死在自己的出生地,看着熟悉的地方和同样肤色的人,听着自己熟悉的语言,才能够安心死去。而一片叶子落到根边, 除非是大风把它吹走, 不然它也会舍不得离开的...

我的弟弟七年前与妻子移民到了墨尔本定居,弟妇在那里生下两个小孩,生活快乐又写意,但是最近也开始萌起回国的意念。我问他原因,他也说不上,就是那种没有家族网络的苦涩滋味,日子过得混混沌沌的,偶尔梦醒时还会有点失落,问自己置身何处。

听到今年由陈洁仪唱出,叶良俊词曲的国庆歌曲《There is no place I’d rather be》,虽然歌词简单,但是那种感觉确实是一个长年累月在外漂泊游子的心声:纵然走过万水千山,看过艾菲尔铁塔,爬过长城,住过金窝银窝也好,最终都比不上自己的狗窝舒服。

叶子说:我没有办法,根,对我来说就是有着无形的诱惑力,即使我看到的天空再蔚蓝壮观, 我还是要回到根的地方。

人说:我也没有办法,即使走得再远,最后还是要回到自己的国、自己的家,因为人一生下来,心早已与国和家系在一起,解不开了。

蓝璐璐
27.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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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认识很多朋友,年轻的时候总向往到国外定居,但真的让他们在外地居住一段日子,却又开始怀念这里的好治安、买东西便利 (不需要开好几里路的车程)、咖喱面、鸡饭...

最重要的就是这里有与自己一起长大的朋友和家人。这种关系永远都迁移不到别的地方去。

PS. 今天才发现陈洁仪、叶良俊的《There's No Place I'd Rather Be》的中文歌名:《我只愿留在此地》。不敢乱翻译, 所以稿内保留英文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