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八月 31, 2011

如果大家都这么想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1年8月31日

总统竞选期间,在很多社交场合上,无论是碰到熟悉或初识的朋友,一聊起来话题总离不开哪位陈氏会当选我国新一任总统。有趣的是,大家虽然都一致看好陈庆炎博士,但被反问会不会投他一票时,不是踌躇不决,就是斩钉截铁的回答:“不会。”

我很好奇,问:“为什么?”得来的答案可分两种,一种是很理性、经过深思熟虑才定下的结论,另一种却是类似无厘头的回答:“反正他的支持者很多,不用选他”、“他怎么说都一定会被选上,我想给其他参选者一个机会,让他们不至于丧失按柜金”等。我很尊敬给予我第一种答案的人,毕竟民选总统的意义,就是要让每位国民都有机会选出与自己心里头理想总统形象最吻合的人。

对于第二种回答,我相信大多是戏言,但也让我想起一则英语小故事。有四个朋友,名字分别是‘每人’、‘某人’、‘任何人’和‘无人’。他们之间有项重要的工作必须完成,‘每人’被要求去执行,但‘每人’认定‘某人’会去做。这本是‘任何人’可以做的事情,最后‘无人’去做工作。‘某人’因此很生气,因为这是‘每人’该做的;‘每人’却认为‘任何人’都可以做,但‘无人’意识到‘每人’不会去做。结果,‘每人’会指责‘某人’,就是因为‘无人’去做‘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事情。

这故事凸显了那种“反正其他人都会去做,因此我可以不做/我去做别的”的心理,就是当每个人都被赋予同样的责任时候,很多人都会以为这是集体责任,而忘了集体责任也需要个人去行使和推动的。倘若大家都去猜测揣摩别人的想法,以此来决定自己行为,认定事情会由某人去执行,就轻视或不在乎个人力量和责任,而大家都这么想的话,终末这事情就变成无人的责任了。

这次的总统大选,陈庆炎博士只以多出7000多票或0.34百分比的选票,险胜陈清木医生,成为我国第七任总统。虽然最后结果没有出乎预料,但这么小的差距,也重新提醒我们个人责任的重要性。点滴之水,亦可成海,所以我们不可以低估个人力量对社会的影响。

试想想,如果当初投这7000多票的人都仅仅只是因认为别人会投票给陈博士,而把手上的一张票转投给他人,那今天的总统虽也姓陈,但此陈也许就不是彼陈了。

蓝璐璐
28.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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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昨天接到编辑的电话,本要把这篇文章放到《言论》版上,因为内容涉及政治讨论。

我倒觉得文章主要讲的是责任稀释的问题,而总统选举只是我引用的一个比较应时的例子。最后,感谢编辑让我把文章保留在《天平秤》内:-)

其实,责任稀释就是当人很多的时候,个人越觉得没有责任,因为认为似乎做或不做对后果都不会有影响,或是心里总觉得一定会有他人上前去做此事。

例如,班上40多位同学,老师上完课后踏出教室,若没有预先点名指定同学搽黑板,就很少会有人主动去做这件事情;虽然这件事情哪位同学都可以做,并且若不做的话就会占据下一节老师的上课时间。

又例如,很多人觉得环保和绿化的推动是大事情,个人力量是很难起作用的,因此做或不做都没有大碍。但事实证明若大家都肯有此心想环保,尽量废物利用,少用塑袋等不能以生物分解的东西,这会形成一股庞大、并有足够影响的力量的。

所以,还是我文章里的那一句:我们不可以低估个人力量对社会、国家、甚至世界的影响。若有机会让我们发挥个人责任或影响,应该慎重对待这权益。


星期三, 八月 17, 2011

反贪与勇气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11年8月17日

贿赂是个古老恶习,尤其是在跨国商业业务上,似乎总免不了。

但贿赂都是在双方你情我愿之情况下进行的。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要表扬像东汉人杨震这种清廉自守的清官,也应重惩类似王密怂恿他人做恶的小人,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股歪风。因此若只有法律来打击那些接受贿赂的贪官污吏是不足够的。

尤其是这几年亚洲经济突飞猛进,许多西方公司都争先恐后想打入亚洲市场,纷纷行贿当地官员,欲走捷径,导致一些本因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到位的亚洲国家之贪污腐败的情况更为严重。

我们都听过IBM、阿尔卡特朗讯 (Alcatel-Lucent) 、西门子 (Siemens) 等跨国企业在国外行贿的丑闻。这些公司的贿赂手法层出不穷,令人乍舌:从直接的夸大合同价格,或在购物袋里塞满钞票,到变相的利用旅行社支付跨国旅游,或以参观工厂和培训名义邀请官员到拉斯维加斯游玩;为了换取商机,真是费尽心思不择手段。所以,有法律来制止企业行贿是件好事。

只是,若要成功反贪,不但是拒绝受贿者和执法人员在面对金钱诱惑和压力时不能胆怯,连把相关法律推到台前的国家也需要勇气。

今年7月1日,让跨国企业心惊胆寒的英国《反贿赂法》(Bribery Act)修订版终于生效。其实美国早在1977年就已经有《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禁止在美国成立或上市的公司向国外政府官员进行贿赂,以换取商业利益。但英国反贿法律更可怕:它涵盖层面很广,只要是跟英国扯上任何关系的公司都有触犯此法的可能;它不局限于向外国官员行贿,也包括商业贿赂。而且,除了直接贿赂外,即使通过非源自英国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进行贿赂也逃不掉;一旦证据确凿,所有相关公司都要负刑事责任。

此法律影响到所有与英国有商业往来的公司,虽长远来说对全球反腐行动会起一定的作用,但以欧洲目前经济危机状况来看,此法律在短期间只会打击英国自身的竞争力,甚至可能殃及欧洲这片鱼池。尽管如此,英国政府挣扎了一番,仍顾虑到本身行为对世界的影响,最后还是决定做反贪法律的领头羊,希望能带动其他国家铲除世界贪腐歪风。

这种敢于挑战贪腐的勇气,坚持深信法治能够战胜人类贪欲的精神,怎不让人觉得这世界还是有希望的呢?

蓝璐璐
14.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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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我告诉友仁有关英国的新《反贿赂法》,他嗤笑说英国太天真,这法律实在太难推行了。贪污腐败,尤其在亚洲甚至一些欧洲国家,早已根深蒂固,说得不好听,是文化的一部分,怎么去铲除呢?

我说,与其让这个世界因贪腐一直烂下去,倒不如尝试做点什么,有法律好过没有,至少还有一点希望。而如果大家肯同心协力,即使不能完全除掉腐败,只要可以减低贪污的频率,也是尽了做世界公民的一份力量了。

触犯《反贿赂法》的后果很严重,除了被惩的企业需要缴付无上限的罚金(unlimited amount),受牵连的高层经理、相关人员也可能被判入狱十年!

希望这么重的刑法,会至少起点警惕作用吧!

星期三, 八月 03, 2011

灵感是什么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1年8月3日

灵感是什么?它是你伏案苦思良久,无从下笔,却在你读一本书,看一部电影或一片景色,听一首曲子,甚至在你解衣就寝时,突然在你脑子里闪过的瞬间霎那。它既非梦,也不真实,但足够让你兴奋得即刻从床跃起跑到桌前用笔把它捕捉下来。

灵感是伟大超凡的。它不计较文化差异,不忌讳贫贵;可以跨过国界,穿越时空。从感性的文学和艺术,到理性的科学与技术,都缺不了它。是灵感让莎翁创作出像《哈姆雷特》那样撼人心魄的悲剧,使冰心写出如《纸船》般温馨感人的小诗。也是灵感让300年前坐在苹果树下沉思的牛顿,发现主宰万物间的引力定律,和使现代的罗琳构思出风靡全球的《哈里波特》。

但灵感也是幼小脆弱的。它犹如火柴头上的一点光亮,也似那还未成形的胚胎,经不起你的怠慢或猜疑。一旦你踌躇,它就会熄灭或流逝不见;纵然你顿足捶胸,苦思冥想,它也不愿归来。倘若你能毫不迟疑把它牢牢的逮住,努力不懈地用爱心呵护、开发它,哪怕再缈小的灵感,都可能被孕育成一个空前绝后的作品。

灵感是无形无影无色无味,难以捉摸的。它像极一条慵懒迷离的波斯猫:喜欢自由,讨厌被约束,总是若隐若现若即若离,爱与你玩捉谜藏。你越着急懊恼找寻它,它越避而不见,但当你欲放弃的时候,它又会悄然出现在你面前。所以你必须持着静若处子,动若脱兔的态度,学习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广开你的思路,让你的洞察力变得敏锐,耐心候待它的现身。

灵感也似一位尚未出嫁的大闺女:平时总是红着脸羞涩地不敢见人,偶尔却会劳烦媒婆子将她牵引出场。在孟浩然的《春晓》里,这媒人可能就是那扰人清梦的鸟叫声,或是那散落一地的繁花;在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里,她可能是个民间童话;而在上帝创造人类的过程中,她就是上帝自己的面孔。

所以,我们虽不能刻意制造灵感,但灵感的泉源是处处可见。世间是如此广大,生活是如此多彩,哪里都能有触及你心弦的情、物、景。只要你了解灵感的习性与特征,平时勤学习常思考,当细微的灵感偶尔闪过时,你就必定能及时把它捉住了!

蓝璐璐
31.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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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我一向写的东西很杂,所以很多人常问我,为什么有这么多题材可以写?如何去找灵感呢?其实,每个创作人都有遇到思维瓶颈的时候,我也是。
 
所以这一篇就是当我没有灵感的时候写出来的 :-(
 
不过,这也表示什么情、物、景都可以勾起灵感。更多时候是取角问题:即,如何把一篇文章(或作品)写好,写得有内容,而不是无病呻吟。
 
只不过,这一篇灵感文章就只可以用一次而已。下次就要找别的题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