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三月 27, 2012

写作的动机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2012年3月27日

早报最近进行改版,副刊邀了好几位知名人士开辟新专栏,真令人期待!

我也曾考虑过,要不要就趁此机会让《天平秤》休息一下?毕竟这一次《天平秤》两周一期也写了两年,说短不短。一来担心读者已厌倦了我所写的东西,换换口味总让人倍感新鲜,是件好事。二来有阅读此专栏的朋友就晓得,从经营时间来说,这两年可是破了我以往记录,或许又是时候把笔杆吊起来,好好休憩,等到下回才重新出击。而更重要的是我即将离乡背井到北京待上几个月,与当地的学者一起做研究,就不知在思念(家人)和兴奋(新生活新习惯新学习)错综复杂的感情冲击之下,是否还能找到写作的心境?

因此要持续写下去,就必须为自己找出写作的动机。

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 (George Orwell)在《我为什么写作》内提到,写作有四大动机:纯粹的个人主义,美学热忱,历史责任感,政治目的。他本身是政治文学作家,所以驱使他写作的主要动机来自第四点。反观自己,我庆幸我在国家的教育制度培养下还有其他小小的长处,不需要借助写作来满足个人虚荣心。其次我对美学虽充满热忱,也仍会被辞采华美的文字感动,但专栏的小篇幅对美学的发挥怎说都是一个大局限。至于历史责任及政治目的,与他国相比,新加坡还算是个讯息透明、政治局势较稳定的地方,因此这些动机对我来说都不大。那究竟我为什么写作呢?

左思右想,得出的结论就是:《天平秤》虽是小篇幅,但我相信还是有人对它有所期许,它是值得继续经营下去的。我最初开辟专栏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够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我最喜欢的语言,以最自然与真诚的情感,来分享我对周遭事情的看法及感触。力量也许微不足道,文笔也因时间所限,疏于修饰,不够优美,但我仍信这点执著本身就是一种对社会的贡献。

擅长写小说的中国作家北村曾写过:一个写作者并不是因为明白了为什么写作才写作,而是写作让他明白了为什么。这两年来我发现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变得只注重事情结果,而没时间思考人性基本的真善美,所以我也希望透过我的文章能激发大家放慢步伐,重新探索打动他们内心的泉源。

至于写作心境,其实不在于地点与时间,重点是能否保持对创作的那股激情。只要心里那份感动源源不断,我深信文艺女神则会继续庇佑我的。


23.3.2012
蓝璐璐
=============================
我想...


这星期六就要飞到北京,在那里渡过接下来的三个月啦!


会到北大法学院与那边的学者教授交流,也会到当地的一间律师事务所的收购与合并部门学习与交流, 所以生活应该会是多姿多彩。只不过孩子们要上课,友仁请不到这么长的假,都不不能跟我过去,因此也会挂念这里的家人与朋友...


就多祈祷吧!我深信上帝会保佑大家的。

星期二, 三月 20, 2012

公告 - 《天平秤》将改在星期二刊登

有看《联合早报》的朋友们都知道,早报最近进行大改版,以全新的面貌与读者见面,这也包括副刊《现在》内的《四方八面》版。

因为版页调整,专栏作家更换,《天平秤》虽还被保留下来,但将自下个星期起,从原来每两周的星期三刊登,改到星期二,有兴趣看此专栏的朋友(谢谢!),敬请留意。

蓝璐璐

星期三, 三月 14, 2012

危险的交易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2年3月14日
行行都有忌讳,从事金融及财务的会计师、律师,和上市公司董事、管理高层等,最害怕的就是在变卖公司股票时,会触犯非法局内人交易。不过,只要不被贪欲控制,不要在公司未公布足以影响股价的重大讯息时抢先进行交易,就可避免。

但这说得容易,做起来却很困难。尤其是当你手上有他人所无的特殊消息,知晓自己公司或相关公司的股价,即将大幅度的上升或下降,你控制得住自己不去购买或变卖此股票的冲动吗? 

这就好比一个有未卜先知能力的人,知道一组博彩号码,明天开彩时会中头奖,试问他能抵挡得住不去抢购号码的诱惑吗?很难吧!不同的是,后者若真的中了大奖,算是他的运气佳,但前种情况却会让当事人丢失工作,甚至会被迫交缴高达所赚取或避免损失金额三倍的罚金,所以一定要三思才后行呀!

不久前我国的一间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在管理层会议中得知公司的业绩,即将因需承担旗下子公司的损失而出现亏损,一时惊慌,控制不住自己,在公司尚未公布业绩时,就急忙把手上的公司股票脱手。虽避了27千元的损失,但终究东窗事发,因涉及非法局内人交易,被金融管理局罚了67500元(相等于2.5倍),遭会计协会革除会籍,也丧失的工作,令人惋惜。他执意上法庭抗辩,结果两次败诉,律师费超过10万元,而他实际损失何止这些呢?

以前执业的时候,我从不敢投资股市。朋友都不解,我当时从事金融法律,应该很熟悉这个行业,怎不利用专业知识来套利赚钱呢?其实,就因我做这行,常不时会获知某公司一些尚未披露,但又会影响股价的讯息,所以更不能触碰股市,不然就会遇到两种诱惑:第一种就是接到某股票价钱即将上升的内幕消息,难免心动也会想要赚一笔。比较糟糕的就是手上有某公司的股票,突然获知股价会下降的讯息,那种把股票变卖必会触犯法律,留着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投资亏损的无奈心情,准会让人受不了。为了不让自己日后陷入左右为难的情况,就干脆连开始都免了。

若是真的无法避免,如担任公司董事或高层的部分酬劳是公司股票或期权,那就更需要发挥自制力,别让一时的贪念战胜自己,最终造成因小失大的后果。

毕竟,钱亏了以后还可赚回来,但一旦丧失名誉与诚信,这一辈子也许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蓝璐璐
13.2.2012

================================
我想...

现在科技如此发达,市场操纵和局内人交易这种活动越来越容易被有关当局觉察,每年其实都有好几宗此类事件发生。

通常碰到这种案子,有关当局(即金融管理局)则会以行政方式处理,即相关人认罪罚款(civil penalty),都不会上法庭。只不过这次当事人不服金融管理局的判决, 执意上庭,所以法庭才有机会谈局内人交易相关的法律及什么是所谓的“广众不知的讯息”(information not generally available)。

很多时候,这些局内人一方面受不了诱惑,另一方面又怕被发现,所以交易量其实都不大。但违法就是违法,与套利多少无关,真的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