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九月 28, 2011

一口气的官司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11年9月28日

上次我写了有关一对昔日情侣为了争夺宠物狗的抚养权而闹上法院的官司。对于男方的执著我一直疑惑不解:小狗既非名种,长相虽可爱但并不特别,那位医生为什么非得把它抢回来?难道他就不怕会触“狗”伤情吗?

后来我在报章和网上看到女事主笑盈盈捧着爱犬愉悦的样子,瞬间猜想男方也许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两人分手,我难过,但你凭什么这么开心?”为此他才会不听律师劝告,不惜抛重金也要让她寝食难安。

大概是都市人生活紧张,热带气候又易让人心情暴躁,人与人之间相处难免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再加上心胸若不宽大,生气、妒忌等几种负面的感情就可轻易挑起那口气。以前比较冲动的人总以暴力来解决这口按捺不住的气,现在的人虽不随便动粗,却转而喜爱运用法律来宣泄这气,以为这就是一种文明的处理方式。

譬如,今年就看到几宗“一口气的官司”。除了上述的争狗案外,从文坛名人到老字号的面摊叔侄,大家都为了争一口气对簿公堂,无所忌禅的把私人恩怨公诸于世,仿佛通过法庭把对方扯得头破血流,才可安抚心中那口闷气。殊不知在发泄这口气的过程中,其实自己也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不但可能也会被伤得体无完肤,有时甚至还连累到亲朋好友。

而一口气的官司最坏之处,就是在花了钱财、时间和精神后,除了让双方律师口袋多赚了几千块钱外,根本没有所谓的赢家。即使是法庭宣判你胜利,你若没有实际的损失,也不能因为你“受气”而要求对方赔偿你巨额。相反的,你可能会失去得更多。

例如,不久前才结束的东部地区邻里纠纷引发的官司,据说这事导火线为邻里相互霸占停车位,就因为某方忍不了那口气,结果变成谩骂、互相拍摄等,最后闹上法庭,几位当事人还被治罪、罚款。

从最初的车位,到末了的一万元罚金,再加上律师费、庭费、时间、烦恼,和一个至今还让人津津乐道的故事,就是那一口气的价值。

事实上,解决闷气的方法很多,打官司和打架都一样,是属于下下策。当然,若可以常常保持心胸宽广,凡事都能泰然处之是最好的,但如果做不到,另一个好办法就是把这口气化成一股正面的力量,积极的生活,一定要比对方过得更好、更快乐!就让他睁大眼睛看着你愉快地活着而生气吧!


蓝璐璐
25.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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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其实,邻里停车位的纠纷,我也碰过。搬到私人住宅,不好处就是左邻右舍的私家车都特别多,自己房子范围的停车位不够,大家就把多余的车子停放在外头的小巷。

我们只有一辆车,平时不需要用到小巷,但因为时不时有朋友来访,或是装修人员需要来家里做修补工作,所以有时就必须把车子停放在外头的小巷。刚开始时我不知道,后来才发现某邻居为此不太开心,因为小巷某一段地方早已被他们“默认”是他们专属的停车位。

我发现时,觉得与其与他们争执(毕竟小巷是公家的,谁都有权在不影响他人之下随意停放车子),闹得大家平日见面都会尴尬,倒不如就告知访客把车子停放在别处。虽然离我家比较远,但是多走几步路也不是什么大事,访客大多也不介意。所以事情也就这样容易化解了。

做人其实不需要凡事都一定要取得上风,有时吃一点小亏也不要紧,就如我妈常说,又没有少一块肉,实在不用太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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