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五月 11, 2011

吹哨文化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1年5月11日

不久前在报章上看到一则新闻:去年因非法出租,而组屋被建屋发展局强制收回的案例有39起,另有95名屋主被罚款高达新币2万多元。建屋局把这次执行成功归于更有效力的调查,和更多吹哨者(whistle-blowers) 愿意站出来,揭发从事非法行为的邻居。这次,有四分之一的调查是在公众举报后进行的。

这则报道让我联想到不久前我在商学院,为一些来自中国大陆某市政的政府官员做培训时的课堂上讨论。当时有一位学员举手,问我一道颇有趣的问题:

“为什么在新加坡各处都不常见到公安(即警察),但人民却很奉公守法呢?”

我说,这答案有两个层次。第一,是内在;我们新加坡人民公安都在心里。也许是从小受到学校和家庭教育熏陶的关系,我们其实都很明了哪些行为是违法的,而作奸犯科的后果又是什么,因此普通正常的人大多不会轻易铤而走险。会犯法的不是有病态,就是生活上出现了问题。

第二,是外在原因;我们这里盛行吹哨文化。吹哨(whistle-blowing) 英文词的意思就是告密。就好像以前的警察看到可疑人物时,会吹警哨警示嫌犯停止犯罪行为,现代吹哨也有这种意思。吹哨可分在企业内部或在外间:通常企业内部发生丑闻,知情者较有顾虑,不敢随意吹哨,担心告密后饭碗不保。相对在企业外就少了这层忧虑。因此,只要是广大民众觉得有人进行不公平或非法的事情,知情人士都会到相关部门告发。例如,假结婚、组屋出租超出允许人数、非法占用残疾人士停车位等事件,很多都是邻居或当地居民告密后被曝露出来的。

学员又好奇问:在这里公众举报有奖金拿吗?不然怎会有那么多人肯免费举报他人的事情?他们都是吃饱了撑着没事找事做吗?

我答,虽没奖金可领,但是新加坡人民一般心理就是:如果我是个循规蹈矩的人,我就不喜欢别人钻法律漏洞获益;虽无直接影响到我个人生活,但他人怎可以因违法而得到好处?讲得好听,这是我们有很强的公民意识,但反过来说,这也是新加坡人“怕输”心理的衍生。再说,我国人民一向对新加坡司法和治安颇有信心,不像在其他地方举报后也许要担忧黑白道上的人上门找麻烦,我们没有这种现象,因此国人更能毫无忌禅的勇敢站出来,为不平事件吹哨。

所以我常说,想要为非作歹或做偷鸡摸狗勾当的人最好不要来新加坡。因为在这里,即使你看不到威风凛凛的警察,但四周都有“居民公安”准备吹哨捉你们!

蓝璐璐
4.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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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记得那位学员问我举报是否有给奖金时,我还真有点摸不着边,问, 谁给奖金?他说警察呀!或政府呀!我说,我们这里只有买万字票可能有奖金拿,还有每年财政预算时政府派红包外,其他就是工作才有钱,哪有什么举报给奖金的。

所以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国人举报真的不是为了什么直接利益的,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拿什么奖金,只不过看不惯别人违法, 所以有时“怕输”也不一定是件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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