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九月 28, 2006

这粒苹果咬不得!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06年6月19日

前些日子看到创新科技宣布起诉苹果电脑侵犯其数码音乐播放器专利权的新闻时,我就禁不住担心,心中直呼:哎呀,这个苹果咬不得呀!

果然不出所料,接下来是苹果电脑狠狠的反击,同时在美国三个州也起诉创新科技侵权,并向美国国际贸易理事会投诉,阻止创新科技进口其数码音乐播放器到美国!

我喜欢创新科技,也喜欢沈望傅白手起家的故事。沈望傅不亢不卑、踏踏实实地走过来,实现的是潜伏在许多新加坡人心中的幻梦。而其爱国情操及对广大社会所作出的回馈,更是让人肃然起敬。所以,早期当我在美国演讲的时候(因为那时很多美国人都以为创新科技是家美国公司),我总爱用创新科技声霸(Sound Blaster)成功攻入美国电脑市场的个例为课题。而看到听众在获知创新科技原来是家新加坡公司,那种眼光露出讶异及赞赏的表情时,我就有无限的满足与骄傲,仿佛也因为自己是新加坡人而沾上了光!

我支持创新科技,从以前的声霸到现在的数码音乐播放器,买的都是创新科技的产品。记得在樟宜机场买数码音乐播放器,柜台小姐怂恿我买苹果iPod ,我还理直气壮地说我支持国货,坚持只要Zen!事实上,我那时自己个人虽然认为,这个苹果无论是在外形设计上,或是在用户介面技术上都略胜一筹。只不过当我看到淡蓝色“Creative”字样时,竟然忘却了“善用金钱就是用其所能”的意思,仍欢欢喜喜的掏出荷包。小姐知道拗不过我的执著,也不再与我争论了。

其实,要与苹果争一席之地,运用美国法律来咬多金的美国苹果是个下下策。读者请别误会我的意思,我是非常赞成循法律之道来解决不合理的事情的。但若想借法律之力来削弱市场趋势的巨浪,我却不喜欢,因为往往受挫的是消费者,而胜者未必就是诉讼成功的那一方。与其正面咬苹果,倒不如更有创意的从改善产品,和其他具积极性的方式下手。   

但是,如今这个苹果是咬下去了。我唯能双手合十,为自己长期所爱的一个梦祈祷,切盼创新科技能够平安的渡过这一关!

蓝璐璐
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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