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十一月 28, 2006

结婚誓言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06年11月20日

那天开车与彦妤经过康宁路的婚姻注册局时,女儿突然问起我与她爸爸的结婚情况。虽然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但要我忆起当年步下红地毯的那一刻,还是很兴奋。我们跟一般国人一样,都是在这儿申请结婚,只不过是在教堂宣誓完成婚礼。

说着,十一岁女儿出人意表的嘣出一句:“结婚誓言最后一句话—till death do us part—听起来挺吓人的。真是很难想象两个人一结婚就是一生的事,不是十年、二十年或三十年而已,还要跟那人永远在一起,至死才可以分开。”

吓人吗?我倒没有想过。也许是受到宗教的影响,我从来都没有质疑这词的意思。所以反问她:“你不希望爸妈永远在一起吗?”

“希望呀!但不是所有的人都像你们这般快乐的嘛,若是两个人在一起不快乐怎么办?”她老实地回答。

大概是现在的资讯发达,孩子们的思想都比较成熟,而她道出的正是时下很多人对婚姻的看法。记得在不久前看到一则报道,美国一些新兴教会在教友的压力下,被迫把这句至死不渝的承诺改成“直到我们还爱着对方”(for as long as we continue to love each other),或是“直到我们的爱还犹存”(for as long as our love shall last),甚至是“直到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结束”(until our time together is over)。

虽然修改的只是几个字,但是意思彻底的变了。受访者认为新的句子比较符合现今社会,让人离婚时不会有罪恶感。在美国和其他一些发达的国家,离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所以有人觉得教会也必须跟得上时代,不应该强求人许下不能够落实的诺言。

这使我想起有一年我在美国一个论文发表会的晚宴上,不知怎么桌上的话题从学术跳到婚姻。我左边的女教授说她正筹备与第二任先生的婚礼,而我右边的男教授则承认他已离过三次婚。当视线转向我时,我顿时感到内疚,甚至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仍“停顿”在第一次婚姻当中,然后不得不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说希望能够这样子持久下去。那一刻真有一种来自外星球的感觉。   

我实在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保守派的,只不过始终诚信不论宗教背景,结婚对任何两个人来说,应该还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若要结婚,就必须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情,不要给自己留下一个还可以转弯的借口。一开始就对至死不渝的承诺感到不安,又怎么真的能够相信婚姻是可以很美满幸福的呢?

蓝璐璐
2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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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

为自己的美满婚姻开心,但也为婚姻逐渐丧失其神圣意义而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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