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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一月 21, 2010

钻石婚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10年1月21日

我问丈夫:钻石婚纪念晚宴,要送主人翁什么礼物?

丈夫有点惊讶:在现今离婚率这么高的社会里,金婚都已经很罕见了,怎还会让你碰上如凤毛麟角般稀有的钻石婚?

我当然晓得这是我的福气,但也造就了我的烦恼。婚龄纪念日的命名,是根据西方夫妻在当天相互赠送规定礼品的习俗而得来的;若有庆祝会,客人则会以婚龄名字为主题来送礼:即银婚送银盘,玉婚送玉器,金婚送金首饰。婚龄越长,礼品的价值也相应提高了。所以严格来说,参加犹如钻石般珍贵的六十年结婚纪念,是要送钻石或与钻石相符的礼品。

我说,好的钻石我是买不起的,送红包显得太落入俗套,送瓶酒又觉得酒的档次太多了,要挑一瓶能够与钻石相匹配的酒,得花上好几千元,也不见得就能表达我对此晚宴的尊敬和重视。

丈夫说,那不如就买张卡片,写上一些祝词吧。我说,在英国或美国,人们对这种能够共度超半百年婚姻的神仙眷侣,非常仰慕和膜拜,甚至连英国女皇或美国总统在习俗上都会亲自写信祝贺这对钻石夫妻的。我虽不知我们这里有没有这种习俗,但若真的有,那我的祝词相比之下就太微不足道了。

丈夫问,他们缺什么吗?我说,什么都不缺。六十年同甘共苦,白手起家,做丈夫的从不动粗,做妻子的一心爱丈夫爱婆婆, 两人携手度过了万多个酸甜苦辣的日子,现在经营一家上市公司,下面几间子公司,七艘货船,子女八名,孙子二十七名,曾孙五名。四代同堂,家庭和睦,相亲相爱,连这次的晚宴也是儿孙们替他们筹办的。而他们的钻石婚庆典,从雅加达到新加坡到香港,出席的人数上千。大家不外都想亲眼目睹什么叫做举案齐眉、白头偕老,我想更多人跟我一样,希望能够感染点主人翁的喜气,继续相信这世上还有爱公主一辈子的王子。

丈夫听了摇摇头说:看样子你只能带着真挚的感谢赴宴了,因为我想这钻石婚宴真正的意思,与其说客人送主人钻石般贵重的礼物,倒不如说是主人与客人分享人人梦寐以求的宝贵美满婚姻方程式,以实践证明一对夫妻若真的有心,互相容忍与礼让,是能够俩人紧牵着手,一起走过一生一世的。钻石婚不就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最好的证据吗?能够执子之手一起到白头,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作者按:此篇为祝贺林联兴先生和蔡凤英女士结婚六十周年纪念 (钻石婚) 而写)


蓝璐璐
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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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这真的是我第一次参加钻石婚宴。主人翁有多大岁数呢?林老先生今年82岁,林夫人77岁,两人非常恩爱.

林先生其实不是一位普通人,我会认识他,是因为他在11年前是我的学生。 当时国大企管学院开办高级文凭班课程。修这个课程不容易,两个星期一门科,每天学生要上差不多7-8小时的课, 每学段结束后还有考试。但71岁林先生竟然也报名修读这个课程,是我们学龄最大的学生(至今好像还没有人破此纪录)。林先生上课比谁都认真,好学不倦,深受所有同学钦佩和爱戴。后来林先生修完了这个课程,还到华夏修读上海交大的MBA课程,接着继续修读博士学位,终于在2007年成为林博士!其好学和努力的精神真的令人肃然起敬!

这次能够再次听到他的佳讯,非常艳慕,也实在替他高兴!

我跟友仁说,让我们祈求能够活得久一点, 也来渡一渡钻石婚!

星期一, 六月 18, 2007

婚后的恋爱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07年6月18日

中午与女友吃饭,谈到了我们在剑桥求学时的同学。当年班上共有七位来自新加坡的学生,其中两位是印籍男士。从剑桥回来后我们都各自找到了对象结婚,印籍同学则是通过相亲方式认识了他们来自印度的另一半, 然后结合。

女友道出其中一位朋友O在婚前向她透露他对相亲婚姻的看法,挺有意思的。

O认为门不当户不对是目前很多婚姻破裂的导火线,婚后不能与长辈好好相处也是导致离婚的另一个原因,若由婚姻经验丰富的父母亲来选媳妇,很多这些所谓硬件上的问题就能够事先解决。而恋爱乃属于软件,婚后只要双方有心共谱恋曲,整部婚姻机器就能够操作,有差异的可能就只是快或慢而已。反过来说,若双方有的只是一个写得非常周密和堂皇的爱情软件,但没有好的硬件支柱,婚姻机器还是动弹不得。

上星期六我为一场教堂婚礼翻译。牧师在向一对新人做勉励时,谈到了四种爱情:第一种是一见钟情的爱情。双方大多因对方的外貌或片面的个性,而被吸引住。这种爱情很危险,一旦发现对方除了外貌就没有其他可取之处时,爱情也就结束了。

第二种是盲目的爱情。大家都对另一方的弱点视而不见,也为了结合而结合,不去思考一段婚姻的好处和坏处。这种婚姻也不长久。

第三种是经过深思熟虑,精打细算后才决定相爱和结婚的。这虽然好,只可惜他们千算万算,却不能为一些不能预见的事情,例如疾病和其他生计问题作准备。一旦遇上,也就是他俩爱情的考验时刻了。

最后一种,就是结婚后才开始学着去爱对方。虽然似乎迟了点儿,但迟来的爱总比没有爱过好。两个人经过人生的苦与乐,才了解应该怎样去爱先生或妻子,从而一起在婚姻中学习容忍和宽待对方,一起成长。

两个不同的场合,O和牧师说出来的道理却是一样的:无论两个人是在怎样的情况下结合,对一段婚姻来说,婚后共甘苦的恋爱,远比婚前花前月下甜蜜的恋爱,更为重要。

婚前的恋爱好比一道餐的前菜,引人开胃,让人对婚姻充满憧憬,但主菜还是婚后的爱情。一顿饭可否吃得丰盛,就要看主菜煮得好不好。同样的,婚姻可否持久,一定要看双方婚后是否能够保持当初恋爱的心态。

有些时候,甚至可以省略了婚前恋爱,只要婚后可以好好的爱对方,以恒久忍耐、恩慈、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的爱支撑着婚姻,凡事都用包容、相信、盼望和忍耐的心爱着另一半,不论宗教背景或种族,你的婚姻必定美满长久。


蓝璐璐
15.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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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写这篇文章时很匆促,工作忙,再加上小孩在家,先生又像往常一样,必须出国,所以很有分身乏术的感觉。

所以写这篇文章有点不够淋漓尽致的感觉(在最后一分钟才寄给编辑, 真不好意思!), 也没时间去调整篇幅。

主要想说的就是婚前的爱情无论是惊天动地也好,或者是更本不存在,对一段婚姻的长久更本没有关系。尤其是看到周围一些朋友在婚前爱到死去活来,但婚后翻脸不认人的那种决裂,实在令人心寒。

真的,真正的考验是在结婚以后,双方是否还有积极去想要恋爱,如果不采取主动,婚后很多时候就只剩责任,没有爱情了。

嗯,现在有博客真好,可以补充一些文章的不足。

唉,《天平秤》连续写了一年(53期 -- 前两季都只是半年或三个月而已),有点累,现在是时候考虑是否应该放自己一个假,过了一段日子再回来!比较担心的是我天性懒,加上琐事多,一旦停顿,不知道何年何日再归来而已...

星期一, 二月 12, 2007

浪漫的感觉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07年2月12日


要写对我而言浪漫的感觉,我会感到羞愧。因为栏位太小了,而我却太贪心。

浪漫,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契合。就像初遇时与他目光交叉之际,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心安,因为你的心寻到了栖所,有一股小声音说:就是他了。

浪漫,是喜欢你的存在。婚前他会每早摸黑从东部开车到西部接你,为的就是要与你共享早餐,然后满怀欢喜上班。婚后他除了早餐和晚餐外,连午餐时间也可以给你。而每一次携着你到不同的地方品尝新口味,即使是用餐场地再不起眼,你都会吃得津津有味。

浪漫,是两人共同忙里偷闲。有了孩子他也时不时把你带出外,两个人逛书局、买CD,或只是漫无目的地手拉着手在熙熙攘攘的乌节路上游荡。而熟人打电话到家里,只听到小孩悻悻然的说:爸爸妈妈又丢下我们拍拖去了!

浪漫,是信任你的优点。你写的文章他一个字都看不懂,但是每次你念给他听时,他总是露出骄傲的笑容称赞你,甚至还会在威迫利诱下,哈哈大笑地为你学一句: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浪漫,是疼惜你的缺点。你屡次开车迷路打电话向他求救时,即使他在开会,都会接听你的来电, 然后耐心的一步一步引导你如何走出迷宫。

浪漫,是凡事都包容。他在做正事时,因你的打岔干扰,使到他无意间把重要的文件删除了, 而他没有责骂你,只是叹了叹口气,说:谁叫我宠你。

浪漫,是会感激你爱他的心。你为他按摩,他会说你的手艺比专业的按摩师还强;你称他英俊,他会笑着说只有你才始终认为自己拾到了宝贝;你说你爱他,他眉间刻满了喜悦,却俏皮的问:你与我度过了十几年,不累么?

浪漫,是朝暮思念。纵然时过境迁,天涯海角,感觉如一。你与他分隔两地,每晚都会开启网络电话。即使不说话,你只要能听到他的呼吸,他打字滴答的声音,一直到深夜他向你说晚安,你就会感到无限满足,才甘愿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独自爬上床。

浪漫,就是跟他说,如果有来世,你还要嫁他为妻,一世的时间实在是太短暂了。但因为你们都知道没有来世,那以后见到天父的时候,你会要求神的怜悯,允许你站在他的身边,与他一起永远赞美神。

蓦然发现浪漫的感觉实在是写不尽的,就因为心里想的都是他呀!


蓝璐璐
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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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浪漫,就是想着他。当他在东京的时候,深夜里隔着Skype,一面听着他在电脑上打字, 一面为他写下这些字。

后来,他回来了,送我从机场买回来的香水,我则送他这篇文章。

情人节快乐!

星期三, 一月 03, 2007

曾经拥有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07年1月1日

那次在圣诞午餐上我认识了C, 一位三十岁出头的女子。鹅脸柳眉皓齿朱唇,配上如瀑的秀发,使原本就漂亮的她更增添几许妩媚。C 带了一个六岁的女儿,也继承了她妈妈美丽的基因,母女俩就像是从某杂志里踏出来的模特儿,让人赏心悦目。

C在一间小学执教,说起来我们算是同行。也许就这个原因,短短几分钟的介绍后,我们竟一见如故,无所不谈。想不到C年纪看上去尚轻,却也当了十年的老师, 更令我出乎意料的是她在五年前就离了婚,是个单亲妈妈。

看出我的诧异和满眼怜惜的目光,C淡淡的笑了笑,然后娓娓道出她短暂却风雨不断的婚姻。是一个典型痴情女子遇上花心郎的故事,有过一段羡煞旁人的追求过程,但没有童话一般的结尾。丈夫婚后搭上有夫之妇,最后四个人牺牲两段婚姻来成全两个人的幸福。与我分手前C幽幽的说了一句话:“我的恋爱过程蛮甜蜜的,有时想想,真的是曾经拥有,即使是没有天长地久又何妨呢?”

C的这番话使我突然忆起多年前一个经典的手表广告,主角是当时已经赫赫有名的周润发和尚默默无闻的吴倩莲。广告里两人新婚燕尔,男的是战斗飞机师,动荡年代,不得不离开爱妻上战场,临别前送了妻子一只背面刻上“天长地久”四个字的腕表。最后妻子在铁丝网外目送丈夫上飞机,明白这也许是最后一次看着他的容颜,回想起恩爱和承诺,往事如昨,恍如梦中。接着就是这一句: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那时很多人就曾为这句浪漫的话心醉,也把它诠释成即使是没有长长久久的爱情,曾有一段轰轰烈烈的故事就应该心满意足了。

我却不以为然。

事实上“曾经拥有”不是一个理想现象,而是一个委曲求全、不得已的情况。谁不渴望自己的爱情能够天长地久?谁又只甘心于曾经拥有呢?C不要,我相信广告里的吴倩莲也不要。吴倩莲没得选择,但是C起初是可以选的呀!C也承认婚前知道男友常招蜂引蝶,但她享受动人的爱情,选择对他的不专情视而不见,最后落得伤心的下场。

很多人也跟C 一样,明知道对方不是可以托付终生的人,却将自己的双目蒙起来,希望能够与命运赌一把,怎知输得可怜,到头来再说曾经拥有又有何用呢?要是当初横下心不要这个曾经拥有,可能可以给自己一个机会碰到一个更好的人也说不定。所以,不要贪婪曾经拥有,要追求的应该是天长地久,若不能,干脆不要!

蓝璐璐
2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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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写这篇文章主要是为C这个朋友惋惜。

条件这么好,但是遇人不淑。她也后悔当初对男友的执著,一片真心换来的却是负心,令人心痛。

作为朋友,我只能祈求她早日遇到一个好的如意郎君,好好帮她寻回失去的幸福。

星期二, 十一月 28, 2006

结婚誓言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06年11月20日

那天开车与彦妤经过康宁路的婚姻注册局时,女儿突然问起我与她爸爸的结婚情况。虽然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但要我忆起当年步下红地毯的那一刻,还是很兴奋。我们跟一般国人一样,都是在这儿申请结婚,只不过是在教堂宣誓完成婚礼。

说着,十一岁女儿出人意表的嘣出一句:“结婚誓言最后一句话—till death do us part—听起来挺吓人的。真是很难想象两个人一结婚就是一生的事,不是十年、二十年或三十年而已,还要跟那人永远在一起,至死才可以分开。”

吓人吗?我倒没有想过。也许是受到宗教的影响,我从来都没有质疑这词的意思。所以反问她:“你不希望爸妈永远在一起吗?”

“希望呀!但不是所有的人都像你们这般快乐的嘛,若是两个人在一起不快乐怎么办?”她老实地回答。

大概是现在的资讯发达,孩子们的思想都比较成熟,而她道出的正是时下很多人对婚姻的看法。记得在不久前看到一则报道,美国一些新兴教会在教友的压力下,被迫把这句至死不渝的承诺改成“直到我们还爱着对方”(for as long as we continue to love each other),或是“直到我们的爱还犹存”(for as long as our love shall last),甚至是“直到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结束”(until our time together is over)。

虽然修改的只是几个字,但是意思彻底的变了。受访者认为新的句子比较符合现今社会,让人离婚时不会有罪恶感。在美国和其他一些发达的国家,离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所以有人觉得教会也必须跟得上时代,不应该强求人许下不能够落实的诺言。

这使我想起有一年我在美国一个论文发表会的晚宴上,不知怎么桌上的话题从学术跳到婚姻。我左边的女教授说她正筹备与第二任先生的婚礼,而我右边的男教授则承认他已离过三次婚。当视线转向我时,我顿时感到内疚,甚至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仍“停顿”在第一次婚姻当中,然后不得不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说希望能够这样子持久下去。那一刻真有一种来自外星球的感觉。   

我实在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保守派的,只不过始终诚信不论宗教背景,结婚对任何两个人来说,应该还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若要结婚,就必须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情,不要给自己留下一个还可以转弯的借口。一开始就对至死不渝的承诺感到不安,又怎么真的能够相信婚姻是可以很美满幸福的呢?

蓝璐璐
2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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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

为自己的美满婚姻开心,但也为婚姻逐渐丧失其神圣意义而伤心!

星期四, 九月 28, 2006

婚前协议书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06年7月17日

我喜欢的奥斯卡影后妮可基曼(Nicole Kidman) 终于又披上漂亮的白纱,快乐的步上了红地毯。报纸上报道她喜极而泣,婚礼场面洋溢着浪漫的气氛,真让人只羡鸳鸯不羡仙。但是,同一则新闻也写到妮可在婚前曾在家人的游说下,要求准新郎签下婚前协议书 (prenuptial agreement),以确保两人日后若离异,新郎只能从妮可庞大的财产中,取走一小部分。看到这里不免感到有点大刹风景的遗憾。

说也真巧,妮可的婚讯刊登后的几天,我接到好友K的电话,在谈话中她掩不住欣喜,透露她与小她十岁男友的好事近了。我当真的替她深感高兴,因为K曾经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那时她年纪尚幼,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与大她十几岁的外籍男士结婚。怎知那前夫不只骗了她的感情,还在离婚的时候狠狠地刮了她一大笔财产,最后还要K 替他还债。K优雅袅娜,美丽大方,曾经是我们班上的班花,离婚后当然也不缺乏爱慕之人。只是K在受了一次婚姻的打击后,痛苦过一段日子,才敢再接受另一段新恋情。

但K也直认不讳她曾遭蛇咬,因此变得比较实际。男友虽然人品很好,毕竟出来社会工作的时间尚短,薪水远不及她,所以要求男友签下婚前协议书。我听了吓了一跳,这岂不会弄到男友提出分手?幸亏男友疼惜她,虽因觉得有失面子而百分不愿意,但也签了。

我当然为这好的结局感到高兴,却忍不下心告诉她婚前协议书在新加坡离婚法律的地位,没有她所想象中那么重要。   

婚前协议书一般来说,虽已被一些比较拥护个人主义的西方国家认可,例如,美国、加拿大、澳洲等地,但英国的法律因认为这种合约有伤社会风化(against public policy),仍然顽抗抵制,不愿意婚前协议书毫无限制的被法庭接受。而新加坡的妇女宪章至今的态度,还是把婚后财产分配的权力交托于法官手上,以确保双方得到公平的待遇,因此婚前协议书在法律下只是法官在裁决财产分配的考虑因素之一,并没有决定性的法律地位。

此举是好是坏,有待商议,只是我是浪漫主义者,觉得在还没结婚前就谈离婚,不免会令人对结婚的美好感到好生失望。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开始就考虑离婚的婚姻,又真的可以耐多久呢?

蓝璐璐
2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