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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四月 27, 2011

我不愿意

《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1年4月27日

他在结婚宣誓官面前兴奋地说了声“我愿意”,然后转过头含情脉脉的注视着那位即将与他共度一生伴侣,满怀期待着她也做出相同的回应,怎知从她两片动人朱唇迸出来却是一句狠心的“我不愿意”。什么?!这,这叫他如何是好呢?

这是在上星期六翰林书会举办的世界书香日讲座中,谈小说创作的孙爱玲描述她作品《逍遥曲》里的一个精彩场面。记得美国影星朱莉亚▪罗伯茨 (Julia Roberts) 在《逃婚俏佳人》(Runaway Bride) 的戏里,也曾上演过类似的桥段:新娘在结婚前刻突然变卦逃婚,留下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的新郎呆站在殿堂。

你可能会说,这只是小说或电影里的情节,以笑话来讲也最多是一个准新郎的梦魇,现实中哪会有这种事?

但我确实碰过这种情况。多年前,我曾受邀出席一位朋友的婚礼,不料在婚宴的前天接到了准新郎的电话。新郎百般痛苦的告诉我未婚妻突然说不愿意嫁给他了, 问我怎办?

在故事里,落单新郎或许就此终生不娶(言情片)/ 开始憎恨女人而变成恐怖连环杀人魔(恐怖片)/发现未婚妻爱上其兄而开始寻求复仇机会(家庭伦理片)等。但现实生活却没有那么戏剧化:等待可怜的新郎是一群群要告知解释的亲友,和一堆堆需兑现付款的账单。

他说,亲友那边我会处理,但是与酒店、餐馆、婚纱及摄影店、珠宝行、花店等这些林林种种的合约要怎么办?订金付了,照片拍了,婚纱戒指也做好了,可以退货解除合约吗?拿得回订金吗?须付全数吗?

最后,他愤怒的问,我可以起诉那个不负责任的女人吗?

我说,我不晓得你们之间关系是否有望扭转?若有希望,可与商家商量把婚期挪后。倘真无望,就要看你与商家的合约是怎么定的。通常,若非发生无法控制的状况,如一方突然暴毙,不然很难解除合约。尤其是在婚礼前夕取消安排,商家大多都无法通融,除非是他们能及时把场地租出去,不然你须负责他们全部损失。量身订做的婚纱戒指?退货是不可能,只可看有关公司愿不愿意折价回购。

至于可否起诉对方?法律上,除非当事人事先有很明确的意思是要双方共同承担婚礼花费,不然则由签署合约的那一方负责。

即使是两人本有意愿承担费用,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你难道还真想在自己伤口上撒盐?倒不如收拾一下伤了的心,潇洒等待下一个肯诚心颔首说“我愿意”的女子吧!

蓝璐璐
23.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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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上星期六听尤今、孙爱玲和艾禺的演讲,非常精彩,让我都听出耳油,相信在场的观众也有同样的感受。尤其是我从来没有写过小说或剧本,听孙爱玲和艾禺讲述写这种文体的窍门,真有点想偷师自己也来学习写写小说和剧本的冲动 :-)
 
不过,我觉得学法律的人写小说总有点麻烦,因为有时太理性,很多本来很有气氛的场合混入了理智,就变得不好看了。例如,最近跟孩子们看了《猫头鹰王国--守护者传奇》(Legend of the Guardians: The Owls of Ga'Hoole), 虽然觉得故事还蛮有意思的,但我还是认为这动画主要重点是介绍澳洲较奇特动物 (好像针鼹鼠(Echidna)、袋獾(Tasmanian Devil) 和不同种类澳洲稀有的猫头鹰), 害得孩子们说跟妈妈看动画片没有情趣,发誓下次不要跟我一起看戏了。
 
但话要说回来,西方也有好几位原是律师的著名小说家、戏剧家,如美国的John Grisham,还有执导过Ally McBeal 的 David Kelly。 所以只要会讲故事,律师也可以写出好小说或戏剧的。
 
看来若能够腾出时间,我真的要尝试了...

星期四, 一月 21, 2010

钻石婚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10年1月21日

我问丈夫:钻石婚纪念晚宴,要送主人翁什么礼物?

丈夫有点惊讶:在现今离婚率这么高的社会里,金婚都已经很罕见了,怎还会让你碰上如凤毛麟角般稀有的钻石婚?

我当然晓得这是我的福气,但也造就了我的烦恼。婚龄纪念日的命名,是根据西方夫妻在当天相互赠送规定礼品的习俗而得来的;若有庆祝会,客人则会以婚龄名字为主题来送礼:即银婚送银盘,玉婚送玉器,金婚送金首饰。婚龄越长,礼品的价值也相应提高了。所以严格来说,参加犹如钻石般珍贵的六十年结婚纪念,是要送钻石或与钻石相符的礼品。

我说,好的钻石我是买不起的,送红包显得太落入俗套,送瓶酒又觉得酒的档次太多了,要挑一瓶能够与钻石相匹配的酒,得花上好几千元,也不见得就能表达我对此晚宴的尊敬和重视。

丈夫说,那不如就买张卡片,写上一些祝词吧。我说,在英国或美国,人们对这种能够共度超半百年婚姻的神仙眷侣,非常仰慕和膜拜,甚至连英国女皇或美国总统在习俗上都会亲自写信祝贺这对钻石夫妻的。我虽不知我们这里有没有这种习俗,但若真的有,那我的祝词相比之下就太微不足道了。

丈夫问,他们缺什么吗?我说,什么都不缺。六十年同甘共苦,白手起家,做丈夫的从不动粗,做妻子的一心爱丈夫爱婆婆, 两人携手度过了万多个酸甜苦辣的日子,现在经营一家上市公司,下面几间子公司,七艘货船,子女八名,孙子二十七名,曾孙五名。四代同堂,家庭和睦,相亲相爱,连这次的晚宴也是儿孙们替他们筹办的。而他们的钻石婚庆典,从雅加达到新加坡到香港,出席的人数上千。大家不外都想亲眼目睹什么叫做举案齐眉、白头偕老,我想更多人跟我一样,希望能够感染点主人翁的喜气,继续相信这世上还有爱公主一辈子的王子。

丈夫听了摇摇头说:看样子你只能带着真挚的感谢赴宴了,因为我想这钻石婚宴真正的意思,与其说客人送主人钻石般贵重的礼物,倒不如说是主人与客人分享人人梦寐以求的宝贵美满婚姻方程式,以实践证明一对夫妻若真的有心,互相容忍与礼让,是能够俩人紧牵着手,一起走过一生一世的。钻石婚不就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最好的证据吗?能够执子之手一起到白头,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作者按:此篇为祝贺林联兴先生和蔡凤英女士结婚六十周年纪念 (钻石婚) 而写)


蓝璐璐
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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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这真的是我第一次参加钻石婚宴。主人翁有多大岁数呢?林老先生今年82岁,林夫人77岁,两人非常恩爱.

林先生其实不是一位普通人,我会认识他,是因为他在11年前是我的学生。 当时国大企管学院开办高级文凭班课程。修这个课程不容易,两个星期一门科,每天学生要上差不多7-8小时的课, 每学段结束后还有考试。但71岁林先生竟然也报名修读这个课程,是我们学龄最大的学生(至今好像还没有人破此纪录)。林先生上课比谁都认真,好学不倦,深受所有同学钦佩和爱戴。后来林先生修完了这个课程,还到华夏修读上海交大的MBA课程,接着继续修读博士学位,终于在2007年成为林博士!其好学和努力的精神真的令人肃然起敬!

这次能够再次听到他的佳讯,非常艳慕,也实在替他高兴!

我跟友仁说,让我们祈求能够活得久一点, 也来渡一渡钻石婚!

星期一, 六月 18, 2007

婚后的恋爱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07年6月18日

中午与女友吃饭,谈到了我们在剑桥求学时的同学。当年班上共有七位来自新加坡的学生,其中两位是印籍男士。从剑桥回来后我们都各自找到了对象结婚,印籍同学则是通过相亲方式认识了他们来自印度的另一半, 然后结合。

女友道出其中一位朋友O在婚前向她透露他对相亲婚姻的看法,挺有意思的。

O认为门不当户不对是目前很多婚姻破裂的导火线,婚后不能与长辈好好相处也是导致离婚的另一个原因,若由婚姻经验丰富的父母亲来选媳妇,很多这些所谓硬件上的问题就能够事先解决。而恋爱乃属于软件,婚后只要双方有心共谱恋曲,整部婚姻机器就能够操作,有差异的可能就只是快或慢而已。反过来说,若双方有的只是一个写得非常周密和堂皇的爱情软件,但没有好的硬件支柱,婚姻机器还是动弹不得。

上星期六我为一场教堂婚礼翻译。牧师在向一对新人做勉励时,谈到了四种爱情:第一种是一见钟情的爱情。双方大多因对方的外貌或片面的个性,而被吸引住。这种爱情很危险,一旦发现对方除了外貌就没有其他可取之处时,爱情也就结束了。

第二种是盲目的爱情。大家都对另一方的弱点视而不见,也为了结合而结合,不去思考一段婚姻的好处和坏处。这种婚姻也不长久。

第三种是经过深思熟虑,精打细算后才决定相爱和结婚的。这虽然好,只可惜他们千算万算,却不能为一些不能预见的事情,例如疾病和其他生计问题作准备。一旦遇上,也就是他俩爱情的考验时刻了。

最后一种,就是结婚后才开始学着去爱对方。虽然似乎迟了点儿,但迟来的爱总比没有爱过好。两个人经过人生的苦与乐,才了解应该怎样去爱先生或妻子,从而一起在婚姻中学习容忍和宽待对方,一起成长。

两个不同的场合,O和牧师说出来的道理却是一样的:无论两个人是在怎样的情况下结合,对一段婚姻来说,婚后共甘苦的恋爱,远比婚前花前月下甜蜜的恋爱,更为重要。

婚前的恋爱好比一道餐的前菜,引人开胃,让人对婚姻充满憧憬,但主菜还是婚后的爱情。一顿饭可否吃得丰盛,就要看主菜煮得好不好。同样的,婚姻可否持久,一定要看双方婚后是否能够保持当初恋爱的心态。

有些时候,甚至可以省略了婚前恋爱,只要婚后可以好好的爱对方,以恒久忍耐、恩慈、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的爱支撑着婚姻,凡事都用包容、相信、盼望和忍耐的心爱着另一半,不论宗教背景或种族,你的婚姻必定美满长久。


蓝璐璐
15.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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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写这篇文章时很匆促,工作忙,再加上小孩在家,先生又像往常一样,必须出国,所以很有分身乏术的感觉。

所以写这篇文章有点不够淋漓尽致的感觉(在最后一分钟才寄给编辑, 真不好意思!), 也没时间去调整篇幅。

主要想说的就是婚前的爱情无论是惊天动地也好,或者是更本不存在,对一段婚姻的长久更本没有关系。尤其是看到周围一些朋友在婚前爱到死去活来,但婚后翻脸不认人的那种决裂,实在令人心寒。

真的,真正的考验是在结婚以后,双方是否还有积极去想要恋爱,如果不采取主动,婚后很多时候就只剩责任,没有爱情了。

嗯,现在有博客真好,可以补充一些文章的不足。

唉,《天平秤》连续写了一年(53期 -- 前两季都只是半年或三个月而已),有点累,现在是时候考虑是否应该放自己一个假,过了一段日子再回来!比较担心的是我天性懒,加上琐事多,一旦停顿,不知道何年何日再归来而已...

星期一, 四月 16, 2007

理所当然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2007年4月16日

最近碰到一位中学同学,闲聊一会儿才发现她已离了婚。我有点惊讶,当年我们两人还未结婚时,我曾经与她有过一次双对约会,她的对象后来成为她的丈夫,因此我对她前夫的印象深刻。那位先生一表人才,又是奖学金得主,家庭背景好,人也很和气友善,以女人的角度来说,肯定是个好归宿。后来听闻她下嫁于他,除了替她高兴以外,坦诚说,我更羡慕她。

这么好的姻缘,怎么不是理所当然的白头偕老呢?他有外遇。同学幽幽的说。我更不解:我同学贤淑大方,也为他生下一子,他怎么可能抛下她跟另外一个女子跑了呢?

不是女人,是男的。

我差点没从椅子上跌下来。这年头什么事情都不能够再是理所当然了。

真的,现在除了一些基本的自然原理外,好像太阳从东边升起来、地球绕着太阳公转等 (其实这也不绝对,冥王星以行星名义在太阳系统绕了70多年,也必须面对被踢出局的命运),我都不太敢用“理所当然”这句成语。因为按道理和逻辑行动的人、事、物是越来越少,而变是生活中唯一之不变的例子是越来越多:含辛茹苦把孩子带大,他不会理所当然就照顾你;拿了国家奖学金出国深造的优秀学子,不会理所当然就感激的回来为国效劳;你努力不懈在工作上付出,不会理所当然就有相等的回报;屹立了30多年的国家体育场,不会理所当然的就屹立下去 …

最不会和不可以理所当然的还是夫妻之间的关系,而且是维持得越久越不可以掉以轻心。我喜欢把结婚比喻成种树,而这棵“感情的树”是从一决定踏上红地毯后,就得开始不停的灌溉和施肥,还要时不时两人一起坐下来“除虫”。偶尔遇上暴风雨,双方都要勇敢用自身来保护这棵树,不让它被摧毁。要做到两人都能齐心合力共患难,就必须不断的沟通,更不能把对方所付出和做的一切当成是理所当然:即使是很简单、很不起眼的事,都应该显示出你的感激和爱意。

我和友仁工作地方虽在新加坡的两端,我们却坚持不买两部车,宁愿双方配合,互相接送,为的就是让分离的时间少一点,彼此多一点牵绊。有一次他赶来载我回家,刚好有位同事搭顺风车。同事看到我上车时跟友仁说了句“谢谢”,很好奇地问我们为什么那么见外。我则解释:我知道他为了准时到来,不知费了多少心思安排他的工作和会议程表,因此非常愉悦和感谢。

虽说我们大多贪图方便,总喜欢事物理所当然,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与人之间若不理所当然,就会少关注自己,多花一点时间考虑对方的感受。倘若大家都能这般想的话,我敢肯定地说,世界绝对会更美好。

蓝璐璐
13.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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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有时候想,现在的世界是变得越来越不可理喻,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但是无论是好坏,只要我们仍在这世上的一天,就还必须面对这一切,因此与其消极的承受着变化,倒不如积极、采取主动地来应付每一天。

对于已婚人士来说,我觉得夫妻关系是最需要好好调节和掌握的,因为这关系一旦瓦解,不只自己心痛, 还会影响很多人。 所以婚前谨慎选择, 婚后双方努力,和不把所有事情当成理所当然,我个人认为这应该是结婚最基本的考衡。

不过,我是理想和浪漫派的,自己婚姻也很美满,所以是以比较积极的角度来看男女之间的关系。

希望这一篇小文章能够为一些读者带来一点启示。


星期三, 一月 03, 2007

曾经拥有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07年1月1日

那次在圣诞午餐上我认识了C, 一位三十岁出头的女子。鹅脸柳眉皓齿朱唇,配上如瀑的秀发,使原本就漂亮的她更增添几许妩媚。C 带了一个六岁的女儿,也继承了她妈妈美丽的基因,母女俩就像是从某杂志里踏出来的模特儿,让人赏心悦目。

C在一间小学执教,说起来我们算是同行。也许就这个原因,短短几分钟的介绍后,我们竟一见如故,无所不谈。想不到C年纪看上去尚轻,却也当了十年的老师, 更令我出乎意料的是她在五年前就离了婚,是个单亲妈妈。

看出我的诧异和满眼怜惜的目光,C淡淡的笑了笑,然后娓娓道出她短暂却风雨不断的婚姻。是一个典型痴情女子遇上花心郎的故事,有过一段羡煞旁人的追求过程,但没有童话一般的结尾。丈夫婚后搭上有夫之妇,最后四个人牺牲两段婚姻来成全两个人的幸福。与我分手前C幽幽的说了一句话:“我的恋爱过程蛮甜蜜的,有时想想,真的是曾经拥有,即使是没有天长地久又何妨呢?”

C的这番话使我突然忆起多年前一个经典的手表广告,主角是当时已经赫赫有名的周润发和尚默默无闻的吴倩莲。广告里两人新婚燕尔,男的是战斗飞机师,动荡年代,不得不离开爱妻上战场,临别前送了妻子一只背面刻上“天长地久”四个字的腕表。最后妻子在铁丝网外目送丈夫上飞机,明白这也许是最后一次看着他的容颜,回想起恩爱和承诺,往事如昨,恍如梦中。接着就是这一句: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那时很多人就曾为这句浪漫的话心醉,也把它诠释成即使是没有长长久久的爱情,曾有一段轰轰烈烈的故事就应该心满意足了。

我却不以为然。

事实上“曾经拥有”不是一个理想现象,而是一个委曲求全、不得已的情况。谁不渴望自己的爱情能够天长地久?谁又只甘心于曾经拥有呢?C不要,我相信广告里的吴倩莲也不要。吴倩莲没得选择,但是C起初是可以选的呀!C也承认婚前知道男友常招蜂引蝶,但她享受动人的爱情,选择对他的不专情视而不见,最后落得伤心的下场。

很多人也跟C 一样,明知道对方不是可以托付终生的人,却将自己的双目蒙起来,希望能够与命运赌一把,怎知输得可怜,到头来再说曾经拥有又有何用呢?要是当初横下心不要这个曾经拥有,可能可以给自己一个机会碰到一个更好的人也说不定。所以,不要贪婪曾经拥有,要追求的应该是天长地久,若不能,干脆不要!

蓝璐璐
2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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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写这篇文章主要是为C这个朋友惋惜。

条件这么好,但是遇人不淑。她也后悔当初对男友的执著,一片真心换来的却是负心,令人心痛。

作为朋友,我只能祈求她早日遇到一个好的如意郎君,好好帮她寻回失去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