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四方八面》2011年4月27日
他在结婚宣誓官面前兴奋地说了声“我愿意”,然后转过头含情脉脉的注视着那位即将与他共度一生伴侣,满怀期待着她也做出相同的回应,怎知从她两片动人朱唇迸出来却是一句狠心的“我不愿意”。什么?!这,这叫他如何是好呢?
这是在上星期六翰林书会举办的世界书香日讲座中,谈小说创作的孙爱玲描述她作品《逍遥曲》里的一个精彩场面。记得美国影星朱莉亚▪罗伯茨 (Julia Roberts) 在《逃婚俏佳人》(Runaway Bride) 的戏里,也曾上演过类似的桥段:新娘在结婚前刻突然变卦逃婚,留下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的新郎呆站在殿堂。
你可能会说,这只是小说或电影里的情节,以笑话来讲也最多是一个准新郎的梦魇,现实中哪会有这种事?
但我确实碰过这种情况。多年前,我曾受邀出席一位朋友的婚礼,不料在婚宴的前天接到了准新郎的电话。新郎百般痛苦的告诉我未婚妻突然说不愿意嫁给他了, 问我怎办?
在故事里,落单新郎或许就此终生不娶(言情片)/ 开始憎恨女人而变成恐怖连环杀人魔(恐怖片)/发现未婚妻爱上其兄而开始寻求复仇机会(家庭伦理片)等。但现实生活却没有那么戏剧化:等待可怜的新郎是一群群要告知解释的亲友,和一堆堆需兑现付款的账单。
他说,亲友那边我会处理,但是与酒店、餐馆、婚纱及摄影店、珠宝行、花店等这些林林种种的合约要怎么办?订金付了,照片拍了,婚纱戒指也做好了,可以退货解除合约吗?拿得回订金吗?须付全数吗?
最后,他愤怒的问,我可以起诉那个不负责任的女人吗?
我说,我不晓得你们之间关系是否有望扭转?若有希望,可与商家商量把婚期挪后。倘真无望,就要看你与商家的合约是怎么定的。通常,若非发生无法控制的状况,如一方突然暴毙,不然很难解除合约。尤其是在婚礼前夕取消安排,商家大多都无法通融,除非是他们能及时把场地租出去,不然你须负责他们全部损失。量身订做的婚纱戒指?退货是不可能,只可看有关公司愿不愿意折价回购。
至于可否起诉对方?法律上,除非当事人事先有很明确的意思是要双方共同承担婚礼花费,不然则由签署合约的那一方负责。
即使是两人本有意愿承担费用,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你难道还真想在自己伤口上撒盐?倒不如收拾一下伤了的心,潇洒等待下一个肯诚心颔首说“我愿意”的女子吧!
蓝璐璐
23.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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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上星期六听尤今、孙爱玲和艾禺的演讲,非常精彩,让我都听出耳油,相信在场的观众也有同样的感受。尤其是我从来没有写过小说或剧本,听孙爱玲和艾禺讲述写这种文体的窍门,真有点想偷师自己也来学习写写小说和剧本的冲动 :-)
不过,我觉得学法律的人写小说总有点麻烦,因为有时太理性,很多本来很有气氛的场合混入了理智,就变得不好看了。例如,最近跟孩子们看了《猫头鹰王国--守护者传奇》(Legend of the Guardians: The Owls of Ga'Hoole), 虽然觉得故事还蛮有意思的,但我还是认为这动画主要重点是介绍澳洲较奇特动物 (好像针鼹鼠(Echidna)、袋獾(Tasmanian Devil) 和不同种类澳洲稀有的猫头鹰), 害得孩子们说跟妈妈看动画片没有情趣,发誓下次不要跟我一起看戏了。
但话要说回来,西方也有好几位原是律师的著名小说家、戏剧家,如美国的John Grisham,还有执导过Ally McBeal 的 David Kelly。 所以只要会讲故事,律师也可以写出好小说或戏剧的。
看来若能够腾出时间,我真的要尝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