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10年8月18日
昨天看到报章上公布的今年总统奖学金得主名单,发现其中有一位竟然是我中学同学的大儿子。
我传简讯祝贺她,她过后也回了我一则简讯:感谢上帝,让我没有白费我多年对儿子的唠叨!
短短的一句话,除了有掩不住的欣喜之外,更多是心疼和安慰!
同学的话的确道出了一个做母亲的矛盾:那就是害怕因对子女无尽的关爱和呵护,会体现成令孩子们厌恶心烦的唠叨。
我小的时候曾认为,一个人会唠叨,是因为她/他个性生成便是如此,或是环境因素使到她/他觉得事情多讲几遍,才会取得效果。那时虽知道妈妈成天呶呶不休是因为爱我们,但以为她可能天生是一个比较容易担忧的人,或是因为她是名家庭主妇,生活圈子永远围绕着孩子和丈夫,才会总怕我们忘这个、掉那个的。
长大以后结了婚有了孩子,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也开始养成了絮叨的习惯;即使我不是家庭主妇,生活上除了家庭还有事业,但为人之母的我还是逃不掉成为孩子们眼里啰嗦妈妈的“命运”。而对孩子来说,妈妈又似乎比爸爸更容易被冠上唠叨的字眼。
后来了解,这其实是个极痛苦又矛盾的心态,明知孩子们受不了唠叨的关爱,做母亲的却是制止不了母性与生俱来的那股心中想要包容、替孩子接受一切苦难的力量。因此下雨天习惯要叨记得带伞,测验考试习惯要叨答案多查几遍,跟朋友出去时习惯要叨过马路小心… 虽然在每一个唠叨里,都盛满了对孩子成长健康的期盼、和对他未来前途的祈祷, 但过重的爱意有时也会变成枷锁,把孩子压得喘不过气来。
仔细的想想,这矛盾是可以处理的。唠叨可分成有建设性和习惯性的,孩子小的时候,有些基本知识, 如个人安危,是应该通过习惯性的唠叨来传授的。但随着孩子渐渐成长,唠叨是能够变成一本教导孩子如何迈向人生道路的指南。因此,建设性的唠叨,就是那些汇集了我们从失败和成功中所获取的人生经验,在适当之时与孩子分享的话语。每一次分享,即使是要表达曾说过的忠告,若能够避免重复用同样的句子,就能够掩盖唠叨,让孩子不觉察,或是不认为烦闷。
这样一来,唠叨也就会变成串串包含了浓浓亲情和关爱的智慧珍珠了。
蓝璐璐
17.8.10
======================================================
我想...
同学的儿子小时候蛮可爱的,但好动又顽皮,没想到长大后得总统奖学金。除了替做母亲的她深感高兴之外,也觉得这对我们几个跟她比较熟的朋友是一种鼓励。
我们几个家中都有男孩子、女孩子, 同学早婚,她的儿子在我们这一群内算是年龄比较大的。大家都一致赞成,女孩一向乖巧,儿子却常是心中的一块痛,不过看到同学的儿子长大后不止定性许多,成绩和课外活动都异常优秀,我们对自己的儿子就有多点信心了 :-)
同学的三个孩子都不错,前几年她的女儿还是小六会考的全国状元!所以同学儿子今天的成就除了归功于妈妈耐心的“唠叨”外,或多或少上也跟他天生条件(同学与先生都是医生)有很大关系。
星期三, 八月 18, 2010
星期三, 八月 04, 2010
爱国的定义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10年8月4日
上星期在胡志明市上课。课后与一群校友共进晚餐,吃饭时有一位来自印尼的校友毫无预警突然问道:老师,您认为爱国的定义是什么?
其实,这时已是七月下旬,转眼间就是八月九日国庆,在新加坡到处都弥漫着节日气息,耳朵听到的都是爱国歌曲,眼睛看到的则是面面飘扬的国旗,若是还在国内,我的答案难免会受到这浓郁爱国气氛的影响。
只不过我人如今在他乡,问者既不是国人,场合也不是会勾起人特别思绪的那种,所以我觉得我的解释,会是更真实一些,更坦诚一点。
我说不出像司马迁或肯尼迪对国家的大道理,甚至答案内也讲不出一个“爱”字。我只会简单和理性的回答,爱国就是在自己国家内,在适当的场合上提出对国家有建设性的看法,在国外则负起捍卫国家尊严的责任,澄清别人对国家错误的见解。
对方没有加腔,我们也没有再谈下去。
我随后想想,我其实很想再接着说,爱国对我来说,犹如宗教;就像基督教是我跟上帝的关系,爱不爱国是我跟国家之间的关系。它是一个先从精神或意念上得到确认之后, 行为上才会跟着发挥其作用的力量。
因为它是非常个人的,所以我不必四处喧嚷,也不须向任何人证明它的存在,更不需要批评别人是否爱国,或是以他人的爱国尺寸来衡量自己。
也因如此,我不认为爱国的定义是受到空间或时间所约束的,一个土生土长的人不一定爱国,而一个本来就爱国家的人,即使是长久在海外居住,甚至某原因促使他放弃了国籍,成了另一国家的新居民,也不代表他就不再爱他原先的国家。反过来说,当他成了另一国家的国民,要不要爱这个新的国家,就要看他能否在精神上先被肯定,他才能够做出相符合的行动。
所以,对于爱国的定义,我只祈祷在必要的时候,我能够对自己证明它的存在。
这定义其实早在我心中已辗转很多遍,而每次出国绕了一圈再回来,这信念就只是更强了些而已。
蓝璐璐
2.8.10
======================================================
我想...
最近实在是太忙了,这篇稿也是彻夜赶出来的。
4月教完法律系本科学生,5月教加州安德逊商学院与我院的双学位EMBA, 接着教了好几班我院承办的培训课,7月到胡志明市教中文EMBA,8月大学本科又要开学了,这学段我又要教两班会计系学生...
之间又有很多繁重的行政和研究所的事务要处理,也要做学术研究...
不过,这是我初次到胡志明市教书,所以上课时间虽然紧凑和忙碌,但因为我早一天到那儿,有点时间逛了一下,对我来说感觉还是蛮清新的。
胡志明市比我预想中好很多,虽然交通比较乱了一点,而且过马路时令人心惊胆跳,但整体感觉上当地的人生活虽简朴可还是很快乐。
毕竟,对于一个经过多年战乱的国家,人民最向往的不是富裕,而是平安。
相对之下,对于一个来自什么都不缺国家的人,我又哪有资格埋怨什么?
上星期在胡志明市上课。课后与一群校友共进晚餐,吃饭时有一位来自印尼的校友毫无预警突然问道:老师,您认为爱国的定义是什么?
其实,这时已是七月下旬,转眼间就是八月九日国庆,在新加坡到处都弥漫着节日气息,耳朵听到的都是爱国歌曲,眼睛看到的则是面面飘扬的国旗,若是还在国内,我的答案难免会受到这浓郁爱国气氛的影响。
只不过我人如今在他乡,问者既不是国人,场合也不是会勾起人特别思绪的那种,所以我觉得我的解释,会是更真实一些,更坦诚一点。
我说不出像司马迁或肯尼迪对国家的大道理,甚至答案内也讲不出一个“爱”字。我只会简单和理性的回答,爱国就是在自己国家内,在适当的场合上提出对国家有建设性的看法,在国外则负起捍卫国家尊严的责任,澄清别人对国家错误的见解。
对方没有加腔,我们也没有再谈下去。
我随后想想,我其实很想再接着说,爱国对我来说,犹如宗教;就像基督教是我跟上帝的关系,爱不爱国是我跟国家之间的关系。它是一个先从精神或意念上得到确认之后, 行为上才会跟着发挥其作用的力量。
因为它是非常个人的,所以我不必四处喧嚷,也不须向任何人证明它的存在,更不需要批评别人是否爱国,或是以他人的爱国尺寸来衡量自己。
也因如此,我不认为爱国的定义是受到空间或时间所约束的,一个土生土长的人不一定爱国,而一个本来就爱国家的人,即使是长久在海外居住,甚至某原因促使他放弃了国籍,成了另一国家的新居民,也不代表他就不再爱他原先的国家。反过来说,当他成了另一国家的国民,要不要爱这个新的国家,就要看他能否在精神上先被肯定,他才能够做出相符合的行动。
所以,对于爱国的定义,我只祈祷在必要的时候,我能够对自己证明它的存在。
这定义其实早在我心中已辗转很多遍,而每次出国绕了一圈再回来,这信念就只是更强了些而已。
蓝璐璐
2.8.10
======================================================
我想...
最近实在是太忙了,这篇稿也是彻夜赶出来的。
4月教完法律系本科学生,5月教加州安德逊商学院与我院的双学位EMBA, 接着教了好几班我院承办的培训课,7月到胡志明市教中文EMBA,8月大学本科又要开学了,这学段我又要教两班会计系学生...
之间又有很多繁重的行政和研究所的事务要处理,也要做学术研究...
不过,这是我初次到胡志明市教书,所以上课时间虽然紧凑和忙碌,但因为我早一天到那儿,有点时间逛了一下,对我来说感觉还是蛮清新的。
胡志明市比我预想中好很多,虽然交通比较乱了一点,而且过马路时令人心惊胆跳,但整体感觉上当地的人生活虽简朴可还是很快乐。
毕竟,对于一个经过多年战乱的国家,人民最向往的不是富裕,而是平安。
相对之下,对于一个来自什么都不缺国家的人,我又哪有资格埋怨什么?
星期三, 七月 21, 2010
独臂律师的答案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 2010年7月21日
日前朋友B打电话来,跟我说她为了父母留下的祖业,想起诉她姐姐。她把事情经过说给我听,然后问我她成功几率有多高。
我听她的案情叙述,觉得她从法律角度来说还蛮有胜算的:她与姐姐在父母亲打拼创业的家族公司内都有股份,但姐姐年纪较长,主要掌管大权。前几年B因发生一些事故,无暇过问公司业务,姐姐就擅自冒用B的签名,把后者的股份转入自己名下,不再让她介入公司的事情,也不发股息给她。这种情况我们在法律下算是侵占,受害者可以索赔;另外姐姐的行为也涉及到刑事法下的诈骗和冒用他人签名,若定罪的话,不只会被罚款,也许还会被判坐牢。
我没把我的结论直接告诉B,反而问她,你要听独臂律师的答案?还是我的答案?
B听了我这番话,当然不知所云。我便跟她解释,记得当年念书的时候,教证据法的老教授在上课时给我们说了个笑话:有位老妇人到了律师事务所,要求找一位独臂的律师为她办案。柜台小姐不解的问她原因。她说:“我拜访了很多位律师帮我解决问题,每位都跟我分析事情,从一面(注:英语‘一面’通常说one hand或直译为‘一只手’)看来是这个样子,但从另一面探讨又是不同了(on the one hand…on the other hand)。我不要给我双面答案的律师,我只要一只手的律师告诉我,我若打官司的话,到底是会输还是赢?”
讲到这里,我说,独臂律师的答案就是你胜诉的几率很高;而且会因诉讼时效的问题,劝你应该尽早采取行动。
B听了很高兴的说那很好呀!可是你的答案呢?
我说,我是你的朋友,就会从‘另一只手’来告诉你,法律并不是解决此事的唯一途径。你目前有很好的职业,收入也乐观,不须依赖公司股份及股息来过日子。另外,你父母虽年迈但仍康健,他们在社会上也有点颜面,你两姐妹若撕破脸皮闹上法庭, 他们必大受打击,肯定很伤心。即使你等父母过世后再采取行动,把股份争回来,你的存折上数额虽因此增加几个零, 但你觉得把姐姐弄入监牢,她上有公婆,下有儿女,他们会为此蒙羞,并感到痛苦不堪,这是你想追求的后果吗?
B听了后,久久不语。
独臂律师的回答也许直截了当,毕竟还是残缺不全的。
蓝璐璐
19.7.10
======================================================
我想...
写这篇文章主要的推动力有两点。第一,我觉得我们现代人因为科技发达,生活比以前方便许多,所以在很多事情上都喜欢追求“快熟答案”。其实,很多时候这些“快熟答案”只能解决当前问题,但是它不只不是治根本的办法,反而日后还会引起一些更深远、更复杂的难题。因此希望借此短短一篇小品文,提醒读者和自己凡事都应该想得更透彻,真的是三思(甚至是四或五思)而后行。
第二,我最怕就是被朋友问起如何以法律来解决一些家务事,譬如离婚、争财产、争孩子等。我知道自己不是专业的辅导员,但是每次碰到这些事情,总会按耐不住要“婆婆妈妈”的从社会伦理角度来说几句。我现在非常了解为什么我们华人(我找过了,好像西方文化没有)有一句俗语:清官难断家务事。就因为此人是清官,他很想帮所有当事人找出最好的解决方式,但往往家事是最复杂的,法律除外,感情和文化的成分更重,而这种东西不是依几条简单的条令或案例就可打发的。
我庆幸自己不是家事律师或法官。更希望大家以后有机会的话,给他们多几分尊敬!
PS: 上星期六出席了冯焕好老师的“弟子规”讲座,对老师非常钦佩。她虽然现已经退休(但看起来还是那么年轻、爽朗,一如往常),不再执教,但还是不遗余力的做更广泛和普及的社会教育工作!这种精神真的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日前朋友B打电话来,跟我说她为了父母留下的祖业,想起诉她姐姐。她把事情经过说给我听,然后问我她成功几率有多高。
我听她的案情叙述,觉得她从法律角度来说还蛮有胜算的:她与姐姐在父母亲打拼创业的家族公司内都有股份,但姐姐年纪较长,主要掌管大权。前几年B因发生一些事故,无暇过问公司业务,姐姐就擅自冒用B的签名,把后者的股份转入自己名下,不再让她介入公司的事情,也不发股息给她。这种情况我们在法律下算是侵占,受害者可以索赔;另外姐姐的行为也涉及到刑事法下的诈骗和冒用他人签名,若定罪的话,不只会被罚款,也许还会被判坐牢。
我没把我的结论直接告诉B,反而问她,你要听独臂律师的答案?还是我的答案?
B听了我这番话,当然不知所云。我便跟她解释,记得当年念书的时候,教证据法的老教授在上课时给我们说了个笑话:有位老妇人到了律师事务所,要求找一位独臂的律师为她办案。柜台小姐不解的问她原因。她说:“我拜访了很多位律师帮我解决问题,每位都跟我分析事情,从一面(注:英语‘一面’通常说one hand或直译为‘一只手’)看来是这个样子,但从另一面探讨又是不同了(on the one hand…on the other hand)。我不要给我双面答案的律师,我只要一只手的律师告诉我,我若打官司的话,到底是会输还是赢?”
讲到这里,我说,独臂律师的答案就是你胜诉的几率很高;而且会因诉讼时效的问题,劝你应该尽早采取行动。
B听了很高兴的说那很好呀!可是你的答案呢?
我说,我是你的朋友,就会从‘另一只手’来告诉你,法律并不是解决此事的唯一途径。你目前有很好的职业,收入也乐观,不须依赖公司股份及股息来过日子。另外,你父母虽年迈但仍康健,他们在社会上也有点颜面,你两姐妹若撕破脸皮闹上法庭, 他们必大受打击,肯定很伤心。即使你等父母过世后再采取行动,把股份争回来,你的存折上数额虽因此增加几个零, 但你觉得把姐姐弄入监牢,她上有公婆,下有儿女,他们会为此蒙羞,并感到痛苦不堪,这是你想追求的后果吗?
B听了后,久久不语。
独臂律师的回答也许直截了当,毕竟还是残缺不全的。
蓝璐璐
19.7.10
======================================================
我想...
写这篇文章主要的推动力有两点。第一,我觉得我们现代人因为科技发达,生活比以前方便许多,所以在很多事情上都喜欢追求“快熟答案”。其实,很多时候这些“快熟答案”只能解决当前问题,但是它不只不是治根本的办法,反而日后还会引起一些更深远、更复杂的难题。因此希望借此短短一篇小品文,提醒读者和自己凡事都应该想得更透彻,真的是三思(甚至是四或五思)而后行。
第二,我最怕就是被朋友问起如何以法律来解决一些家务事,譬如离婚、争财产、争孩子等。我知道自己不是专业的辅导员,但是每次碰到这些事情,总会按耐不住要“婆婆妈妈”的从社会伦理角度来说几句。我现在非常了解为什么我们华人(我找过了,好像西方文化没有)有一句俗语:清官难断家务事。就因为此人是清官,他很想帮所有当事人找出最好的解决方式,但往往家事是最复杂的,法律除外,感情和文化的成分更重,而这种东西不是依几条简单的条令或案例就可打发的。
我庆幸自己不是家事律师或法官。更希望大家以后有机会的话,给他们多几分尊敬!
PS: 上星期六出席了冯焕好老师的“弟子规”讲座,对老师非常钦佩。她虽然现已经退休(但看起来还是那么年轻、爽朗,一如往常),不再执教,但还是不遗余力的做更广泛和普及的社会教育工作!这种精神真的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订阅:
博文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