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六月 22, 2011

清单宣言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11年6月22日

相信吗?有时候,能够拯救重危的病人或是一个面临破产的企业不是高端科技,或是深奥的理论, 而是一张平凡的核对操作程序之清单。

最近看了美国印裔医生作家阿图尔▪加万德 (Atul Gawande) 的《清单宣言》(Checklist Manifesto) 一书,觉得很有启发性,值得介绍给读者。

作者在书内以很多例子,如1935年波音新款飞机试航的失败,和作者与同僚几个紧急手术成功等,来解释有时候事情的成败,就在于过程中是否做对,或做错了一个简单的步骤:譬如,忘了开启方向舵,或是检查病人是否对某药物敏感。因此,如果我们可以为自己主要的任务,列出一个操作程序清单(checklist),并确保在进行任务当儿,由自己或通过第三者来核对这个清单,就可以减少在执行过程中,因人为疏忽而导致失败的概率。

拟定清单其实很容易。例如,在实施手术时,为了减少病人中央静脉导管感染的发生率,医生应该:1)用肥皂洗手,2)用消毒药水清洗病人皮肤,3)为病人裹上无菌布条,4)自己戴上无菌手术衣、口罩、帽子,5)用无菌纱布来包扎插入导管的伤口。这些基本程序看起来似乎简单到不可能被遗忘,但作者在书中就记载了一个真实例子:2001年在著名的约翰霍普金斯医院(John Hopkins Hospital),一位皮德▪伯诺瓦思 (Peter Pronovost) 医生私下嘱咐加护病房里的护士观察并记录医生们在进行手术时,是否有做到每一个步骤,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就发现在至少三分之一的个案里,医生遗漏了其中一环!后来在伯诺瓦思的建议下,医院推出了手术清单,在18个月内就拯救了1500名病人的性命,并为密歇根州省下了1亿美金。

为什么小小的清单会有这么强大的威力呢?这主要是因为现代人类的生活内容是越来越繁杂,人的脑袋根本记不住太多的资料,尤其是越小越不起眼的步骤,常就会被人遗忘或是忽视,而有时这就是致命的一环!

记得我以前当金融律师时,主要从事集资、收购合并的案子。当时部门也设有清单,而每次在让客户签署主要文件时,我们都必须先核对清单,确保无错误,才能发出指示。清单内容很简单,例如客户名字、地址、金额、收购股票数额、抵押资产内容等。但试想若有一项资料不正确,合约可能就因此无效,对客户(也对我们律师事务所)会是带来多大的经济,甚至是名誉的损失呀!

所以,不要小看清单的作用,因为它很可能就是避免你失足掉下山崖成千古恨的告示牌!

 
蓝璐璐
18.6.2011
==========================================================
我想...
 
这几天都与家人在北京度假,而这篇文章则是在酒店的星期天早上3点爬起来写的。幸好我本来就有打算介绍这本好书,所以有灵感时写起来就不难了。
 
这次是两个小孩第一次到北京。虽然六月不是到北京的好日子 -- 天气闷热、空气也不怎好 -- 但孩子们还是玩得不亦乐乎,倒还有点出乎我意料。我起初还担心他们会嫌这怨那的,但姐姐彦妤说的很对:哪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家人一起玩乐,这就是幸福了!
 
我们前几天去了天安门广场、故宫、长城等,今天去了北京的欢乐谷,明天就会到十度。大家都还蛮期待的 :-)

星期三, 六月 08, 2011

择偶条件

《联合早报 -- 四方八面》2011年6月8日

那天几个上学期修过我学科的女生跑到我办公室找我,本来是想讨论大学毕业后的职业与升学选择,怎知聊呀聊的却谈起择偶条件来了。

甲说除非可以找到一个比她能干的男人,不然她宁愿不嫁;乙说她现在的男朋友憨厚老实,虽然学校成绩没她好,但对她体贴,她觉得日后能够有个可以控制的老公也不错;丙说男生身材一定要比她高,要有幽默感,要爱动物和小孩,要…

女生们突然把矛头指向我,央求我与她们分享我当年所开出的择偶条件。

我呵呵笑着说,我那时有三个条件:第一,我只想嫁给新加坡人。父母朋友都在这里,我不想离乡背井到一个我不熟悉的地方落户成家;尤其是看到我母亲当年为了我父亲远离台湾家人孤身来到了陌生的新加坡,这种为爱牺牲的精神虽伟大,但毕竟与亲友不常见面的日子很辛苦。

第二,我要嫁个年纪比我大的男生。因为结婚不就是希望能够找个从此可以依赖的归宿吗?同龄的男生都不一定比我心智成熟,更何况是年龄比我小,生活经验比我不足的男子。我又怎敢把一生幸福交托给他,让他带领我过下半生呢?

第三,我不要嫁给工程师。不是说当工程师的人品有什么问题,而是我天生是个话匣子,印象中和所认识的工程师朋友们似乎都一律比较文静,肯定受不了我叽喳多话的性格。

我也曾因为某某人不符合其中一项条件把他排除在外,但最后与我结婚的友仁其实也没达到任何我定下的要求:他是个马国人,年纪比我小两岁,更是位土木工程师。

女生们很好奇的追问:为什么您当时没有坚持找到一个符合您条件的人选呢?

我说,如果你们有机会去问结过婚的人,就会发现幸福婚姻的秘诀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双方能够长期互相沟通。而很多人在婚前会开出择偶条件,都是因为还没遇上一位彼此互相吸引,又能够与自己在心意和言语上都相通的人,所以这几条自定的要求就成了“挡箭牌”,方便日后有个借口推辞不中意的对象。

倘若真的让我们碰到一位从一开始就能够彼此坦诚相对的人,其实什么条件都不重要了,因为择偶不外就是要寻求一个能够相互扶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彼此相爱、珍惜,一直到死亡才分开的伴侣。相反的,如果双方不能真诚交流一辈子,即使符合再多的择偶条件又有何用呢?

蓝璐璐
5.6.2011
 
==========================================
我想...
 
每次看或听到某某人列出他/她的所谓择偶条件, 我都会想:最后与他/她结婚的人,到底符合了其中多少条条件呢?即使对方拿了个满分,王子公主是否就如此美满幸福的永远在一起呢?
 
往往理想和现实都会差一大截,尤其是在择偶方面。
 
不要说这世上根本没有所谓的完美情人,即使是有幸让我们找到一位理想的情人,两人相处久了关系也会起变化。 双方如果能够沟通,时不时地提醒对方,各自还可以尽量调整自己来相互配合;但两人若一旦失去交流,就是关系终止之时,那符合再多择偶条件都无济于事了。

星期三, 五月 25, 2011

法律与公平

《联合早报-- 四方八面》2011年5月25日

在公开场合演讲时,总有人喜欢问我,法律不是黑白分明的吗?为什么还有一些不公平的事件发生?例如,为什么一对夫妻在离婚时,妇女宪章总是比较偏袒保护女方,即使她不一定是受害者?另外,在非礼案中,为什么只是轻轻的碰触到女当事人,并没伤她半点汗毛,就可能引来坐牢,甚至是鞭刑这么不相符合的刑罚呢?

说到法律与公平的关系,很多人都会不约而同联想到包青天。尤其是戏里的包大人永远都是顶着一张异于常人的黑炭脸,用他那对炯炯有神、黑白分明的眼睛瞪视着疑犯,总会吓得后者屁滚尿流,最后什么坏事都招认,受害者沉冤得雪。

但现实里法律并不是黑白分明的。不是说法律黑白不分,而是法律并不等于公平。因为法律是客观的,并且是以一个社会的主流道德尺度为标杆,但公平却往往是主观的,决定于什么人站在什么立场所看到的视角,所以这两者不能划上等号。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事情到底有没有发生,这是一个事实问题,黑白分明;但这行为是否违法,违法后果又是什么,就要看法律是怎么定位,黑与白就不是那么清晰了。

简单来说,法律犹如一场游戏的规则;要玩游戏,就要遵守规则,若没有规则,游戏也进行不下去。当然,时过境迁,游戏规则也会过时的,所以拟法者(即国会和法院)必须定期检讨和修改法律,以达到维持社会秩序和安宁的作用。

例如在2007年以前,已婚夫妻只要尚未离婚,做妻子都不可以控诉丈夫强奸她。但在修改后的刑事法下,只要是双方已分居并准备离婚,做丈夫的就不可以强势要求行房。所以这不是对男士不公平,而是广大社会承认女士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另外,不同国家对某行为的看法不一样,是否违法也因此而异。就好像在有些国家里,男同性恋者在公开场合内亲热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不违反当地法律,在我国却是刑事罪。这不是对男同性恋者不公平,而这是我国大多数人民认可和接受的社会游戏规则;若要在新加坡继续生活下去,就要遵守规则。

如果你不喜欢这规则,又不想改变生活方式,在我们现今民主社会里,你可以采取两种解决办法:一就是选你认为会帮你改变游戏规则的人入国会,希望有朝一日你的视角会成为主流观点,法律能因此改变;不然,你随时可以离开这场游戏,去找寻一个与你理念相符合的游戏场地,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这,相信对众多的人来说,就是公平了。

 
蓝璐璐
22.5.2011
 
=======================================================
我想...
 
这次我想我写的题材会比较深奥 -- 虽然我已经尽量把它写得浅白一点了。
 
圣经罗马书5章13节也写道:“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这意思也就是说,有些行为本来就存在了,但是没有法律之前,这些行为不算罪,但一旦定下法律,这些行为就变成罪行了。这里虽然指的是人类的原罪,和上帝的法律,但是跟人所定下来控制一个社会的秩序、安宁的法律也是同样的道理。
 
因此有些行为在某国家不算罪,但在我国就是罪行了。 同样的,有些行为在其他国家虽可能违法, 但后果不严重, 反过来说,若在我国违法,就是重刑了。例如,贩毒、谋杀等,在新加坡若罪名成立,就是死刑,而新加坡根本没有什么缓刑,所以被判死罪的人除非上诉成功,或被总统赦免,不然一定面临刑罚。
 
嗯,这次写得可能比较难懂些,下次换写比较轻松的题材吧!